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

自然科學基金委是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自成立以來,在黨中央的關懷下,在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全國科學家的支持下,科學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計畫經濟體制下科研經費依靠行政撥款的傳統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實施了先進的科研經費資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確立了“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評審原則,建立了“科學民主、平等競爭、鼓勵創新”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了決策、執行、監督、諮詢相互協調的科學基金管理體系,形成了“公正、奉獻、團結、創新”的委風,充分發揮了自然科學基金對我國基礎研究的“導向、穩定、激勵”的功能,不斷發展完善以學科體系為框架,價值評議和績效評估為依據的管理體系並制訂了一整套的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
  • 時間:1986年2月14日
  • 口號:公正、奉獻、團結、創新
  • 直屬: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簡介,概況,組織機構,專家諮詢,評審系統,主要資助體系,研究項目系列,主要項目類型有:,人才項目系列,環境條件項目系列,監督工作,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目的是推動中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而自然科學基金委成立的目的是為中國的科學研究和交流提供科研經費資助。

概況

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設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首肯。隨後,在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
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
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專業:實驗核物理
孫家廣副主任、黨組成員;
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
專業:計算機軟體與套用
沈岩副主任、黨組成員;
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專業:分子生物學、遺傳學
姚建年副主任;
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專業:物理化學
何鳴鴻副主任、黨組成員;
研究員
專業:冶金、化工
高瑞平副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研究員
專業:材料科學
自然科學基金委設委員26名,委員由來自高等學校、研究機構、政府部門和企業等方面的科學家、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擔任,實行任期制。
自然科學基金委設立全體委員會議(簡稱全委會)。全委會由全體委員組成,由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主持,全委會對自然科學基金委的工作進行審議、監督和諮詢。
第六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現有委員26名:
陳宜瑜、王傑、沈文慶、孫家廣、沈岩、姚建年、何鳴鴻
以下按姓氏筆劃排序
盧錫城、馮長根、旭日乾、許勤、杜占元、李本正、吳世農、武維華、趙路、郭雷、秦大河、高松、曹健林、曹雪濤、屠海令、謝和平、詹文龍、綦成元、薛其坤。

組織機構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協助自然科學基金委領導督辦各項重要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網路管理和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保衛、檔案、信訪等工作;負責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與安排;制定機關行政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下設:
綜合處(保密處、保衛處)電話:62326875
傳真:62326879
秘書處電話:62327079
文電處電話:62327188
宣傳處電話:62327085
資產管理處電話:62327081
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
(掛靠辦公室,獨立開展工作)電話:62327021

專家諮詢

科學部專家諮詢委員會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設立科學部專家諮詢委員會,旨在完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工作專家諮詢系統,保障科學部資助決策的科學性。科學部專家諮詢委員會負責對科學部的優先領域和資助格局、重大研究計畫和重大項目立項、學科發展戰略等具有戰略性的資助決策與管理工作提供諮詢建議和指導性意見。
科學部專家諮詢委員會主任由科學部主任兼任。委員實行任期制,主要由相關領域的戰略科學家組成。自2002年以來已組建三屆科學部專家諮詢委員會,第三屆成員由137位專家組成。

評審系統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項目評審嚴格實行“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評審原則,採用同行專家通訊評審和專家評審組評審兩級評審制度。目前同行專家系統包括8萬餘名同行通訊評議專家(其中科學部專家評審組近千名,並根據需要組建各種專家評審組)。
同行評議專家分布在全國各地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專家評審組由一些學術造詣高、學術判識能力強、辦事公正、作風正派、熱心科學基金工作、有一定聲望的科學家組成。評審組專家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兩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每屆更新約50%。1986~2007年已組建了十一屆專家評審組。

主要資助體系

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科學發展趨勢和國家戰略需求設立相應的項目類型,從資助定位和管理特點出發,分為研究項目系列、人才項目系列和環境條件項目系列三大資助系列。

