亞羅號事件

亞羅號事件

1853年英美等國向中國提出“修約”交涉遭到拒絕。1856年10月8日,英國侵略者製造“亞羅號事件”。“亞羅號”事件是中國近代時期英國一系列粗暴踐踏中國主權和損害中國管轄權事件中的一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羅號事件
  • 外文名:the Arrow Incident
  • 時間:1856年10月8日
  • 製造者英國
  • 意義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後續,

事件背景

廣州入城問題
鴉片戰爭以中國的失敗告終,戰後時期最棘手的事件,是英國人進入廣州城的權利問題。在五個口岸中,除廣州外,其它口岸全都按期向外國人開放通商、居住和駐設領事:上海在1843年11月開放、寧波在同年12月開放、福州和廈門在1844年6月開放。但是,廣州的居民卻頑強地拒絕讓英國人入城,而只是同意他們居住在原來的商館區。居民爭辯說,雖然條約列明開放廣州,但卻沒有明確寫明洋人可住到城裡。條約的確沒有明文規定這一點,但其它四個開放口岸的居民都沒有反對英國人進入他們城牆以內的權利。事實上,在上海的洋人獲準進入該城後發現衛生條件和住宅條件並不理想,以致自動撤到城外建立了居住地。但在廣州,英國人越是遇到抵制便越是堅持入城的權利。當地民眾不想退讓,並把英國人入城看作是對他們城市的一種侮辱,於是,“廣州入城問題”便成為一個頗具爭執的焦點。
歷史上,廣州一向以與洋人衝突著稱:據稱在中古時期便發生過殺戮阿拉伯人的事件。在鴉片戰爭期間,廣州人比其它任何城市的人遭受了英國人更大的羞辱,廣州城是在1841年以“贖金”贖回的。在戰後時期,廣州遭受了一部分外貿生意被上海奪走的困厄,因為上海更靠近茶絲產地。廣州的茶葉出口額從1844年的6,900萬磅下降到1860年的2,700萬磅;而上海同期的出口額則從1,100萬磅上升到5,300萬磅。廣州的生絲出口從1845年的6,787擔下降到1847年的1,200擔;同期上海的生絲出口則從6,433擔上漲到21,176擔。廣州貿易的衰退損害了當地人的生計,於是他們將自己的不滿發泄到人數最多的洋商英國人身上。這種普遍的不滿得到了當地士紳的組織和領導,並配備了最初在鴉片戰爭時期由林則徐發給鄉勇的武器,於是便成為一股相當大的力量。
身為欽差大臣和兩廣總督的耆英,夾在英國人不斷加強的入城要求和廣州紳民頑固的抵制中間。耆英知道中國的條約義務,但當地民眾卻未必知道;1846年1月,他大膽宣布開放廣州城。他這樣做的後果是使自己成為眾矢之的;無數的揭帖四圍流傳,抨擊他的安撫政策,並諷刺他向敵人諂媚奉承。暴民們上演了一場襲擊據說是親英的廣州知府的鬧劇,火燒了他的衙門,使廣州城陷入一片混亂。耆英在這種眾怒難犯的形勢下不得不修改了他的公告。幸運的是,英國政府並不想為“廣州入城問題”立即與中國發生衝突。1846年4月,德庇時和耆英達成了一項協定:英國人將推遲入城;中國則允諾不將舟山群島割讓給其它任何國家(以杜絕當時盛傳的法國之圖謀)作為交換。
受英國人退讓的鼓舞,廣州民眾變得比以往更加大膽,他們向外出的英國人投擲石塊的事件屢有發生。1847年4月,德庇時進行報復;他率900名士兵乘三艘武裝汽船和一艘方帆雙桅船攻陷了虎門炮台,塞住了827門火炮的炮口並占領了廣州的商館區。4月6日,耆英連忙與他談妥一項協定:清廷答應讓英國人在兩年之後入城,並懲處那些冒犯英國人的華人,以及給予英國商人和傳教士建造貨棧和教堂的權利。 由於向英國人妥協,耆英的公眾形象無可挽回地損壞了。他意識到“廣州入城問題”遲早會觸發一場他本人無力阻止的衝突,也知道他本人無力對付沿海地區日益加劇的海盜問題,於是他設法在事態變得不可收拾之前擺脫困境。他以年老體衰為由請求朝廷將他召回。他的請求被恩準了,1848年3月耆英返回北京。欽差大臣和兩廣總督的職務授給了一位仇視洋人的官員徐廣縉(約1786-1858年),而廣東巡撫一職則授予了葉名琛(1807-1859年)。繼耆英被召回後,這兩人的任命標誌著中國政府內部那股在戰敗後一直低落的反抗勢力重新抬頭。徐廣縉和葉名琛在廣州通力合作,對洋人採取一種不作屈服的姿態,同時鼓動民眾阻遏英國人的入城。
