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立於2012年6月6日,是基金行業相關機構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會員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基金銷售機構、基金評級機構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相關服務機構

協會秉承“服務、自律、創新”理念,自覺接受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監督,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協會章程開展工作。

在證監會的監督指導和協會理事會的引領下,基金業協會全體工作人員竭盡全力為會員服務,通過全體會員的共同努力,共同推動財富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截止2013年11月1日,基金業協會的會員共有555家。

2016年2月5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備案提出更嚴要求,同時規定了註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三種情況。即: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已登記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隻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

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主要職能,建設宗旨,組織結構,權利義務,發布規則,

發展歷史

2012年6月6日基金業協會在北京召開了第一次會員大會,翌日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為基金業協會揭牌。同時,當天表決通過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一次會員大會工作報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費收繳辦法》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自律公約》,投票選舉產生了協會第一屆理事會、第一屆監事會。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孫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孫傑
基金業協會的會員分為三類:普通會員、聯席會員和特別會員。其範圍涵蓋基金管理公司、銀行、保險、信託QFII私募基金公司等。基金業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包括30名理事,其中包括5名非會員理事,25名會員理事構成;專職副會長4名,兼職副會長9名。監事會包括6名監事監事長1名,副監事長1名。
截止2013年11月1日,基金業協會的會員共有555家,其中包括84家公募基金公司、19家託管銀行、218家私募基金公司和多家其他機構 。

主要職能

基金業協會的職責範圍包括:
  1. 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向監管機構、政府部門及其他相關機構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2. 為會員提供服務,組織投資者教育,開展行業研究、行業宣傳、會員交流、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3. 制定和實施行業自律規則,監督、檢查會員執業行為,維護行業秩序,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投資者之間的業務糾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樹立合規經營理念,對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團體章程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 受監管機構委託制定執業標準和業務規範,對從業人員實施資格考試和資格管理,組織業務培訓;
  5. 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授權開展相關工作。

建設宗旨

基金業協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主要宗旨是:提供行業服務,促進行業交流和創新,提升行業執業素質,提高行業競爭力;發揮行業與政府間橋樑與紐帶作用,維護行業合法權益,促進公眾對行業的理解,提升行業聲譽;履行行業自律管理,促進會員合規經營,維持行業的正當經營秩序;促進會員忠實履行受託義務和社會責任,推動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組織結構

第一屆理事會
會員理事(按姓氏筆畫):於華 王立新 鄧召明 田仁燦 劉建平 劉曉艷 江先周
許小松 余曉晨 吳曉輝 李勍 李愛華 楊東 楊新豐 陳敏 周月秋 尚健 林傳輝
第十一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國際論壇第十一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國際論壇
林利軍 范勇宏 金旭 趙學軍 郭特華 崔偉 韓勇
非會員理事:孫傑 曹殿義 胡家夫 鐘蓉薩 湯進喜
會長:洪磊
專職副會長:曹殿義 胡家夫 鐘蓉薩 湯進喜
兼職副會長:於華 劉曉艷 江先周 陳敏 周月秋 林利軍 范勇宏 金旭 趙學軍
第一屆監事會
監事(按姓氏筆畫):劉樹軍 何寶 陳昌宏 周一烽 高良玉 裴長江
副監事長:劉樹軍
秘書長:湯進喜(兼)

權利義務

本團體會員由單位會員構成,並分為普通會員、聯席會員、特別會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機構加入本團體,成為普通會員。基金銷售機構、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機構、基金評價機構及其他基金服務機構加入本團體,成為聯席會員。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指數公司、地方基金業協會及其他資產管理相關機構加入本團體,成為特別會員。
申請加入本團體,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本章程;(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從事基金相關業務;(三)本團體要求的其他條件。
2013年第一次基金銷售從業人員考試2013年第一次基金銷售從業人員考試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一)普通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聯席會員、特別會員有表決權;(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和獲得本團體提供的服務;(三)對本團體工作提出批評、建議並進行監督;(四)通過本團體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五)要求本團體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六)對本團體給予的紀律處分提出聽證、陳述和申辯;(七)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會員需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本團體的章程、自律規則、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執行本團體的決議;(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和聲譽;(三)積極參加本團體組織的活動,承擔本團體委派的任務,並提供本團體履行職責所需的有關資料;(四)按規定繳納會費;(五)服從本團體的自律管理;(六)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發布規則

2018年11月2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私募投資基金命名指引》(下稱《指引》),對私募基金命名做出詳細規定,明確禁止使用“資管計畫”等易與金融機構發行產品混淆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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