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腐敗榜

一份名單在網路上炒得沸沸揚揚,它不是什麼令人揚眉吐氣的金牌榜單,也不是什麼供人取樂的影星歌星的人氣排行,而是“中石油”連續被抓的各地分公司的貪官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石油腐敗榜
  • 實質:腐敗榜
  • 涉及:中石油
  • 時間: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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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敗榜名單

截至2010年9月9日,中石油第二建設公司的設備部原主任瞿向群成為一長串的“中石油腐敗名單”中最新上榜的一個。
這一日,瞿向群被蘭州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據法官介紹,“其實,瞿向群的落馬不過是去年相關紀檢部門查辦蘭州某科技公司系列貪腐窩案的一個副產品。”
現年42歲的瞿向群,2005年1月才被任命為中石油公司第二建設公司設備部主任。但他從2005年11月至2008年9月,短短不到三年的時間,就利用手中職權收受他人賄賂71萬元。為此,網友“東方的月亮”打趣說,“當上中石油的高管,錢來得比家裡開著印鈔機還快。”
以下是瞿向群受賄案的兩個細節:
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瞿向群在與南京一家電器公司簽訂購買特種電焊機契約期間,後者先後4次向瞿向群送上總計46萬元答謝費;
2008年3月至9月,中石油公司第二建設公司公開招標採購液壓扳手,一家並未納入公司採購網的北京企業在瞿向群的提示下,聯合蘭州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競標,最終成功中標順利簽約。這一次,瞿向群提出的要求是“設備部有好多費用不好開支”,蘭州企業負責人於是先後辦理兩張金額共25萬元的儲蓄卡送給瞿向群。
無論從作案手法和受賄金額上來說,瞿向群與他的前輩貪官們相比,似乎都有點小巫見大巫,根本沒有可比之處。
在此前,中石油下屬企業中因涉嫌貪污受賄被司法機關查處的高管中,級別比瞿向群高,受賄金額比瞿向群大,牽扯麵比瞿向群廣,作案手法比瞿向群隱秘和高明的大有人在。
比如,中石油黑龍江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王賢瀘,中石油工程建設公司一建公司原總經理顧滿林,中石油貴州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李懷忠,中石油山東銷售菏澤分公司原經理申乃進,中石油大慶油田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原副經理王文璋,中石油獨山子石化公司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馬士虎,中石油撫順石化公司市場行銷部化工科原副科長顧祥鵬,中石油大慶石化公司儲運中心市場部原主任劉永革……
其中,顧滿林案引出的中石油工程建設公司一建公司原副總經理付紅雁等41人均涉嫌貪污、賄賂的窩案串案,蘭州石化公司物資採購系統15人涉嫌受賄,遼寧銷售丹東分公司6名領導班子成員中有4人涉嫌貪污受賄,黑龍江銷售大慶物流配送中心設立“小金庫”、涉嫌私分油款,有12人被檢察機關查辦,新疆自治區第三建築公司原總經理、黨委書記馬敬增受賄案牽出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規劃計畫處原副處長夏紹柳等11人涉案……

