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主觀檢查
  • 1.O表示打開狀態,其鏡度為0
  • 8.RL:紅色濾光鏡
  • 15.OC:關閉
主觀檢查,主觀驗光檢查方法,光狀態,交叉柱鏡,

主觀檢查

主觀檢查是一種通過驗光師和顧客之間的互動溝通而達成的一種檢查,需要顧客的主觀感受來判斷檢查的終點,和檢影驗光和電腦驗光等客觀檢查相對應。
主觀檢查主要是使用綜合驗光儀進行:
綜合驗光儀上15-種輔助鏡片的用途:
1.O:表示打開狀態,其鏡度為0
2.R:即網膜鏡,表示在67CM前檢影所用之+1.50鏡片
3.P:偏光鏡,主要用來測試雙眼平衡及輔助性測試眼位
4.RMV:紅色豎直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5.RMH:紅色水平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6.WMV:白色豎直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7.WMH:白色水平式馬氏桿,用來測眼位
8.RL:紅色濾光鏡
9.GL:綠色濾光鏡
10.+.12:0.12D的鏡片,可是測量精確到0.12D
11.PH:針孔鏡,可確定最高矯正視力,在視力較低的情況下,亦可判斷屬於屈光性問題還是其他原因
12.6稜鏡度BU:可用來測量水平眼位,結合10稜鏡度BI測平衡。
13.10稜鏡度BI:可用來測垂直眼位。
14.+/-0.50的交叉柱鏡,其軸向位於水平和垂直眼位,可用來測ADD
15.OC:關閉
(一)雲霧法:在眼前加一定度數的正球鏡,使眼處於中等近視狀態,從而放鬆調節
步驟:1.顯示出0.1視標
1)裸眼視力在0.2以上加正球鏡使其剛好看清0.1視標
2)裸眼視力在0.1以下加負球鏡使其剛好看清0.1視標
2.顯示0.5/0.6視標:在1基礎上減正球鏡度數(或加負正球鏡度數)使其剛好看清0.5/0.6視力,達到輕度近視或單純近視散主觀檢查 - 主觀驗光檢查方法 主觀驗光用於測定屈光不正的類型及程度,多用於不能接受散瞳驗光的患者,包括以下方法; 1.插片法 (1)不滴用睫狀肌麻痹藥。 (2)根據受檢者的裸眼視力,試鏡以求得最佳視力。 (3)先測裸眼視力。 (4)如遠視力不能達到1.0,而能看清近視力表的1.0,則可能為近視眼。先查眼底結合病史選擇首用鏡片度數,從-0.25D遞增,至患者能清楚看到1.0。 (5)如遠、近視力都不好,或者近視力<0.9,視力正常者,則可能為遠視眼,可試“+”球鏡片。如果為近視眼加“+”球鏡片視力肯定下降,如果是遠視眼則視力提高或不變,逐漸增加“+”鏡片至視力增加到最好。 (6)如只用球鏡片不能滿意地矯正視力,再加用凹凸柱鏡片,並轉動柱鏡的軸位,直至達到最佳視力。如所選擇的球鏡片和柱鏡片已將視力矯正到1.0或1。2,仍需用下述六步法加以證實:①+0.25D②-0.25D球;③+0.25D柱軸相同;④+0.25D柱軸垂直;⑤-0.25DD柱軸相同;⑥-0.25D柱軸垂直。循序加於鏡片的前面以增加原鏡片的屈光度,直至患者不再接受任何鏡片為止。 (7)老視眼的矯正法。用主觀驗光法後,按近距離視覺需求及年齡情況計算加給老視近附加度,開出眼鏡處方。 2.霧視法 (1)戴高度凸球鏡(+2.00~+3.00D)造成近視狀態後,囑受檢者看遠視力表,開始感覺很模糊,過數秒鐘後即覺較清晰,說明調節已開始鬆弛。 (2)此時可加凹球鏡片,以-0.25D遞增,必要時加凹柱鏡片,直到獲得最佳調節視力。 (3)從原加凸鏡片度數中減去所加凹鏡片度數,即為患者屈光不正度數。 3.針孔檢查法 (1)受檢者位於視力表前,距離為5m。 (2)於眼前加一孔徑1mm的圓孔黑片進行視力檢查。 主觀檢查 - 光狀態 (二)放射線檢查 檢查方法: 1.檢查有無散光:雲霧檢查視力達0.5時,顯示放射狀視標 各條線清晰程度(黑度)相同,無散光 放射狀視標清晰度(黑度)不同,有散光 2.散光檢查 1)檢查軸:清晰的放射狀的鐘點數乘以30為散光軸 2)檢查度數:讓柱鏡軸與已找到的散光軸一致再加柱鏡,加度數到各條放射線清晰程度相同為止 3)軸的修正:加柱鏡度數的過程中清楚的線會發生改變,應修正:在15度範圍內 3.球鏡矯正:散光矯正後,眼用於近視狀態,加負球鏡(或正球鏡)進一步矯正,套用1.0視標 (三)紅綠視標檢查(散光度數基本矯正或完全矯正) 1.基本原理:人眼的色差紅光波長600---620NM,綠光:波長530---550NM綠光折射比紅波長 2.裸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正視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 3.