廣州方面的強硬政策(1848-1856年)
中國方面在廣州的人事變更與英國方面的人事變更同時發生。文翰爵士(Sir S.George Bonham,1803-1863年)替代德庇時出任香港總督、特命全權公使兼駐華商務監督。文翰是東印度公司一名船長的兒子,少年得志,二十多歲時便被任命為新加坡常駐參贊,1837年當上了威爾斯親王島(Prince of Wales Island)、新加坡和馬六甲聯合殖民地總督。文翰粗通漢語,略知中國的風俗習慣,且頗有“務實”之聲望,故他在1848年被巴麥尊任命為香港總督。
文翰與欽差大臣徐廣縉於1848年4月29日第一次會晤。儘管文翰對會晤的禮儀感到滿意,卻發現徐廣縉“寡言少語”。6月7日,他致函徐廣縉,建議應作出初步安排,以兌現耆英—德庇時協定中允許英國人在1849年進入廣州城。徐廣縉答稱,鑒於地方輿情的強烈反對,“前督耆英(1847年)許其進城,必以二年為期,亦明知進城必不相安,姑為一時權宜之計”云云。巴麥尊雖然不願放棄入城權,卻也懷疑進入一個敵對的城市究竟有多少實用價值,故他建議這項權利,可局限為英國全權公使或領事在中國官員的陪同下入城對兩廣總督作公務拜會。實際上,他在1848年12月30日授權文翰可迴避爭端。
1849年4月1日,徐廣縉向文翰轉述皇帝的諭旨,稱皇帝不能置廣州人民自發一致之輿情而不顧。文翰在謁見欽差的所有努力都失敗後,於4月9日用信函通告中國當局,稱“所爭議之間題暫為擱置,但必須是懸而未決”。廣州人相信,他們可怕的大規模公眾示威(捲入了約10萬民眾和鄉勇)震懾了英國人,使其放棄了要求。當得意洋洋的徐廣縉和葉名琛上奏朝廷稱文翰已同意“嗣後不再議入城之事”時,大感欣慰的道光皇帝賞封徐廣縉子爵世襲,葉名琛男爵世襲,並嘉獎廣州民眾的忠君愛國之忱。巴麥尊對中國的憤怒難以言表,他訓令文翰向北京送交了一封信,他在信中提醒中國的大員記住“前任的官員在1839年所犯的錯誤”,並警告說:“迄今為止,英國政府所表現出的忍耐並非出於軟弱感,而是出於自信強大實力的意識。英國政府深知,如果情勢需要,英國軍隊可以把整個廣州城毀得片瓦不留,使該城人民受到最大的懲罰。”朝廷輕蔑地處置這個警告,稱這樣一份桀驁無禮的信不配答覆,以免把這些蠻夷寵慣得更加目空一切。文翰隨後在1849年8月24日親自送交了一份正式的抗議照會,他在其中概述了與“廣州入城問題”相關的事件的全部過程,而且警告說:“兩國間將來無論發生任何對中國不利的事件,其過失都將落在中國政府方面。”
1850年,固執的道光皇帝駕崩,20歲的兒子鹹豐皇帝繼位,執行了一項更加不妥協的對外政策。一些主張撫夷的人如穆彰阿和耆英等被撤職、貶降或由一些鼓吹排夷的官員取代。一位仇洋的官員建議皇帝應將鴉片戰爭的英雄林則徐召回京師供職,以示對英國人的警告:“粵東夷務,林始之而徐終之;兩臣皆為英夷所敬畏。”但林則徐自1849年夏天起身體一直很糟,次年11月22日在赴廣西出任巡撫兼欽差大臣新職的途中去世。當1852年徐廣縉被另遣去鎮壓太平軍時,更反洋、更頑固、更傲慢的葉名琛接任了徐廣縉的職位。葉名琛公開地藐視外夷,拒不答覆他們的信函或與他們會晤,並稱天朝大吏不應自貶身價接見外夷,而應迴避他們以維護國家尊嚴。法國公使始終無法獲得接見達十五個月之久。
