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青年團

中國國民黨青年團

中國國民黨青年團(英語譯名:Kuomintang Youth League),簡稱青年團(Young KMT),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國家發展研究院下的直屬單位,於2006年馬英九當選中國國民黨主席後成立。

青年團關注與參與的對象,是四十歲以下的學生青年,總團長一職亦為當然中常委,且具備學生身份,在黨內為學生族群發聲。

青年團組織目的在於保障在學青年權益,擴大青年參與,並提供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決策之空間。多年來,青年團致力於開展各項公共議題講座、在地關懷、政治模擬營隊、國際交流等活動,接觸台灣各地與海外關心公共事務的青年們。

對國民黨而言,期待透過青年團使青年學子增進對國民黨的認識與認同。青年團接下來也將致力於志工化、服務化的策略方向,和志同道合的青年夥伴們一起努力進前,為更多青年而服務努力。

基本介紹

青年團簡介,蕭敬嚴寄語,青年團章程,法源,名稱,宗旨,任務,組織定位,入團資格,團員權利,團員義務,團員處分,離團,總團長,指導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分團,經費,經費之監督,修正,施行,資格認定辦法,歷任總團長,

青年團簡介

中國國民黨青年團(英語譯名:Kuomintang Youth League),簡稱國民黨青年團(Young KMT),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轄下所謂"國家發展研究院"的直屬單位,於2006年馬英九當選國民黨主席後成立。
首任總團長由林益世擔任。
現任總團長為就讀於台灣大學呂謦煒

蕭敬嚴寄語

「這是一個屬於青年的世代,這是一個屬於我們的時代。」
隨著網路世代的興盛,資訊傳遞的速度極快,每個人隨時都在接受各種來源的轟
炸。我們必須學會追求事實、平衡資訊,也必須謙卑地面對公民世代的崛起及青年對於公共事務的關心。
蕭敬嚴蕭敬嚴
近年來,我們看到許多優秀的年輕人都站出來,想要為這塊土地盡一份心力。即便我們可能意識形態不盡相同,甚至有著不一樣的政黨認同,用不同的方法與想法,選擇走不一樣的路。但,同樣的都是為了這塊土地,熱情地想要去改變社會,讓一切變得更好。因為我們都是關心台灣、在乎這塊土地上一切事務,有著理想與抱負的年輕人。
我選擇參選進入體制內的原因,是來自於曾國藩的一段話:「凡天下事,在局外吶喊議論,總是無益;必須躬身入局,挺膺負責,方有成事之可冀。」
這個社會需要更多人願意貢獻心力推動改變。讓我們一同用實際行動來挑戰、改變、新世代。
打破對政治的舊印象,建構對公共事務的新想像。歡迎所有朋友們一起加入,跟我們一起奮力進前!

青年團章程

法源

本章程依據中國國民黨黨章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訂定之。

名稱

本團名稱為中國國民黨青年團(KUOMINTANG YOUTH LEAGUE), 簡稱青年團(YOUNG KMT),以下簡稱本團。

宗旨

本團為凝聚在學青年活力向心,培養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本黨)及國家人才,以推動改革、創造機會、實踐理想、相互學習、服務社會及發揚博愛精神為宗旨之學生青年團體。

任務

本團之任務如下:
一、保障在學青年權益,擴大社會參與,推動相關法規制度之建立與修正。
二、建立公開機制,舉用在學青年幹部,參與本黨決策,為國家培育全方位的青年領袖及政治人才。
三、提供在學青年公平、多元、充分的教育訓練,並創造青年實現自我的機會。

組織定位

本團隸屬本黨中央委員會,應受本黨中央委員會之指導、監督。

入團資格

凡贊同本團宗旨,年滿十五歲以上,四十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為在學學生,親自填具入團申請書,經本團審核通過,並繳納團費者,為本團團員,其詳細辦法另訂之。

團員權利

團員享有發言權、提案權、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參與本團活動等其他法定應享之權利。

團員義務

團員有遵守本團章程、決議、繳納團費之義務。
未繳納團費者,不得行使前條之權利,經書面催繳三十日內仍未繳納時,喪失團員資格。

團員處分

團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本團決議時,經本團執行委員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之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予以除名。

