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由貿易區

中國自由貿易區

中國自由貿易區是指在國境內關外設立的,以優惠稅收和海關特殊監管政策為主要手段,以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經濟性特區。原則上是指在沒有海關“干預”的情況下允許貨物進口、製造、再出口。中國自由貿易區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最重要的舉動,其力度和意義堪與80年代建立深圳特區和90年代開發浦東兩大事件相媲美.其核心是營造一個符合國際慣例的,對內外資的投資都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際商業環境

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批覆成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5年4月20日,國務院決定擴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範圍。

2015年4月20日,國務院批覆成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3個自貿區。

2017年3月31日,國務院批覆成立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7個自貿區。

2018年10月1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2019年8月2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設立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自由貿易區
  • 外文名:China Free Trade Region
  • 功能:拓展經濟增長
  • 定義經濟特區
  • 特點:貿易自由化、便利化
  • 對外協定:在建自貿區18個,涉及31國家
  • 參加機構:世界自由貿易區聯盟
  • 中國數量:18個(截至2019年8月26日)
概念區別,貿易區聯盟,背景,定位,作用,發展歷程,對外協定,自貿區列表,中國東協貿易,

概念區別

自由貿易區有兩個本質上存在差異很大的概念:一個是FTA,另一個是FTZ。由於中文名稱一樣,會造成理解和概念上的混亂。
FTA(Free Trade Area):源於WTO有關“自由貿易區”的規定,最早出現在1947年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裡面。該協定第24條第8款(b) 對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的概念作了專門的解釋:“自由貿易區應理解為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關稅主體之間,就貿易自由化取消關稅和其他限制性貿易法規”。其 特點是由兩個或多個經濟體組成集團,集團成員相互之間實質上取消關稅和其它貿易限制,但又各自獨立保留自己的對外貿易政策。目前,世界上已有歐盟、北美自 由貿易區等FTA。還有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也是典型的FTA。
FTZ(Free Trade Zone):源於WCO有關“自由區”的規定,世界海關組織制定的《京都公約》中指出:“FTZ是 締約方境內的一部分,進入這部分的任何貨物,就進口關稅而言,通常視為關境之外。”其特點是一個關境內的一小塊區域,是單個主權國家(地區)的行為,一般 需要進行圍網隔離,且對境外入區貨物的關稅實施免稅或保稅,而不是降低關稅。目前在許多國家境內單獨建立的自由港、自由貿易區都屬於這種類型。如德國漢堡 自由港,巴拿馬科隆自由貿易區等。
FTA與FTZ的差異與相同對比
FTA
FTZ


設立主體
多個主權國家
(或地區)
單個主權國家(或地區)
區域範圍
兩個或多個關稅地區
一個關稅區內的
小範圍區域
國際慣例依據
WTO
WCO
核心政策
貿易區成員之間貿易開放、取消關稅壁壘,同時又保留各自獨立的對外貿易政策
海關保稅、免稅政策為主,輔以所得稅稅費的優惠等投資政策
法律依據
雙邊或多邊協定
國內立法
相 同
兩者都是為降低國際貿易成本,促進對外貿易
和國際商務的發展而設立的
國務院於2013年8月22日正式批准設立中國自由貿易區,訊息公布後,各方普遍認為,中國自由貿易區是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聚焦點” 正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一步激發了中國經濟的活力,自貿試驗區建設也將促進包括服務業在內的市場經濟大發展。專家認為,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以政府放權為標誌的改革將進一步深化。原先受到較多管制的創新類金融服務、商務服務、文化娛樂教育和醫藥醫療護理業等,將獲得很大的發展機會。
中國自由貿易區
目前中國已批准設立的自由貿易區包括: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總計18個自貿區。

貿易區聯盟

當前,世界各國都非常重視通過建立和發展自由貿易區來為自己國家的經濟發展服務,而自由貿易區的產生和發展也有著深刻的原因和獨特的作用。全球範圍內自由貿易區的數量不斷增加,涵蓋議題快速拓展,自由化水平顯著提高。
加勒比自由貿易區回響世界經濟發展新形勢,正在籌備發起世界自貿區聯盟。世界自貿區聯盟將有利於提升世界各自由貿易區的整體自由化水平,積極推動世界範圍內建立自由貿易區,促進世界各國對外貿易額的大幅度提升,輻射五大洲國家的全球自由貿易區網路,使大部分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實現自由化和便利化。