然而,中國之態度趨於強硬並未引起英國人的反應,新的自由黨政府採取一種溫和的姿態,而文翰因獲準休假由包令(John Bowring,1792-1872年)接任一事更加強了英國的溫和傾向。身材高大的包令是一位博學之士,而且是自由貿易的積極倡導者,曾任《威斯敏斯特評論》(Westminister Review)的主編,做過邊沁(Jeremy Bentham)的私人秘書,也是維利爾斯(George Villiers)(日後的外交大臣克拉蘭敦勳爵Lord Clarendon])的摯友。包令發覺自己財政境況拮据,於是申請出任駐廣州領事一職。他在1849年獲得了任命,並隨後對他在廣州所見到的中華文明著了迷。當他在1852年接替文翰出任商務監督兼全權代表時,他受格蘭維爾勳爵(Lord Granville)告誡不要與中國當局展開令人惱火的談判,並且在事先得到國內同意之前也不要使用武力。在他要求與葉名琛會晤的請求一如所料地碰了硬釘子之後,倫敦訓令他“不要提任何準許英國臣民進入廣州城之類的問題,就是你本人也不必企圖進入該城。”.
列強對修約的強烈要求
除了“廣州入城問題”以外,還有其它一些問題也使中西關係趨於緊張:外國人始終想將貿易從五個口岸擴展到全中國、在北京設立常駐使節以繞開頑固的廣州當局,以及由於戰後商品價格普遍下降而產生的降低關稅要求。這些問題匯合到一起,在外國人中間引發了一種要求修約的強烈衝動。根據1844年的中美和中法條約,應在十二年後即1856年進行修約。儘管1842年的《南京條約》沒有關於修約的條款,但英國人聲稱最惠國待遇使他們同樣有權利在十二年後即1854年進行修約。基於共同的利益,美國和法國的公使支持英國的要求。1854年,三國公使建議討論修約問題;葉名琛斷然拒絕,稱全無必要。英美代表既不能在廣州說動葉名琛,也沒能在上海開始談判,遂於1854年10月北上尋求滿意的答覆。在大沽,他們沒有獲得直隸總督的接見(該員受朝廷之命不得親自接見夷人),只得到了一個次等官員長蘆鹽政崇綸的接待。兩位公使提出修訂稅率、在北京設使節、開放天津、獲得在內地購置地產之權、鴉片進口合法化、廢除內地厘金等要求;朝廷斥責這些要求毫無道理,責令公使返回廣州。
1856年,三國公使再次提出修約要求。朝廷告知可允許作一些合理的小變動,但重大條款不予考慮,以免萬年和約(《南京條約》)失去其意義。然而,在廣州的葉名琛頑固地拒絕談判,即使細小變通也不容許,堅稱如予夷人一寸,彼等或進一尺。美國特使伯駕(Peter Parker)不願退讓,於是獨自試圖前往北京。在上海,中國人阻止了他繼續北上的努力。在這種狀況下,外國、尤其是英國逐漸不耐煩了,即使是那位生性平和的包令也被迫向倫敦報稱,需要用戰艦來擴展和改善英國與中國的關係。

事件經過

亞羅號事件亞羅號事件
觸發英國發泄其憤怒的是1856年的“亞羅號”(Arrow)事件。1856年10月初,一艘100噸的中國商船“亞羅號”,自廈門開往廣州,停泊黃埔。“亞羅號”是一艘三桅帆船,裝備歐式船殼和中式帆篷的混合船舶,船上水手全是中國人,船主是香港華人方亞明。該船曾被海盜奪去。為防備中國官府無力剿滅的沿海海盜,該船已向英國香港皇家殖民地當局登記。10月8日早晨8時到8時半之間,當“亞羅號”懸掛英國國旗停靠在廣州城外時,4名中國官佐和60名兵丁登上該船,聲稱要搜尋一個臭名遠揚的海盜,據稱這名海盜就在船上。他們拘拿了12名華人船員,混亂中英國國旗被扯下。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受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兼全權代表包令的指示,於10月12日強烈抗議中國方面侮辱英國國旗,並不經英國領事的許可拘捕船員。他要求以後尊重英國國旗、釋放全部12名水手,並在48小時內由兩廣總督出具一份書面道歉。兩廣總督葉名琛嚴詞否認當時船上有張掛任何國旗,並質問該領事為什麼干預一樁由中國巡捕在一艘停泊於中國港口且為中國人所擁有的船上拘拿中國人的案件。