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院務會議

中國科學院院務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其他院領導、秘書長、副秘書長、學部主席團領導和院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院務會議由院長召集和主持,院長因特殊原因不能與會時,由院長指定的副院長召集和主持,實行充分討論基礎上的院長決策制。
院務會議一般每年夏季和冬季各召開一次,經院長提議或三分之二以上院務會議成員聯合提議,得召開臨時院務會議。
其職責包括:
(一)研究分析國家戰略需求和世界科學技術發展態勢。
(二)討論決定中國科學院發展戰略、發展規劃與計畫、重大改革發展舉措等事項。
(三)確定中國科學院階段工作重點。
(四)解釋《中國科學院章程》,審議中國科學院章程修正案。
(五)審議通過中國科學院重要管理規章。
(六)審議應當由院務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來源:摘自《中國科學院領導工作規則》(科發辦字〔2007〕173號)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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