背景

自由貿易區一般是指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通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在WTO最惠國待遇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市場,分階段取消絕大部分貨物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在服務業領域改善市場準入條件,開放投資,促進商品、服務、資本、技術、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實現貿易和投資的自由化,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從而形成涵蓋所有成員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目前世界上並沒有一個國際性的組織,從國際貿易層面研究自由貿易區,並作為自由貿易區之間溝通的橋樑,加強各自由貿易區之間的合作。成立世界自貿區聯合會,旨補充這一角色空缺,加強世界各國自由貿易區的合作。通過為各自由貿易區提供諮詢支持等服務,使得各自由貿易區的信息溝通更加便捷,提高合作效率,加速各國之間的自由貿易,最大程度發揮自由貿易區的作用。

定位

名稱:世界自由貿易區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Free Trade Zones)
性質:營利性組織
會員:1、自由貿易協定組織;2、自由貿易協會組織;3、自由貿易園區;4、自由貿易區服務企業;5、自由貿易區園區企業;6、自由貿易區監管機構
願景:促進世界自由貿易區合作,做自由貿易區的推動者
目標:聯合國經濟社會發展組織特殊諮詢機構

作用

一、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作為商品集散中心的地位,進一步擴大地區和國家的出口貿易和轉口貿易,從而提高其在全球貿易中的地位和能級,並且創造更多的外匯收入;
二、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作為國際投資中心的地位,利用區內稅收、外匯使用等優惠政策,進一步吸引外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與管理經驗;
三、是可以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作為國際物流中心的地位。一般來講,通過在港口、交通樞紐和邊境地區設立自由貿易區,可起到繁榮港口、刺激所在地區和國家交通運輸、物流業發展的作用。
世界自由貿易區聯盟作為國際性的非盈利組織,將充分貫徹自由貿易的精神,促進自由貿易區之間的深度合作,充分挖掘各國自由貿易區的協同效應。並通過對各國自由貿易區的深度研究和交流,發展成為聯合國經濟社會發展組織特殊諮詢機構.

發展歷程

根據《京都公約》,自由貿易園區是指一國的部分領土,在這部分領土內運入的任何貨物就進口關稅及其他各稅而言,被認為在關境以外,並免於實施慣常的海關監管制度。
20多年前,中國內地第一個保稅區在上海外高橋成立。當時,它的英文譯名就叫“Free Trade Zone”(自由貿易園區),而不是“Bonded Area”(保稅區)。時至今日,包括外高橋保稅區在內,中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已有約110個,對促進中國外貿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不過,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內地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實行的仍是“境內關內”政策,而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園區則實行“境內關外”政策,即放開一線(國境線),管住二線(與非自由貿易園區的連線線),在區內免除海關通常監管。隨著時間的推移,對相關領域進行改革的呼聲漸增。
近年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全球經濟尚未完全復甦,中國也面臨著外需下滑、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等一系列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在中國境內試點自由貿易園區,實施真正的‘境內關外’政策,或將大大促進中國與周邊經濟體的貿易往來,對世界貿易總量也能產生正面刺激作用。
長遠來看,建設自由貿易園區是中國海關特殊監管區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對外協定

目前中國在建自貿區20個,涉及32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已簽署自貿協定12個,涉及20個國家和地區,分別是中國與東協、新加坡、巴基斯坦、紐西蘭、智利、秘魯哥斯大黎加冰島瑞士的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以及大陸與台灣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正在談判的自貿協定9個,涉及23個國家,分別是中國與韓國、海灣合作委員會(GCC)、澳大利亞、斯里蘭卡和挪威的自貿協定,以及中日韓自貿區、《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係》(RCEP)協定談判和中國-東協自貿協定(“10+1”)升級談判、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
中國自由貿易區
此外,中國完成了與印度的區域貿易安排(RTA)聯合研究;正與哥倫比亞等開展自貿區聯合可行性研究;還加入了《亞太貿易協定