葉名琛當時並不知道,在事件發生之前,"亞羅號"的登記業已過期,否則他肯定還要加上這一條。巴夏禮認為葉名琛的答覆不能令人滿意,於是下令扣押一艘中國師船作為賠償要挾。在相持良久之後,葉名琛於22日放回了12名船員,但斷然拒絕道歉。23日英駐華海軍悍然向廣州發動進攻,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這樣“亞羅號事件”成為了英國政府蓄意挑起侵華戰爭的藉口。 並成為了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

事件後續

1856~1860年(鹹豐六年至十年)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聯合發動的侵華戰爭。因其實質是鴉片戰爭的繼續和擴大而得名,亦稱英法聯軍之役。
鴉片戰爭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相繼侵入中國。但是,它們不滿足已經取得的特權和利益,蓄意加緊侵犯中國主權,進行經濟掠奪。
1854年,《南京條約》屆滿十二年。英國曲解中美《望廈條約》關於十二年後貿易及海面各款稍可變更的規定,援引最惠國條款,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改《南京條約》的要求。主要內容為:中國全境開放通商,鴉片貿易合法化,進出口貨物免交子口稅,外國公使常駐北京等。法、美兩國也分別要求修改條約。清政府表示拒絕,交涉沒有結果。
1856年,《望廈條約》屆滿十二年。美國在英、法的支持下,再次提出全面修改條約的要求,但仍被清政府拒絕。於是,西方列強決心對中國發動一場新的侵略戰爭。是年春,克里米亞戰爭結束。英、法獲勝,得以調出較多的兵力轉向中國。俄國則因戰敗,企圖用侵略中國來彌補損失。美國積極向外擴張,採取與英、法勾結侵略中國的政策。
1856年10月8日,英國侵略者製造“亞羅號事件”。
1856年10月23日,英艦突然闖入虎門海口,進攻珠江沿岸炮台,悍然挑起侵略戰爭。接著,英軍炮轟廣州城,並一度攻入內城。當地軍民英勇抵抗。英軍因兵力不足,被迫於1857年1月退出珠江內河,等待援軍。
1857年春,“亞羅號”事件的訊息傳到倫敦,英國首相巴麥尊主張對華開戰。由於議員對此事的態度不一致,經過激烈辯論,通過了對巴麥尊內閣的不信任案。巴麥尊不惜解散議會,改選議員,獲得了下院的多數席位,最終通過了擴大侵華戰爭的提案。
1857年3月英國政府為擴大侵略戰爭,任命前加拿大總督額爾金為全權代表,率領一支海陸軍來中國;同時向法國政府提出聯合出兵的要求。此前,法國正以“馬神甫事件”(又稱“西林教案”)向中國交涉。所謂“馬神甫事件”,是指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違法進入中國內地活動,胡作非為,於1856年2月在廣西西林縣被處死一案。此案迄未議結。
1857年,法國政府將它作為侵略中國的藉口,任命葛羅為全權代表,率軍來華協同英軍行動。
1857年12月,英法聯軍五千六百餘人(其中法軍一千人)在珠江口集結,準備大舉進攻。美國公使列衛廉和俄國公使普提雅廷也到達香港,與英、法合謀侵華。其時,清政府正以全力鎮壓太平天國和捻軍起義,加上“餉糈艱難”,對外國侵略者採取“息兵為要”的方針。葉名琛忠實執行清政府的政策,不事戰守。12月28日,英法聯軍炮擊廣州,並登入攻城。都統來存、千總鄧安邦等率兵頑強抵禦,次日失守。廣東巡撫柏貴廣州將軍穆克德訥投降,並在以巴夏禮為首的“聯軍委員會”的監督下繼續擔任原職,供敵驅使。葉名琛被侵略軍俘虜,後解往英屬印度加爾各答,一年後死於當地。侵略軍占領廣州期間,當地人民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廣州附近義民在佛山鎮成立團練局,集合數萬人,禦侮殺敵。香港、澳門愛國同胞也紛紛罷工,以示抗議。
