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

1931年11月在瑞金成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是今天公安部和國家安全部的前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
  • 成立時間:1931年11月
  • 成立地點:瑞金
  • 領導:鄧發
機構前身,成立背景,主要任務,組織結構,下屬部隊,特殊權利,錯誤行為,撤銷機構,舊址保護,主要領導,

機構前身

中央蘇區的治安保衛和肅反工作,1930年底以前由各級蘇維埃政府裁判肅反委員會負責。1931年六七月間,根據中共中央指示,在江西贛南蘇區成立中共蘇區中央局政治保衛處,王稼祥兼任處長,負責蘇區的肅反與治安保衛。同年9月,鄧發繼任處長。11月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時,中共蘇區中央局政治保衛處改為國家政治保衛局,仍由鄧發任局長。

成立背景

從1930年10月開始,南京國民政府便集中武裝力量、社會力量、經濟力量來進攻蘇區,展開了一次又一次的“圍剿”。蘇區內外的豪紳地主也互相勾結,開展各種破壞活動。他們有的在蘇區內大肆造謠;有的藏匿槍枝搞暗殺活動;有的糾集武裝固守山寨土圍,與蘇維埃政權相抗衡,破壞蘇區的社會秩序。
鑒於此,1931年11月27日,成立不久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舉行了第一次執委會,決定在共和國行政機關——— 人民委員會的機構設定中設立“國家政治保衛局”的新組織,以剷除特務、蒐集情報、肅清匪患、保衛首長等特殊工作為己任。

主要任務

1932年1月27日由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的《中華蘇維埃國家政治保衛局組織綱要》規定:國家政治保衛局在蘇維埃境內依照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之規定,在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管轄之下,執行偵查、壓制和消滅政治上經濟上一切反革命的組織、活動、偵探及盜匪等任務。

組織結構

國家政治保衛局內設偵察部、執行部、總務處和政治保衛大隊。偵察部部長胡底,執行部部長李克農,總務處處長歐陽毅,政治保衛大隊大隊長吳烈
國家政治保衛局在省、縣兩級以及紅軍中的中央軍委(或其他蘇區軍委會)、軍團、軍(或師)均設分局(後紅軍中師一級設特派員)。必要時,國家政治保衛局可向某些機關或組織派遣特派員。
國家政治保衛局與下級各分局、特派員之間在組織與業務上均實行垂直領導。蘇區內凡拘捕審訊人犯(一般治安案件除外),一律由國家政治保衛局負責,其他任何機關均無此權力;政府等其他機關只有在緊急情況發生時,才可將可疑人犯拘送保衛局機關訊辦;國家政治保衛局需拘捕政府機關、紅軍與革命團體負責人時,只有在行動之前才能通知有關機關最高負責者,有關機關不論是否有異議,均不得阻撓國家政治保衛局的行動。

下屬部隊

在中央蘇區時期,紅軍中曾存在過一支佩戴綠底紅邊領章、胸佩“KBU”三個俄文字母胸章的特別部隊。它就是紅軍隊伍中肩負鋤奸保衛工作的“內衛”——— 1932年紅軍隊伍中成立的直接隸屬於“國家政保局”的綠領章部隊”。
1932年,黨中央決定在紅軍中建立直接隸屬於“國家政治保衛局”,專門從事防奸保衛工作的各級領導機關——— 保衛局和特派員。紅軍中神秘的“綠領章部隊”由此發軔。
紅軍中各軍團保衛局成立之初,尚屬秘密組織,對外並不公開,工作人員也很少,由負責人親自選定。直到1933年,它才正式開始辦公。
由於缺乏經驗和教條主義影響,紅軍各軍團保衛局組織形式上基本照搬了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即克格勃)的那一套。
為了跟紅軍中的普通戰士有所區別,保衛局的工作人員還採用了特殊的符號和標誌。他們不僅戴綠底紅邊的領章,而且胸前還戴一枚用錫鐵皮(個別的用銀子)做的長30毫米,寬10毫米,刻有“KBU”三個俄文字母的胸章。“綠領章部隊”的稱號即由此開始。“綠領章部隊”的幹部和戰士,絕大部分出身於工農家庭,全部是共產黨員,每個人入選之前都要經過嚴格的政治審查。不僅要詳細審閱個人歷史檔案,而且要當面審查考核,從家庭情況、個人歷史、社會關係到參加革命動機,每個關鍵時刻的表現乃至每次具體戰鬥中的情況等等,都要查個一清二楚。“綠領章部隊”一成立,就把培訓和配備部隊各級首長的警衛員作為自己的一項重要任務。不僅是專門培訓的警衛員,而且凡是紅軍中的保衛幹部,都要把如何在各種情況下保衛首長作為自己的學習內容。軍事技術和體能訓練更是“綠領章部隊”成員的必修課。