矯正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完全矯正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狀態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狀態 4.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主觀檢查 - 交叉柱鏡 (四)交叉柱鏡 1.預備檢查: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用紅綠視標檢查,讓其黑環清晰度一樣,在加-0.25使綠色中的圖案稍微清晰一些。 2.交叉柱鏡檢查(出示點狀視標) 1)檢查軸:讓交叉柱鏡的翻轉軸(中間軸)與參考數據中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 說明軸是正確,若不同,應修正軸。修正:在清楚的那一面朝向負軸(紅點)方向轉10,到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為止。原 則是進10退5 2)檢查度數:讓交叉柱鏡的負軸(或正軸)與已確認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讓P標誌轉45)若翻轉前後同 樣清晰,說明度數正確,若不一樣清晰,應修正度數。 修正:紅點對準P清楚(負軸與散光軸一致,加負柱鏡度數) 白點對準P清楚(正軸與散光軸一致,減負柱鏡度數) 加到翻轉前後同樣清晰(連續加兩次0.25D柱鏡,減-0.25球鏡) 3)球鏡度數的矯正 4)散光矯正後,眼處於遠視狀態,應退-0.50(因為前多加-0.250在看紅綠視標,最後讓紅綠圖案一樣。 5)確認最高視力 6)確認完全矯正度數 (五)針孔鏡(區分是眼病造成視力下降還是屈光不正造成視力下降) 1.針孔鏡:(PH)中央有已針孔的不透光黑色鏡片 2.針孔鏡與屈光不正(近視、遠視) 1)球性屈光不正加PH,視網膜上的黃斑變小,視網膜象變清晰,視力上升 2)散光加PH,使眼內的光錐變小,視網膜上的光斑也相應減少,視網膜上的象也變的清晰,視力上升。 3)副作用:進入眼的光能量減少,象的亮度降低 4)結論:正視眼或完全矯正眼加PH視力不變或下降 屈光不正眼加PH視力提高 3.舉例 1)裸眼加PH:視力提高,有屈光問題;視力不變或下降的,有其他眼病 2)矯正眼加PH:視力提高,可以矯正;視力不變或下降的,不能矯正應治療 (六)裂隙鏡:(只能檢查散光軸) 1.裂隙鏡:中央有一狹縫的黑色不透光鏡片 2.裂隙鏡與散光:加後看視標最清楚時,縫隙方向即為散光軸方向。 (七)雙眼平衡:指兩眼視力,屈光象大小平衡,配鏡時屈光平衡比視力平衡更為重要 方法: 1.偏振分離法: 1)雙眼輔助鏡片至於P位置,然後出示三排或紅綠偏振視標 2)三排視標比較,第一和第三一樣清晰,則平衡,不一樣清晰,若一樣清晰,則右眼加-0.25,若三排清晰,則左眼加 -0.25至一樣清晰。 3)紅綠偏振視標,若9和5較清,又加+0.25;若3和6較清左加+0.25至一樣清晰。 2.稜鏡分離法: 雙眼放旋轉稜鏡,出示點振視標,比較清晰度上清----右眼加+0.25,下清為---左眼加+0.25至一樣清晰 (八)雙眼球鏡終點 雙眼平衡後,撤去檢查平衡的鏡片和視標,然後雙眼注視視力表同時+1.00,然後雙眼同步減+0.25,至雙眼視力到所要視力為 止。 (九)老視檢查 1.綜合驗光儀:前移不行加正度數,後移不行,減正度數。 2.經驗法:ADD=(年齡-30)/10年齡為55歲以下, ADD=(年齡×4)/100 (十)美式二十一驗光概述 1.問診:了解眼睛有無疾病適不適合配鏡,了解驗光前眼睛是否處於穩定狀態,有無全身疾病。 2.了解角膜弧度及屈光,確定是否為圓錐角膜。 3.遠方檢舊視力的斜位量。查斜位量,可用馬氏桿法與稜鏡分離法 4.5.6.項為他覺式驗光,即檢影法,功能鍵開至R,可分別於客人注視無限遠、1M、50CM視標情況下檢影,檢影距離 為67CM。 7.遠用的自覺式驗光-----驗光流程 8.新眼鏡遠方視斜位量:測試同3 9.遠方視的輻輳量,自眼位前同時加稜鏡量(BO)看見是最小視標至模糊為止。 10.近方視的輻輳量,進入觸象範圍的回歸點 11.遠方視的開散量與9相反,加BI稜鏡。 12.查遠方視上下斜位量 13.誘發性的上下斜位即近方斜位 14.近用度數的檢查,功能鍵選+/-0.50,近用用視標配的原則,雙眼明視域要數, 其平衡可採用稜鏡分離法。 15.近見斜位量,可採用稜鏡分離法,亦可採用馬氏桿法,但近距離需有光源。 16.近方輻輳量 17.近方視開散量 18.上下眼位檢查 19.查調節力,33CM處方近點視標,一直加透鏡直至模糊為止。 20.實性相對調節與虛性相對調節。

