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產業鏈

主體產業鏈是指某類產品或服務從形成到消費全過程中該行業自身的運行鏈條,其邏輯關係突出表現為各個環節按照生產流程依次連線。對於大多數物質產品生產來說,其產業鏈一般表現為“產品研發——產品製作——產品銷售”順序銜接、環環相扣的結構;而對於精神產品生產來說,其產業鏈一般表現為“內容策劃設計——內容與載體的結合——推向市場實現價值”與物質產品生產類似的鏈狀結構;不難發現,雖然它們的具體環節不盡相同,但本質上卻是一致的,他們是按照產品生產程式構成的“上游——中游——下游”依次相接的運行鏈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體產業鏈
  • 表現:產品研發—產品製作—產品銷售
  • 運行鏈條:上游——中游——下游
  • 類別:經濟
主體產業鏈的意義,文化產業的主體產業鏈,

主體產業鏈的意義

主體產業鏈完整與否是產業能否正常運行的先決條件。如果主體產業鏈環節缺失、鏈條斷裂,該產業就無法正常運行,上一環節的缺失使下一環節產業部門的生產無法啟動,下一環節的缺失使上一環節產業部門的生產得不到承接,上下兩端環節的缺失更使中間環節產業部門根本無法存在。而且,產業要興旺就不能只要求主體產業鏈完整,還要求各個環節對應均衡、連線順暢。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隨處可見主體產業鏈不完整、不均衡給產業發展帶來的危害:研發成果待嫁深閨不能轉化為產品,產品積壓倉庫不能轉化為商品,廠家得不到新研發的成果投入生產,市場上缺少對消費者有吸引力的新商品,如此等等。

文化產業的主體產業鏈

近年來,我國加工業迅速發展,已成為“世界工廠”,但走向世界的大量產品只是“中國製造” 而非“中國創造”,賺取的只是幾個“辛苦錢”,原因就是沒有強化自主研發能力,主體產業鏈不那么完整、均衡。文化產業也是如此: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國各地紛紛引進光碟生產線,由於上游環節不能提供足夠的內容,導致工廠設備大量閒置與商店音像製品少而陳舊並存的狀況。又如,在相當長的時期里,主要從事舞台劇目排演的文藝團體獨自支撐著文藝演出業,劇本創作、劇目生產、演出行銷全部由自己承擔,呈現出兩頭弱中間強的不均衡運行狀態,使演出市場的發展受到束縛。近年來,北京大力發展專門從事演出經營的經紀機構,截至2005年11月登記註冊的演出經紀機構已達248家。北京能夠成為全國最繁榮的演出市場,成為全國和世界優秀藝術團體、著名藝術家、經典劇目的薈萃之地,應當說演出經紀機構的作用功不可沒。
為此,我們在研究、規劃文化產業發展時,必須 “瞻前顧後”,從主體產業鏈的完整與均衡出發,考慮產業部門上下、前後是否對應銜接。需要指出的是,強調主體產業鏈完整與均衡,並不是指某類產品或服務一定要在當地構建起完整、均衡的產業鏈條來,那不過是放大了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在經濟全球化和生產方式現代化的條件下,主體產業鏈的完整與均衡可以在更大的地域範圍內實現,如在國內不同省、市間實現,或者在不同的國家、地區間實現。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