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鹽城)產業園

中韓(鹽城)產業園

中韓(鹽城)產業園總體規劃面積50平方公里,空間布局為產城融合核心區和臨港產業配套區,其中,產城融合核心區,依託國家級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42平方公里;臨港產業配套區,依託大豐港一類開放口岸和大豐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規劃面積8平方公里。重點發展汽車(包括新能源汽車、智慧型網聯汽車)、電子信息和新能源裝備產業,積極培育臨港產業和現代服務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韓(鹽城)產業園
  • 設立地址:江蘇省鹽城市
  • 批准機構:中國國務院
2015年6月,中韓自貿協定簽署,鹽城被指定為中韓產業園地方合作城市;2017年12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設立中韓(鹽城)產業園;按照國務院批覆成立中韓產業園要求,2018年9月江蘇省政府印發了《中韓(鹽城)產業園建設實施方案》,確定了園區的總體規劃和發展方向。
園區總體規劃面積50平方公里,空間布局為產城融合核心區和臨港產業配套區,其中,產城融合核心區,依託國家級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42平方公里;臨港產業配套區,依託大豐港一類開放口岸和大豐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規劃面積8平方公里。重點發展汽車(包括新能源汽車、智慧型網聯汽車)、電子信息和新能源裝備產業,積極培育臨港產業和現代服務業。
中韓(鹽城)產業園正按照“為國家試製度、為開放探路徑、為轉型作示範、為未來謀發展”的思路,充分發揮對韓合作綜合優勢,致力打造中韓地方經濟合作和高端產業合作的新高地,加快建設成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示範區,中韓對接發展戰略、共建“一帶一路”、深化貿易和投資合作的先行區。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韓產業園的批覆全文
國函〔2017〕142號
江蘇省、山東省、廣東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於與韓國共同建設中韓產業園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江蘇省鹽城市設立中韓(鹽城)產業園,在山東省煙臺市設立中韓(煙臺)產業園,在廣東省惠州市設立中韓(惠州)產業園。上述3個產業園依託現有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具體實施方案分別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二、中韓產業園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充分發揮對韓合作綜合優勢,打造中韓地方經濟合作和高端產業合作的新高地。要積極落實中韓自貿協定有關規定,加快複製推廣上海等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努力把中韓產業園建設成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示範區,中韓對接發展戰略、共建“一帶一路”、深化貿易和投資合作的先行區。
三、江蘇省、山東省、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紮實有序推進中韓產業園建設發展。要儘快制定、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中韓產業園建設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規劃,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按程式報批。
四、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注重總結經驗,在體制創新和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為中韓產業園建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