廣州陷落後,四國侵略者合謀繼續北上,以便對清政府造成直接威脅。1858年4月,英、法、俄、美四國公使率艦陸續來到大沽口外,分別照會清政府,要求指派全權大臣進行談判。俄、美的照會還表示願意充當“調停人”。鹹豐帝一面命令清軍在天津、大沽設防,一面派直隸總督譚廷襄為欽差大臣,前往大沽辦理交涉,並把希望寄托在俄、美公使的“調停”上。英、法侵略者並無談判誠意,只是以此拖延時間,加緊軍事準備。5月20日,英法軍艦炮轟大沽炮台。駐守各炮台的清軍奮起還擊,與敵鏖戰。但譚廷襄等毫無鬥志,望風披靡,加以炮台設施陳陋,大沽失陷。英法聯軍溯白河而上,26日,侵入天津城郊,並揚言要進攻北京。清政府慌忙另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欽差大臣,趕往天津議和。桂良等在英法侵略者威逼恫嚇下,於6月26日、27日分別與英、法訂立中英、中法《天津條約》。
中英《天津條約》共五十六款,附約一款;中法《天津條約》共四十二款,附約六款。主要內容是:①公使常駐北京;②增開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台灣(後定為台南)、淡水、潮州(後改汕頭)、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通商口岸;③外籍傳教士得入內地自由傳教;④外人得往內地遊歷、通商;⑤外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岸往來;⑥修改稅則,減輕商船噸稅;⑦對英賠款銀四百萬兩,對法賠款銀二百萬兩。
在此之前,俄、美公使利用“調人”身份,以狡詐的手段,分別於 6月 13日、18日與清政府簽訂中俄《天津條約》十二款、中美《天津條約》三十款,攫取了除賠款外與英、法所得幾乎一樣的侵略特權。中俄《天津條約》第九款還特別規定,兩國派員查勘“以前未經定明邊界”,“務將邊界清理補入此次和約之內”,以便日後解決,從而為沙俄進一步掠奪中國領土埋下了伏筆。
《天津條約》簽訂後,英法聯軍撤離天津,沿海路陸續南下。鹹豐帝此時對條約內容又感憂恐,令桂良等在上海與英、法代表談判通商章程時,交涉修改《天津條約》,取消公使駐京、內地遊歷、內江通商等條款,並設法避免英、法到北京換約。11月,桂良等與英、法、美代表分別簽訂了《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鴉片貿易合法化;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照時價值百抽五徵稅;洋貨運銷內地,只納2.5%子口稅,免徵一切內地稅;聘用英國人幫辦海關稅務。但是,英法方面不容變易《天津條約》的各項條款,並堅持要在北京換約。
英、法政府遠不滿足從《天津條約》攫取的種種特權,蓄意利用換約之機再次挑起戰爭。1859年6月,在拒絕桂良提出的在滬換約的建議後,英國公使普魯斯、法國公使布爾布隆和美國公使華若翰各率一支艦隊到達大沽口外,企圖以武力威懾清政府交換《天津條約》批准書。清政府以大沽設防,命直隸總督恆福照會英、法公使,指定他們由北塘登入,經天津去北京換約,隨員不得超過二十人,並不得攜帶武器。英、法公使斷然拒絕清政府的安排,堅持以艦隊經大沽口溯白河進京。大沽一帶防務,自1858年英、法艦隊退走後,清政府即命科爾沁親王僧格林沁負責。6月25日,英法聯軍突然向大沽炮台進攻。在僧格林沁的指揮下,守軍英勇抵抗,戰鬥異常激烈。直隸提督史榮椿、大沽協副將龍汝元身先士卒,先後陣亡。激戰結果,英法聯軍慘遭失敗,損失艦艇多艘,死傷四百多人,英艦隊司令何伯也受重傷。戰鬥中,美國艦隊幫助英、法軍作戰和撤退。8月,美國公使華若翰偽裝友好,由北塘進京,返回北塘時與直隸總督恆福互換《天津條約》批准書。在此之前,俄國代表已在北京換約。