腐敗案例

馬士虎:把住房公積金當成搖錢樹
2009年7月29日是個普通的日子,但對於中石油獨山子石化公司的員工來說,卻是額手相慶的好日子,恨不得找幾掛鞭炮放放。因為這一天,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市獨山子區法院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詐欺罪,判處獨山子石化公司下屬的獨山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馬士虎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馬士虎被逮捕後,獨山子石化公司的職工潘華(化名)說,“他是罪有應得啊,他可把我們職工坑苦了,我家所有的積蓄都讓他騙走了。”
36歲的馬士虎系新疆自治區克拉瑪依市人,大學文化,助理會計師職稱,因工作表現出色,被提拔為獨山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負責該中心住房資金管理的各項具體業務。在這個職位上,他本應該把為職工謀福利的錢管好,但他卻無視國家關於住房資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明知故犯,最終墮入犯罪的深淵。
馬士虎第一次作案是在2003年底,當時他將獨山子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3000萬元資金,擅自交付給烏魯木齊市金新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委託理財。在此理財過程中,馬士虎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貪污投資收益款90.3萬元。
第一次得手嘗到甜頭之後,馬士虎膽子大了起來。2004年2月,馬士虎再次違反國家《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四次將住房資金及其他公款共430萬元挪給他人使用和進行個人盈利活動。
多次作案之後的風平浪靜讓馬士虎的私慾不斷膨脹,於是又打起身邊職工的主意。他謊稱投資“湘財證券”代為理財可獲取高額利息,誘騙本單位職工募集資金267萬元,其中絕大部分資金由馬士虎用於個人的盈利活動。後經多名集資受害人索要和民事訴訟,雖然追回大部分欠款,但仍有69萬餘元至今未予追回。
“我一開始也是心存僥倖,認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有上億元資金,自己挪用、貪污點只要做得巧妙,肯定神不知、鬼不覺,”馬士虎後悔地對辦案檢察官說,“我把組織給予的權力變成獲取個人利益的資本,把廣大職工民眾的住房公積金當成‘搖錢樹,私心越來越大,都是貪心害了我啊,如果早有人提個醒,我也不至於滑得這么遠。”
王文璋和劉永革
“喝涼酒、收髒錢,早晚是病”
兩個成長經歷相似,落馬原因也相同的石油高管王文璋和劉永革,一個被判刑八年,一個被判十四年。有意思的是,二人出事前彼此還是很熟悉的朋友,他們犯罪後的畏懼心理甚至都極為相似。
2008年春節過後的一天晚上,大慶油田公司某住宅樓旁的一個橋洞子底下,出現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他東張西望了一會兒,拿出一把鐵鍬在地上挖個坑,把一個塑膠袋包裹放到裡面,填平後又遠近反覆看了幾遍,才放心地轉身離開。
這個人是大慶油田公司的王文璋,幾天來當他得知檢察機關正在調查一件與其所在單位有關的案件後,吃不下睡不著,驚慌失措之際,這才出現了前面深夜挖坑埋贓款的一幕。
46歲的王文璋是中石油大慶油田地下資源開發公司分管生產經營的副經理,同時還兼任下屬企業興茂公司的總經理。王文璋從一名優秀的大學畢業生,靠勤學苦練成為單位的生產技術骨幹,並走上處級領導崗位。和他一起工作過的領導和同事提起他來,無不伸出大拇指誇獎他的敬業精神和才能。
王文璋走上處級領導崗位以後,究竟受賄了多少筆錢財他早已記不清了,他為此也常陷入一種內心的煎熬之中:一方面,為自己聚斂錢財的欲望得到了滿足而興奮;另一方面,又擔心東窗事發,唯恐事情敗露。用他自己的話說,“平常一聽到警車響就會心驚肉跳。”
所以,當檢察官找王文璋了解有關情況時,沒用幾句話,王文璋的精神防線就徹底崩潰了,隨即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問題。
王文璋在反思自己的思想變化時,曾對辦案檢察官說:“我曾經猶豫過,知道別人遞過來的錢燙手,但我不收,會被別人說我難辦事,有的朋友也對我說,不拿也洗不清自己。我想只要我替人辦事了,拿了也沒事”。正是這種想法使他把最初的猶豫變成理所應當,變成心安理得,變成來者不拒。
經司法機關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春節前,王文璋以接受慰問費、感謝費、過節費等名義,先後16次收受與地下資源開發公司有業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所送的錢款總計9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2008年4月22日,王文璋因涉嫌受賄被大慶市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逮捕。