自貿區列表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發展目標。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對自貿試驗區“繼續積極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探索不停步、深耕試驗區”的要求,深化完善以負面清單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以貿易便利化為重點的貿易監管制度、以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開放為目標的金融創新制度、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創新體系,充分發揮金融貿易、先進制造、科技創新等重點功能承載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力爭建設成為開放度最高的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自由貿易園區。
上海自由貿易區範圍(深紫色區域)上海自由貿易區範圍(深紫色區域)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20.72平方公里,涵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8.78平方公里)以及陸家嘴金融片區(34.26平方公里)、金橋開發片區(20.48平方公里)、張江高科技片區(37.2平方公里)。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依託港澳、服務內地、面向世界,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樞紐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先行地。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試驗,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粵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力爭建成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法制環境規範、投資貿易便利、輻射帶動功能突出、監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貿易園區。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6.2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60平方公里(含廣州南沙保稅港區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區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3.71平方公里),珠海橫琴新區片區28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廣州南沙新區片區重點發展航運物流、特色金融、國際商貿、高端製造等產業,建設以生產性服務業為主導的現代產業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綜合服務樞紐;深圳前海蛇口片區重點發展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等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建設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視窗、世界服務貿易重要基地和國際性樞紐港;珠海橫琴新區片區重點發展旅遊休閒健康、商務金融服務、文化科教和高新技術等產業,建設文化教育開放先導區和國際商務服務休閒旅遊基地,打造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載體。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任務,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努力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和制度創新試驗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貿易園區。
總體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貿易自由、投資便利、高端產業集聚、金融服務完善、法制環境規範、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效應明顯的國際一流自由貿易園區,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和我國經濟轉型發展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9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天津港片區30平方公里(含東疆保稅港區10平方公里),天津機場片區43.1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稅區空港部分1平方公里和濱海新區綜合保稅區1.96平方公里),濱海新區中心商務片區46.8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稅區海港部分和保稅物流園區4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天津港片區重點發展航運物流、國際貿易、融資租賃等現代服務業;天津機場片區重點發展航空航天、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高端製造業和研發設計、航空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濱海新區中心商務片區重點發展以金融創新為主的現代服務業。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圍繞立足兩岸、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戰略要求,充分發揮改革先行優勢,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改革創新試驗田;充分發揮對台優勢,率先推進與台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化進程,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示範區;充分發揮對外開放前沿優勢,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打造面向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放合作新高地。
發展目標。堅持擴大開放與深化改革相結合、功能培育與制度創新相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立與國際投資貿易規則相適應的新體制。創新兩岸合作機制,推動貨物、服務、資金、人員等各類要素自由流動,增強閩台經濟關聯度。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新格局,拓展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廣度。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爭建成投資貿易便利、金融創新功能突出、服務體系健全、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自由貿易園區。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8.04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平潭片區43平方公里,廈門片區43.78平方公里(含象嶼保稅區0.6平方公里、象嶼保稅物流園區0.7平方公里、廈門海滄保稅港區9.51平方公里),福州片區31.26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稅區0.6平方公里、福州出口加工區1.14平方公里、福州保稅港區9.26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平潭片區重點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和國際旅遊島,在投資貿易和資金人員往來方面實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廈門片區重點建設兩岸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示範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和兩岸貿易中心;福州片區重點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兩岸服務貿易與金融創新合作示範區。