離團

團員年齡超過四十歲,或因畢業、退學或其他任何因素致失去學籍者,視同自動離團。

總團長

本團中央設總團部,其組織另定之。置總團長一人,對內綜理團務,對外代表本團。
總團長由全體團員選舉之,任期一年,不得連任,其選舉辦法另定之。
本團置副總團長一人,由總團長提請執委會通過後,由本黨主席聘任之,其資格及任期與總團長同。
總團長因故無法領導本團時,應由副總團長代理之。

指導委員會

總團部設指導委員會,成員由總團長遴聘關心青年事務、學養俱佳之社會人士若干人擔任,其組織辦法另定之。
指導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總團長提請本黨主席聘任之。

執行委員會

總團部設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置委員十一人,其產生辦法另定之。
執行委員會采合議制,由總團長召集之。

分團

本團以學校為單位設分團,其組織辦法另定之。

經費

本團之經費來源:
(一)團費
(二)中央黨部補助。
(三)募款。
(四)委辦活動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其他收入。
團員繳納團費辦法,由執行委員會另定之。

經費之監督

本團經費之收支,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受本黨中央委員會之監督。

修正

本章程之修正,應由總團長召集本團執行委員會,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為之,並報請中央常務委員會核備。

施行

本章程報請中央常務委員會核定後施行之。

資格認定辦法

2008年9月28日核定施行。
第一條(目的)
為提升青年團團員對於團務之參與度,特定訂中國國民黨青年團團員資格認定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團員組成)
團員組成分成預備團員、正式團員與傑出團員三種。
第三條(預備團員)
各校具有在學青年資格者,填具入團申請表,即成為本團預備團員。
第四條(正式團員)
為本團預備團員,且於該年度活動參與累計獲得四點積點,並依團章規定繳納團費二百元,即可晉升為正式團員,團費為年繳制,以團籍總檢日作為年度劃分。
第五條(傑出團員)
為本團正式團員,且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具有傑出表現者,由總團部認定為傑出團員,並頒與傑出團員證。
第六條(認定方法)
預備團員及正式團員,依照活動參與度區分采積點制,詳細內容如下:
(一)參與總團部所辦理之活動可計一點積點,特殊重要活動可計兩點,各活動積點總團部將於團籍總檢時統計。
(二)參與支(分)團所辦理之活動,總團部將於活動進行前審核,每次參與以0.5點為原則,特殊重要活動經總團部認定可計一點,各活動積點將於團籍總檢時統計。
(三)積點有效時間以一年度為限,依團籍總檢日作為劃分。
傑出團員:凡正式團員,於校園活動、競賽活動、公益活動、團務工作、黨務工作...等,具有傑出表現者,由總團部審核認定成為傑出團員,其比例不得超過所有正式團員二十分之ㄧ。
第七條(義務)
本團所有團員須謹守義務如下:
(一)遵守青年團所有規章與辦法。
(二)配合總團部、支(分)團辦理之活動。
(三)積極參與學生活動,拓展本團在學青年工作範圍。
第八條(權利)
預備團員享有參與青年團舉辦所有活動之權利。
正式團員享有之權利如下:
(一)參與青年團所有舉辦之活動。
(二)總團長、支團長之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三)其它團章規定之所有權利。
傑出團員享有之權利如下:
(一)擔任總團部舉辦活動之幹部。
(二)由總團部推薦至黨內各級民意代表辦公室或其它相關工作實習。
第九條(修正)
本辦法之修正應由總團長召集各校支團長,經由二分之ㄧ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而後為之,並報請中央工作會議核備。
第九條(施行)

本辦法報請中央工作會議核定後施行之。

歷任總團長

任次姓名任期就讀院校
首任
2006年4月2日-2007年8月1日
第二任
2007年8月1日-2008年7月30日
第三任
2008年7月30日-2009年10月11日
第四任
周維毅
2009年10月11日-2010年9月26日
第五任
黃健豪
2010年9月26日-2011年9月25日
第六任
施宜佳
2011年9月25日-2012年8月30日
第七任
凌濤
2012年8月31日-2013年7月30日
第八任
2013年8月1日-2014年9月11日
第九任
林家興
2014年9月12日-2015年9月22日
第十任
蕭敬嚴
2015年9月23日-2016年9月23日
現任
呂謦煒
2016年9月24日-今
台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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