英法聯軍進攻大沽慘敗的訊息傳到歐洲,英、法統治階級內部一片戰爭喧囂,叫嚷要對中國“實行大規模的報復”,“占領京城”。1860年2月,英、法兩國政府分別再度任命額爾金和葛羅為全權代表,率領英軍一萬五千餘人,法軍約七千人,擴大侵華戰爭。4月,英法聯軍占領舟山。5、6月,英軍占大連灣,法軍占煙臺,封鎖渤海灣,並以此作為進攻大沽口的前進基地。俄國公使伊格納季耶夫和美國公使華若翰也於7月趕到渤海灣,再次以“調停人”為名,配合英、法行動。清政府在大沽戰役獲勝後,幻想就此與英、法兩國罷兵言和。當英、法軍艦逼臨大沽海口時,鹹豐帝還諭示僧格林沁、恆福不可“仍存先戰後和”之意,以免“兵連禍結,迄無了期”,“總須以撫局為要”,並派恆福與英、法使者談判。前敵統帥僧格林沁則以為敵軍不善陸戰,因而專守大沽,盡棄北塘防務,給敵以可乘之機。伊格納季耶夫為英、法提供了北塘未設防的情報。
8月1日,英法聯軍在北塘登入,沒有遇到任何抵抗。14日,攻陷塘沽。再水陸協同,進攻大沽北岸炮台。守台清軍在直隸提督樂善指揮下,英勇抗擊。但清政府本無抗戰決心,鹹豐帝命令僧格林沁離營撤退。清軍遂逃離大沽,經天津退至通州(今北京通縣)。大沽失陷。侵略軍長驅直入,24日占領天津。清政府急派桂良等到天津議和。英、法提出,除須全部接受《天津條約》外,還要增開天津為通商口岸,增加賠款以及各帶兵千人進京換約。清政府予以拒絕,談判破裂。侵略軍從天津向北京進犯。
清政府再派怡親王載垣、兵部尚書穆蔭取代桂良,到通州議和。由於雙方爭執不下,談判再次破裂。9月18日,英法聯軍攻陷通州。21日,清軍與英法聯軍在八里橋展開激戰,統帥僧格林沁等率先逃走,致使全軍動搖,而遭敗績。次日,鹹豐帝帶領后妃和一批官員倉皇逃往熱河(今河北承德),令其弟恭親王奕訢留守北京,負責和議。在英法聯軍進攻北京時,俄使伊格納季耶夫又向英、法提供了北京防衛的情況。10月13日,英法聯軍攻入安定門,控制北京城。侵略軍一路燒殺搶掠,在清廷長期經營的圓明園大肆搶掠珍貴文物和金銀珠寶,並將園內建築付之一炬。10月24日、25日,奕訢分別與額爾金、葛羅交換了《天津條約》批准書,並訂立中英、中法《北京條約》。
中英、中法《北京條約》的主要內容有:①開天津為商埠;②準許英、法招募華工出國;③割讓九龍司給英國;④退還以前沒收的天主教資產。法方還擅自在中文約本上增加:“並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建造自便”;⑤賠償英、法軍費各增至八百萬兩,恤金英國五十萬兩,法國二十萬兩。
俄國自以“調停”有功,逼迫於當年11月14日訂立中俄《北京條約》,割占烏蘇江以東約四十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並為進一步掠奪中國西部領土製造條約根據。1864年,俄國據此強迫清政府簽訂《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又割占巴勒喀什池以東以南四十四萬多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參見第5頁沙俄侵占中國東北領土圖和第1538頁沙俄侵占中國西北領土圖)。
經過第二次鴉片戰爭,外國資本主義的侵略勢力由東南沿海進入中國內地,並日益擴展,外國公使駐京加強了對清政府的影響和控制,中國社會進一步半殖民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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