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加快市場取向體制機制改革、積極推動結構調整,努力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提升東北老工業基地發展整體競爭力和對外開放水平的新引擎。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創新體系,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鞏固提升對人才、資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產業集聚、投資貿易便利、金融服務完善、監管高效便捷、法治環境規範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園區,引領東北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水平。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89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大連片區59.96平方公里(含大連保稅區1.25平方公里、大連出口加工區2.95平方公里、大連大窯灣保稅港區6.88平方公里),瀋陽片區29.97平方公里,營口片區29.96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大連片區重點發展港航物流、金融商貿、先進裝備製造、高新技術、循環經濟、航運服務等產業,推動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物流中心建設進程,形成面向東北亞開放合作的戰略高地;瀋陽片區重點發展裝備製造、汽車及零部件、航空裝備等先進制造業和金融、科技、物流等現代服務業,提高國家新型工業化示範城市、東北地區科技創新中心發展水平,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營口片區重點發展商貿物流、跨境電商、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和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區域性國際物流中心和高端裝備製造、高新技術產業基地,構建國際海鐵聯運大通道的重要樞紐。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東部地區重要海上開放門戶示範區、國際大宗商品貿易自由化先導區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資源配置基地。
發展目標。經過三年左右有特色的改革探索,基本實現投資貿易便利、高端產業集聚、法治環境規範、金融服務完善、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作用突出,以油品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顯著提升,對接國際標準初步建成自由貿易港區先行區。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95平方公里,由陸域和相關海洋錨地組成,涵蓋三個片區:舟山離島片區78.98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綜合保稅區區塊二3.02平方公里),舟山島北部片區15.62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綜合保稅區區塊一2.83平方公里),舟山島南部片區25.35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舟山離島片區魚山島重點建設國際一流的綠色石化基地,鼠浪湖島、黃澤山島、雙子山島、衢山島、小衢山島、馬跡山島重點發展油品等大宗商品儲存、中轉、貿易產業,海洋錨地重點發展保稅燃料油供應服務;舟山島北部片區重點發展油品等大宗商品貿易、保稅燃料油供應、石油石化產業配套裝備保稅物流、倉儲、製造等產業;舟山島南部片區重點發展大宗商品交易、航空製造、零部件物流、研發設計及相關配套產業,建設舟山航空產業園,著力發展水產品貿易、海洋旅遊、海水利用、現代商貿、金融服務、航運、信息諮詢、高新技術等產業。
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加快建設貫通南北、連線東西的現代立體交通體系和現代物流體系,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服務於“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全面改革開放試驗田和內陸開放型經濟示範區。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創新體系,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努力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投資貿易便利、高端產業集聚、交通物流通達、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園區,引領內陸經濟轉型發展,推動構建全方位對外開放新格局。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77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鄭州片區73.17平方公里(含河南鄭州出口加工區A區0.89平方公里、河南保稅物流中心0.41平方公里),開封片區19.94平方公里,洛陽片區26.66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鄭州片區重點發展智慧型終端、高端裝備及汽車製造、生物醫藥等先進制造業以及現代物流、國際商貿、跨境電商、現代金融服務、服務外包、創意設計、商務會展、動漫遊戲等現代服務業,在促進交通物流融合發展和投資貿易便利化方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打造多式聯運國際性物流中心,發揮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現代綜合交通樞紐作用;開封片區重點發展服務外包、醫療旅遊、創意設計、文化傳媒、文化金融、藝術品交易、現代物流等服務業,提升裝備製造、農副產品加工國際合作及貿易能力,構建國際文化貿易和人文旅遊合作平台,打造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區和文創產業對外開放先行區,促進國際文化旅遊融合發展;洛陽片區重點發展裝備製造、機器人、新材料等高端製造業以及研發設計、電子商務、服務外包、國際文化旅遊、文化創意、文化貿易、文化展示等現代服務業,提升裝備製造業轉型升級能力和國際產能合作能力,打造國際智慧型製造合作示範區,推進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建設。
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立足中部、輻射全國、走向世界,努力成為中部有序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集聚區、全面改革開放試驗田和內陸對外開放新高地。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對接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體系,力爭建成高端產業集聚、創新創業活躍、金融服務完善、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園區,在實施中部崛起戰略和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發揮示範作用。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96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武漢片區70平方公里(含武漢東湖綜合保稅區5.41平方公里),襄陽片區21.99平方公里(含襄陽保稅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區27.97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武漢片區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命健康、智慧型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國際商貿、金融服務、現代物流、檢驗檢測、研發設計、信息服務、專業服務等現代服務業;襄陽片區重點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汽車、大數據、雲計算、商貿物流、檢驗檢測等產業;宜昌片區重點發展先進制造、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產業及研發設計、總部經濟、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