主觀驗光檢查方法

柱鏡片,並轉動柱鏡的軸位,直至達到最佳視力。如所選擇的球鏡片和柱鏡片已將視力矯正到1.0或1。2,仍需用下述六步法加以證實:①+0.25D②-0.25D球;③+0.25D柱軸相同;④+0.25D柱軸垂直;⑤-0.25DD柱軸相同;⑥-0.25D柱軸垂直。循序加於鏡片的前面以增加原鏡片的屈光度,直至患者不再接受任何鏡片為止。
(7)老視眼的矯正法。用主觀驗光法後,按近距離視覺需求及年齡情況計算加給老視近附加度,開出眼鏡處方。

2.霧視法
(1)戴高度凸球鏡(+2.00~+3.00D)造成近視狀態後,囑受檢者看遠視力表,開始感覺很模糊,過數秒鐘後即覺較清晰,說明調節已開始鬆弛。
(2)此時可加凹球鏡片,以-0.25D遞增,必要時加凹柱鏡片,直到獲得最佳調節視力。
(3)從原加凸鏡片度數中減去所加凹鏡片度數,即為患者屈光不正度數。

3.針孔檢查法
(1)受檢者位於視力表前,距離為5m。
(2)於眼前加一孔徑1mm的圓孔黑片進行視力檢查。

光狀態

(二)放射線檢查
檢查方法:
1.檢查有無散光:雲霧檢查視力達0.5時,顯示放射狀視標
各條線清晰程度(黑度)相同,無散光
放射狀視標清晰度(黑度)不同,有散光
2.散光檢查
1)檢查軸:清晰的放射狀的鐘點數乘以30為散光軸
2)檢查度數:讓柱鏡軸與已找到的散光軸一致再加柱鏡,加度數到各條放射線清晰程度相同為止
3)軸的修正:加柱鏡度數的過程中清楚的線會發生改變,應修正:在15度範圍內
3.球鏡矯正:散光矯正後,眼用於近視狀態,加負球鏡(或正球鏡)進一步矯正,套用1.0視標
(三)紅綠視標檢查(散光度數基本矯正或完全矯正)
1.基本原理:人眼的色差紅光波長600---620NM,綠光:波長530---550NM綠光折射比紅波長
2.裸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正視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
3.矯正眼檢查:紅綠中的黑環一樣黑,為完全矯正
紅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近視狀態
綠色中的黑環比較黑,為遠視狀態
4.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交叉柱鏡