特殊權利

國家政治保衛局必須在蘇維埃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但法律也賦予它一定的特殊權力。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國家政治保衛局對反革命案件有偵察、逮捕、預審之權,並且以原告身份向審判機關提起訴訟(對案犯的審判和執行之權在審判機關)。除國家政治保衛局系統外,各級政府機關和其他團體機關均無權拘捕審訊人犯,但可將嫌疑犯拘送保衛局機關訊辦。當保衛局有充分證據需拘捕政府機關、紅軍與革命團體負責人時,得在採取行動之前才能通知該機關最高負責者,以便物色替代人選;該機關最高負責者即使有不同意見,亦不得阻撓保衛局機關的行動,只能向上級抗議。
第五次反“圍剿”戰爭開始後,由於蘇區面臨的環境日趨惡劣和複雜,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會人民委員會賦予了國家政治保衛局以新的特權:
1.在邊區的地方保衛局和前線的紅軍保衛局,對敵人的偵探、邊區的法西斯蒂分子、反動的豪紳地主陰謀叛變分子,有權不經過法庭審判而直接處置,但處置後需呈報國家政治保衛局備案審核;
2.在團匪活動區域內的地方分局、紅軍分局,對捕獲的團匪首領及地主出身而堅決反革命的分子,也可不經法庭審判直接處置,處置後再呈報國家政治保衛局備案審核;
3.對重大的緊急的反革命案件,國家局及各分局機關有權採取緊急處置,處置後如地方政府或軍政首長提出異議、發生爭執時,由中央人民委員會裁決。
實踐證明,為保衛蘇區安全,法律賦予國家政治保衛局以適當的特權是必要的。但如果特權不受約束,脫離黨委和政府領導,獨行其事,必然會產生許多冤假錯案。
國家政治保衛局在黨和蘇維埃政府領導下,為鎮壓反革命,維護蘇維埃國家安全,保障革命戰爭和蘇區各項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國家政治保衛局機關,1931年11月成立之初設在瑞金葉坪村,同年12月底遷駐葉坪廟背村彎丘眾廳,與少共蘇區中央局同駐一處,1934年4月從廟背村遷駐沙洲壩銅鑼村李屋,1934年7月再遷駐雲石山艾園村嶺下曾氏祠廳。

錯誤行為

綠領章部隊”成立後,在對外敵的鬥爭中曾立下了汗馬功勞,但在內部的“肅反”中也產生了嚴重的錯誤。隨著王明“左”傾錯誤在中共黨內日益占據統治地位,“綠領章部隊”也相應地把工作重點放到了紅軍內部的“肅反”上。
“綠領章部隊”中的一些教條主義者,或由於“左”的思想的支配,或為自己高度膨脹的領袖慾望和政治野心家的惡劣品質所驅使,把黨內的路線鬥爭發展成為黨外對敵鬥爭的性質,殺害和逮捕執行正確路線的紅軍幹部,造成了極為慘痛的損失。
一些“綠領章部隊”工作人員還在“肅反”運動中大搞所謂的“純潔運動”。他們在紅軍中肅出了大批所謂的“反革命”、“AB團”、“第三黨”、“改組派”分子,並據此錯誤地殺害了一大批優秀的紅軍指戰員,一時間使得紅軍內部人心惶惶,嚴重破壞了紅軍內部的團結。紅軍指戰員對其不寒而慄,紛紛敬而遠之,以至於“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特派員來談話”成為當時紅軍隊伍中盛行的順口溜。
鑒於此,以周恩來為書記的中共蘇區中央局曾一度作出《蘇區中央局關於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嚴厲批評道:“肅反的組織——— 肅反委員會與地方政治保衛局,在一個時期內,竟成了超過黨超過政權的獨裁機關。”
隨後,為了遏制保衛局的特殊化和神秘化,佩戴了僅一年左右的綠領章和俄文胸章被停用,但“綠領章部隊”雖然被取消了綠領章,其組織結構和各級工作人員依舊存在著。

撤銷機構

1935年,紅軍經過長征勝利到達陝北後,政治保衛局的機構才被撤銷,“綠領章部隊”也隨之解散。雖然只有短短四年,但由於其工作性質的特殊和工作形式的神秘,被作為中國工農紅軍歷史上唯一一支特別部隊而載入史冊。

舊址保護

國家政治保衛局葉坪村沙洲壩銅鑼村的機關舊址,因年久失修,已經倒塌;在廟背村的舊址也因年代久遠而十分破舊。1999年6月,瑞金市公安局領導致信公安部領導,反映國家政治保衛局舊址現狀,請求重建舊址。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賈春旺對此十分重視,同年8月派出由部辦公廳、政治部組成的考察組赴瑞金實地考察。1999年10月11日,公安部部長會議正式決定撥出專款重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舊址,並新建中央蘇區公安保衛史料陳列館。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
2001年6月24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政治保衛局舊址揭幕儀式在瑞金葉坪隆重舉行。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賈春旺,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鐘起煌,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孫明山,中共贛州市委書記張海如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彭煥恭等領導出席了揭幕儀式。兄弟省(市)公安廳(局)領導、公安英模代表和部分老紅軍代表、國家政治保衛局局長鄧發之子鄧北生夫婦等,應邀參加了揭幕儀式。

主要領導

鄧發,一位頗具傳奇色彩的人物,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曾被美國記者埃得加期諾稱之為“中國紅軍特務隊的首領”。
1906年3月7日出生於廣東省雲浮縣。1922年參加香港海員大罷工,1925年任省港罷工委員會委員兼工人糾察隊隊長,同年秋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參加廣州起義,後相繼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中共香港市委書記、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部長、中共閩粵贛邊區特委書記、中共閩粵贛臨時省委書記兼軍委主席等職。1931年8月30日由中共中央任命為中共蘇區中央局委員,9月進入中央蘇區,在“一蘇大會”上當選為蘇維埃中央執行委員,被任命為國家政治保衛局局長。1934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征時,任中央第二野戰縱隊副司令員兼副政治委員。鄧發的夫人陳慧清也參加了長征。抗日戰爭爆發前夕,鄧發去蘇聯學習,回國後任八路軍駐新疆辦事處主任。1939年秋調任中共中央黨校校長,並任中共中央職工運動委員會書記。1945年9月,代表中國解放區職工出席在巴黎召開的世界職工大會。1946年回國,同年4月8日,乘坐飛機由重慶返回延安途中,因飛機在黑茶山上空失事遇難,時年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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