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研究擬訂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方面的規定,以及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五指山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指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 外文名: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 of Five Fingers Group City
  • 隸屬:五指山市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崗位,其他事頂,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以及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涉及國家及經濟安全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負責全市日常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組織實施全市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制定和調整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與收費標準;負責本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研究本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我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市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和政策,參與管理國家和省、市財政撥款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全市重大項目的稽查工作。
(六)推進全市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全市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全市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制定全市工業行業規劃,指導全市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擬訂全市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推動全市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全市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負責本市有關國防科技工業(含民用爆破器材)的管理;負責本市有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工作事務。
(七)研究分析全市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中部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搞好全市糧食巨觀調控;提出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做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本市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進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訂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組織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環保產業工作。
(十一)研究全市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研究提出促進我市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巨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參與研究促進全市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指導檢查各鄉鎮發展計畫、物價工作。

內設崗位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內設辦公室和3個職能崗,掛市物價局牌子(副科級)。
(一) 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負責本局信訪、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 經濟規劃和環境資源綜合利用崗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對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進行指導;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進行全市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全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服務業發展規劃,協調服務業發展;負責有關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產業發展的情況,組織擬訂國家產業政策實施辦法,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本市鼓勵、限制和淘汰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指導目錄;提出最佳化全市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全市工交行業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工交行業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承擔本市國防科技工業(含民用爆破器材)的管理;負責本市有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工作事務;提出研究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促進全市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具體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扶持;指導和促進全市中小企業的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全市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中的問題。研究解決全市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我市生態年度計畫;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工作。
(三) 經貿金融和工業高技術產業崗 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規模、投向和政策;承擔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研究編制全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性貸款和境外投資項目信貸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參與利用國外貸款項目的招投標、資金使用及稽查工作;參與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管理。分析全市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實施辦法;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提出全市能源和交通運輸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全市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擬訂工業、交通、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行業技術規定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負責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產業化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示範工程、信息化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的上報和管理工作;組織研究高技術產業領域的重大問題;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全市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市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搞好全市糧食巨觀調控;提出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協調全市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市直接融資政策和建議。
(四) 固定資產投資和地區經濟崗 監測分析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和協調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招投標配套規定;參與監督、檢查項目的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概算控制情況;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市重大項目稽查管理工作。擬訂和協調全市社會發展規劃與年度計畫;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 、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組織擬訂相關的體制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相關的重大問題;協調全市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地區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規劃及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編制全市“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指導和組織實施以工代賑工作;研究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經濟體制改革建議;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漁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物價局 研究擬訂全市定價目錄;制定和調整政府定價目錄規定的工農產品、居民生活必需品部分公益性、公用事業性、強制性、壟斷性、資源稀缺性產品(商品)的價格,擬訂價格管理政策和作價辦法,提出價格改革意見;擬訂全市放開價格的管理政策,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分析價格形勢;對出口產品加工增值幅度進行審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發放鑑證書;監督價格政策執行;擬訂全市實行政策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收費管理目錄;擬訂國家機關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公益性服務、公用事業服務、中介服務、經營性服務收費管理政策、辦法,提出收費管理改革意見;擬訂或調整國家機關收費標準以及《海南省定價目錄》範圍內中介服務、重要經營性服務、部分公益性和公用事業性服務收費標準、監督收費管理政策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標準的執行;負責對收費進行清理整頓,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減輕農民、企業和社會負擔;協調、仲裁分管範圍內的有關收費爭議和糾紛;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收費年審工作,負責收費許可證管理工作。

其他事頂

(一)市發展和改革局和市商務局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2、外商投資管理。根據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五指山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和商務局聯合發布。
3、 境外投資管理。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審核上報本市境外投資項目並參與項目管理。本市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市商務局審核上報省政府核准。

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含物價局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經濟動員辦公室主任1名(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兼任),市物價局局長(副科級)1名、副局長1名,非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撥款事業編制1名。制1名。

  
局長:喻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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