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揮重慶戰略支點和連線點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互聯互通重要樞紐、西部大開發戰略重要支點。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高端產業集聚、監管高效便捷、金融服務完善、法治環境規範、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園區,努力建成服務於“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的國際物流樞紐和口岸高地,推動構建西部地區門戶城市全方位開放新格局,帶動西部大開發戰略深入實施。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98平方公里,涵蓋3個片區:兩江片區66.29平方公里(含重慶兩路寸灘保稅港區8.37平方公里),西永片區22.81平方公里(含重慶西永綜合保稅區8.8平方公里、重慶鐵路保稅物流中心〔B型〕0.15平方公里),果園港片區30.88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兩江片區著力打造高端產業與高端要素集聚區,重點發展高端裝備、電子核心部件、雲計算、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及總部貿易、服務貿易、電子商務、展示交易、倉儲分撥、專業服務、融資租賃、研發設計等現代服務業,推進金融業開放創新,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物流、技術、資本、人才等要素資源的集聚輻射能力;西永片區著力打造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重點發展電子信息、智慧型裝備等製造業及保稅物流中轉分撥等生產性服務業,最佳化加工貿易發展模式;果園港片區著力打造多式聯運物流轉運中心,重點發展國際中轉、集拼分撥等服務業,探索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立足內陸、承東啟西,服務全國、面向世界,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西部門戶城市開發開放引領區、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先導區、國際開放通道樞紐區、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內陸與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示範區。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爭建成法治環境規範、投資貿易便利、創新要素集聚、監管高效便捷、協同開放效果顯著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園區,在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深入推進西部大開發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中發揮示範作用。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99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成都天府新區片區90.32平方公里(含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區塊四〔雙流園區〕4平方公里、成都空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0.09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9.68平方公里(含成都鐵路保稅物流中心〔B型〕0.18平方公里),川南臨港片區19.99平方公里(含瀘州港保稅物流中心〔B型〕0.21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成都天府新區片區重點發展現代服務業、高端製造業、高新技術、臨空經濟、口岸服務等產業,建設國家重要的現代高端產業集聚區、創新驅動發展引領區、開放型金融產業創新高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國際性航空樞紐,打造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高地;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重點發展國際商品集散轉運、分撥展示、保稅物流倉儲、國際貨代、整車進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務業和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會展服務等現代服務業,打造內陸地區聯通絲綢之路經濟帶的西向國際貿易大通道重要支點;川南臨港片區重點發展航運物流、港口貿易、教育醫療等現代服務業,以及裝備製造、現代醫藥、食品飲料等先進制造和特色優勢產業,建設成為重要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和成渝城市群南向開放、輻射滇黔的重要門戶。
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
戰略定位。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複製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更好發揮“一帶一路”建設對西部大開發帶動作用、加大西部地區門戶城市開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全面改革開放試驗田、內陸型改革開放新高地、“一帶一路”經濟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點。
發展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創新體系,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努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高端產業聚集、金融服務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監管高效便捷、法治環境規範的高水平高標準自由貿易園區,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深入實施。
實施範圍。自貿試驗區的實施範圍119.95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中心片區87.76平方公里(含陝西西安出口加工區A區0.75平方公里、B區0.79平方公里,西安高新綜合保稅區3.64平方公里和陝西西鹹保稅物流中心〔B型〕0.36平方公里),西安國際港務區片區26.43平方公里(含西安綜合保稅區6.17平方公里),楊凌示範區片區5.76平方公里。
功能劃分。按區域布局劃分,自貿試驗區中心片區重點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著力發展高端製造、航空物流、貿易金融等產業,推進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拓展科技、教育、文化、旅遊、健康醫療等人文交流的深度和廣度,打造面向“一帶一路”的高端產業高地和人文交流高地;西安國際港務區片區重點發展國際貿易、現代物流、金融服務、旅遊會展、電子商務等產業,建設“一帶一路”國際中轉內陸樞紐港、開放型金融產業創新高地及歐亞貿易和人文交流合作新平台;楊凌示範區片區以農業科技創新、示範推廣為重點,通過全面擴大農業領域國際合作交流,打造“一帶一路”現代農業國際合作中心。