2008年10月15日,大慶市中級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王文璋有期徒刑八年,並沒收受賄所得9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
劉慶祥:變著法子從單位里“拿”錢
在眾多腐敗案中,劉慶祥案是較為複雜的,既存在“小金庫”問題,又存在濫用職權和財務人員聯合作案的問題。
劉慶祥落馬前系吉化集團吉林化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2009年4月8日,劉慶祥被吉林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劉慶祥在2006年12月初,利用職務之便,指使本公司財務總監閆某(另案處理),以虛列外聘人員勞務費的方式轉給某勞務公司人民幣41.8萬元,後從該勞務公司將其中25萬元直接存入劉慶祥個人的銀行卡中,其中20萬元用於本單位的有關支出,其餘5萬元被劉慶祥據為己有。2007年6月,劉慶祥又利用職務便利,將其個人的一台豐田皇冠牌轎車以55萬元抵付了本單位所欠外部的工程款,之後劉慶祥向本單位索要錢款。公司財務總監閆某按照劉慶祥的要求,安排本單位財務人員依據抵賬協定分四次將52萬元資金以支付工程款的名義提出後,存入劉慶祥個人銀行卡內。經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該台豐田皇冠牌轎車價值34.5萬元,劉慶祥個人從中獲取差價款17.5萬元。
三人團伙:監守自盜,形成“群蛀”
石油高管的腐敗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條是基層部門領導權力過於集中,監管又嚴重缺失造成的。各級監督監察部門要么有牌子無行動,有制度無制約,久而久之,形同虛設;要么被拉攏被腐蝕,一個鼻孔出氣,形成了一個可怕的小利益集團。其中,監守自盜的案例,以廖志農、賴新成、王興林三人團伙盜竊案最為典型。
2009年2月26日,四川省自貢市中級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廖志農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判處賴新成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萬元;判處王興林有期徒刑四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案發前,廖志農任川西鑽探公司鑽具井控公司原自貢站生產辦調度員,賴新成任川西鑽探公司鑽具井控公司原自貢站生產辦主任,王興林任川西鑽探公司鑽具井控公司原自貢站鑽具隊隊長。
三人同在一個單位工作多年,分別掌握著生產調度指揮、資產統計調撥、鑽具井控裝備管理和鑽具工具回收、檢驗修復等方面的實權。面對利益驅動和金錢誘惑,他們利用手中掌管的權力,互相利用,彼此“照應”,相互“幫襯”。
在盜賣鑽具的過程中,他們“各司其職”,有與買主聯繫的,有開具出門條的,有親自開車裝車的,可謂“分工明確”。他們利用周末值班的機會,以關心職工生活為名,把一同值班的職工安排回家休息,然後自己開車,將鑽具調裝到個體業主陳某、李某等人的運輸車上,再以上級緊急調用等名義為藉口,出面搪塞門衛放行,盜走大量鑽具。共同的貪婪使三人心照不宣,10個月時間裡5次盜賣鑽具230根共獲贓款83.54萬元。

腐敗特點

中石油分公司高管腐敗在其表現形式上還有兩個明顯特點:
“一把手”落馬成為中石油分公司腐敗的一個突出特點。像王賢瀘、顧滿林、李懷忠、申乃進、瞿向群等落馬貪官皆是中石油下屬公司或部門一把手。
“一把手”腐敗不僅在中石油系統,就是在整個國企腐敗中也是個日漸突出的問題。有關統計顯示,在查處的國企腐敗專案中,“一把手”違法違紀的占91%。“一把手”既是企業的決策者和執行者,又是企業的管理者和監督者,無人監督和約束“一把手”,成為名副其實的“燈下黑”。
“窩案”、“串案”是中石油分公司腐敗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從查處的情況看,往往是一個單位內多人合夥,或領導貪污、挪用,有關人員群起效尤,或內外勾結,共同犯罪,往往是辦一案,帶一串,端一窩,甚至是整個管理層全軍覆沒。
據烏魯木齊市沙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曉壯介紹,“我們在破獲一起油田窩案時,其主要線索就是發現一個採購員一次購進的某種原材料足夠使用兩年,我們覺得肯定有問題,結果仔細一查,竟然因此挖出十幾個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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