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當局

主管當局指國際稅收協定中明確的簽訂和執行雙邊稅收協定的組織和代表。主管當局可以是一個專門機構或代表機構,也可以是主管人或其代表人。主管當局的主要職責是代表該國負責簽訂雙邊稅收協定,並根據協定所規定的條款辦理各種協定有關的事項,保證協定的順利執行,並對協定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問題進行處理,或同締約國另一方主管當局相互協商解決。

締約國雙方主管當局應交換實施本協定的規定所必需的情報,或除與本協定相牴觸的情報以外的一切有關締約國雙方簽訂協定所涉及的稅種的國內法律。我國的主管當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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