中國東協貿易

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是指在中國與東協10國之間構建的自由貿易區,即“10+1”。中國—東協自貿區是中國對外商談的第一個自貿區,也是東協作為整體對外商談的第一個自貿區,建成後的自貿區將覆蓋1300萬平方公里 惠及19億人口,年GDP達6萬億美元、年貿易總額超過4.5萬億美元,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貿區,也是世界上由開發中國家間建立的最大的自貿區。
1997年12月,中國和東協領導人在首次東協-中國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確定了建立睦鄰互信夥伴關係的方針。
為擴大雙方的經貿交往,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1999年在馬尼拉召開的第三次中國-東協領導人會議上提出,中國願加強與東協自由貿易區的聯繫。這一提議得到東協國家的積極回應。2000年11月,朱鎔基總理在新加坡舉行的第四次中國一東協領導人會議上,首次提出建立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構想,並建議在中國-東協經濟貿易合作聯合委員會框架下成立中國-東協經濟合作專家組,就中國與東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的可行性進行研究。
2001年3月,中國-東協經濟合作專家組在中國-東協經濟貿易合作聯合委員會框架下正式成立。專家組圍繞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影響及中國與東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兩個議題進行了充分研究,認為中國-東協建立自由貿易區對東協和中國是雙贏的決定,建議中國和東協用10年時間建立自由貿易區。這一建議經過中國-東協高官會和經濟部長會的認可後,於2001年11月在汶萊舉行的第五次中國-東協領導人會議上正式宣布。
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國-東協領導人會議在高棉首都金邊舉行,朱鎔基總理和東協10國領導人簽署了《中國與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決定到2010年建成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這標誌著中國-東協建立自由貿易區的進程正式啟動。
《中國與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提出了中國與東協加強和增進各締約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促進貨物和服務貿易,逐步實現貨物和服務貿易自由化,並創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資機制;為各締約方之間更緊密的經濟合作開闢新領域等全面經濟合作的目標。
2004年11月,中國-東協簽署了《貨物貿易協定》,規定自2005年7月起,除2004年已實施降稅的早期收穫產品和少量敏感產品外,雙方將對其他約7000個稅目的產品實施降稅。
2007年1月,雙方又簽署了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已於今年7 月順利實施。目前,雙方正共同努力,爭取早日完成《投資協定》的談判,確保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國—東協自貿區。中國—東協自貿區的建設使雙方業已密切的經貿合作關係得到了進一步加強,也對亞洲及世界的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涵蓋18億人口,GDP接近6萬億美元,貿易額達4.5萬億美元,是世界上由開發中國家組成的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自貿區建設進程回顧
  • 1991年7月,中國時任外長錢其琛出席第24屆東協外長會議開幕式,是為中國與東協首次接觸;
  • 1992年1月,第四次東協首腦會議正式提出建立東協自由貿易區;
  • 1999年4、5月,中國與美國、歐盟先後達成加入世貿組織(WTO)的協定;
  • 2000年10月,中國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在新加坡舉行的中國與東協領導人會議上,提出在WTO承諾基礎上,建設更加互惠的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倡議。
  • 2001年11月,中國與東協各國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在當年10+1領導人會議上,中國拿出更為充實的議案,終於與東協達成了自貿區共識。“10+1”宣布十年內建成自由貿易區的目標。
  • 2002年11月4日,《中國與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簽署,自貿區建設正式啟動。
  • 2003年溫家寶接任中國國務院總理。10月7日,溫家寶出席第七次東協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簽署《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中國成為首個加入該條約的非東協國家。
  • 2004年1月1日,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早期收穫計畫實施,下調農產品的關稅。到2006年,約600項農產品的關稅降為零。
  • 2004年底,《貨物貿易協定》和《爭端解決機制協定》簽署,標誌自貿區建設進入實質性執行階段。
  • 2005年7月20日,《貨物貿易協定》降稅計畫開始實施,7000種產品降低關稅。
  • 2009年8月15日,《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投資協定》簽署,標誌主要談判結束。
  • 2010年1月1日,擁有19億人口、GDP接近6萬億美元、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區——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正式建立。
  • 2010年1月7日,在廣西南寧舉行的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建成慶祝儀式上,中國—東協18個合作項目正式簽約,簽約金額48.96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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