(四)交叉柱鏡
1.預備檢查:將最小彌散圓調到視網膜上
用紅綠視標檢查,讓其黑環清晰度一樣,在加-0.25使綠色中的圖案稍微清晰一些。
2.交叉柱鏡檢查(出示點狀視標)
1)檢查軸:讓交叉柱鏡的翻轉軸(中間軸)與參考數據中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
說明軸是正確,若不同,應修正軸。修正:在清楚的那一面朝向負軸(紅點)方向轉10,到翻轉前後清晰程度相同為止。原
則是進10退5
2)檢查度數:讓交叉柱鏡的負軸(或正軸)與已確認的散光軸一致,然後翻轉交叉柱鏡(讓P標誌轉45)若翻轉前後同
樣清晰,說明度數正確,若不一樣清晰,應修正度數。
修正:紅點對準P清楚(負軸與散光軸一致,加負柱鏡度數)
白點對準P清楚(正軸與散光軸一致,減負柱鏡度數)
加到翻轉前後同樣清晰(連續加兩次0.25D柱鏡,減-0.25球鏡)
3)球鏡度數的矯正
4)散光矯正後,眼處於遠視狀態,應退-0.50(因為前多加-0.250在看紅綠視標,最後讓紅綠圖案一樣。
5)確認最高視力
6)確認完全矯正度數
(五)針孔鏡(區分是眼病造成視力下降還是屈光不正造成視力下降)
1.針孔鏡:(PH)中央有已針孔的不透光黑色鏡片
2.針孔鏡與屈光不正(近視、遠視)
1)球性屈光不正加PH,視網膜上的黃斑變小,視網膜象變清晰,視力上升
2)散光加PH,使眼內的光錐變小,視網膜上的光斑也相應減少,視網膜上的象也變的清晰,視力上升。
3)副作用:進入眼的光能量減少,象的亮度降低
4)結論:正視眼或完全矯正眼加PH視力不變或下降
屈光不正眼加PH視力提高
3.舉例
1)裸眼加PH:視力提高,有屈光問題;視力不變或下降的,有其他眼病
2)矯正眼加PH:視力提高,可以矯正;視力不變或下降的,不能矯正應治療
(六)裂隙鏡:(只能檢查散光軸)
1.裂隙鏡:中央有一狹縫的黑色不透光鏡片
2.裂隙鏡與散光:加後看視標最清楚時,縫隙方向即為散光軸方向。
(七)雙眼平衡:指兩眼視力,屈光象大小平衡,配鏡時屈光平衡比視力平衡更為重要
方法:
1.偏振分離法:
1)雙眼輔助鏡片至於P位置,然後出示三排或紅綠偏振視標
2)三排視標比較,第一和第三一樣清晰,則平衡,不一樣清晰,若一樣清晰,則右眼加-0.25,若三排清晰,則左眼加
-0.25至一樣清晰。
3)紅綠偏振視標,若9和5較清,又加+0.25;若3和6較清左加+0.25至一樣清晰。
2.稜鏡分離法:
雙眼放旋轉稜鏡,出示點振視標,比較清晰度上清----右眼加+0.25,下清為---左眼加+0.25至一樣清晰
(八)雙眼球鏡終點
雙眼平衡後,撤去檢查平衡的鏡片和視標,然後雙眼注視視力表同時+1.00,然後雙眼同步減+0.25,至雙眼視力到所要視力為
止。
(九)老視檢查
1.綜合驗光儀:前移不行加正度數,後移不行,減正度數。
2.經驗法:ADD=(年齡-30)/10年齡為55歲以下,
ADD=(年齡×4)/100
(十)美式二十一驗光概述
1.問診:了解眼睛有無疾病適不適合配鏡,了解驗光前眼睛是否處於穩定狀態,有無全身疾病。
2.了解角膜弧度及屈光,確定是否為圓錐角膜。
3.遠方檢舊視力的斜位量。查斜位量,可用馬氏桿法與稜鏡分離法
4.5.6.項為他覺式驗光,即檢影法,功能鍵開至R,可分別於客人注視無限遠、1M、50CM視標情況下檢影,檢影距離
為67CM。
7.遠用的自覺式驗光-----驗光流程
8.新眼鏡遠方視斜位量:測試同3
9.遠方視的輻輳量,自眼位前同時加稜鏡量(BO)看見是最小視標至模糊為止。
10.近方視的輻輳量,進入觸象範圍的回歸點
11.遠方視的開散量與9相反,加BI稜鏡。
12.查遠方視上下斜位量
13.誘發性的上下斜位即近方斜位
14.近用度數的檢查,功能鍵選+/-0.50,近用用視標配的原則,雙眼明視域要數,
其平衡可採用稜鏡分離法。
15.近見斜位量,可採用稜鏡分離法,亦可採用馬氏桿法,但近距離需有光源。
16.近方輻輳量
17.近方視開散量
18.上下眼位檢查
19.查調節力,33CM處方近點視標,一直加透鏡直至模糊為止。
20.實性相對調節與虛性相對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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