研究項目系列

一、面上項目
</strong>面上項目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數最多、學科覆蓋面最廣的一類項目資助類型,面上項目經費占各類項目資助總經費的45%以上。面上項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自由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自然科學基金委每年發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提出資助範圍及申請注意事項等引導申請。
二、重點項目
</strong>重點項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結合國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學前沿,針對我國已有較好基礎和積累的重要研究領域或新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工作。重點項目體現有限目標、有限規模和重點突出的原則,給予較高強度的支持。每年確定受理申請的研究領域、發布指南引導申請。
三、重大項目
</strong>重大項目針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亟待解決的重大科學問題,開展學科交叉和綜合性研究,一般由4~5個研究課題構成。重大項目按統一規劃,分批立項,指南引導,定向申請,同行評議,逐項論證,動態管理,專家驗收的方式組織實施。
四、重大研究計畫
</strong>重大研究計畫圍繞核心科學問題,整合和集成不同學科背景、不同學術思想和不同資助強度的項目,形成具有統一目標的項目群,實施相對長期的支持,促進學科交叉研究。在國家科技發展戰略框架體系下,與國家其他科技計畫形成銜接與互補關係,促進我國科技持續創新能力的提高。重大研究計畫的立項由委務會議在專家建議並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審定,立項之後設立專家指導組和聯合工作組,在分管委領導的直接指導下組織和管理重大研究計畫計畫的實施,面向全國公布指南,引導申請。
五、聯合基金項目
</strong>為促進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的銜接,引導多元投入,推動資源共享,促進多方合作,自然科學基金委與其他政府部門、企業、研究機構共同出資設立聯合基金或聯合資助項目,資助某些特定領域的基礎研究。聯合資助按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方式,面向全國,向社會公布指南,引導申請。
六、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strong>為鼓勵廣大科學家廣泛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提高科技創新水平,自然科學基金委積極支持雙方共同投資進行的實質性合作研究,建立了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國際合作格局。鼓勵和支持科學家組織與實施重大的國際合作研究,有選擇地參與國際大型研究計畫和大科學工程的合作,努力加強雙邊和多邊協定下的合作研究,注重通過合作加快國內人才的培養和國外智力資源的利用,以促進基金項目的高質量完成,提高我國基礎研究的水平和在國際科技領域的顯示度。

主要項目類型有:

●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雙邊(多邊)國際合作研究協定項目
●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項目

人才項目系列

一、青年科學基金
</strong>為促進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長,培養和造就具有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科技人才而設立該項基金。其定位是穩定青年科研隊伍,培育後繼人才,扶持獨立科研,激勵創新思維,不斷增強青年人才勇於創新的能力。申請者的年齡限定在35周歲以下。
二、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包括外籍)
為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鼓勵和吸引海外學者和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加速培養造就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帶頭人,經國務院批准於1994年設立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該項基金資助國內及尚在境外即將回國工作的45周歲以下的優秀青年學者在中國內地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2005年又啟動了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資助工作,其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海外科技人才資源優勢,支持45歲以下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良好發展潛力的外籍華人青年學者全時全職在中國內地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
三、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
</strong>為穩定地支持基礎科學的前沿研究,營造有利於創新的環境,培養和造就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和群體而設立的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該基金資助國內以優秀科學家為學術帶頭人、中青年科學家為骨幹的研究群體,圍繞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在國內進行基礎研究。受資助的創新研究群體應是長期合作中自然形成的研究整體,其學術水平在國內同行中具有一定優勢,研究工作取得突出成績,或活躍在某一基礎研究領域的前沿並具有明顯的創新潛力。
四、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
</strong>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主要用於支持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簡稱理科基地)的條件建設和本科生研究能力的提高,促進科學研究與教育的結合,培養基礎研究後備人才。主要包括:條件建設項目、本科生科研能力提高項目和生物學、地學野外實習基地建設與運行、骨幹教師培訓等,同時適當資助古生物,植物、動物分類等特殊學科點的人才培養工作。
五、地區科學基金
</strong>地區科學基金主要是為了加強對部分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等科學研究基礎薄弱地區科技工作者的支持,穩定、吸引和培養這些地區的科技人才,扶植和凝聚優秀人才,支持他們潛心探索,為區域協調發展和國家創新體系建設服務。現面向的地區有內蒙古、寧夏、青海、新疆、西藏、廣西、海南、貴州、江西、雲南10個省、自治區和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環境條件項目系列

一、國際合作交流項目
</strong>國家合作交流項目為已經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科學家廣泛參與國際合作與交流營造良好環境和條件。目前,已與36個國家和地區的66個科學基金組織和研究機構建立了合作交流關係。努力在拓展合作渠道、合作途徑、資助機制等方面創造良好合作環境,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一般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在華召開國際學術會議項目
●留學人員短期回國工作講學專項
另外,2000年與德意志研究聯合會(DFG)聯合建立的中德科學中心為促進雙方在自然科學領域內開展合作與交流創造了有利條件。
二、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
</strong>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主要資助基礎科學前沿研究所急需的重要科學儀器或實驗裝置的創新性研製和改進,以及創新性科學儀器研製當中的基礎性科學問題的研究。
三、重點學術期刊專項
</strong>重點學術期刊專項著眼於建設具有國際品牌的中國學術期刊,提高我國學術期刊在國際上的影響力。該項目每逢偶數年份受理申請。
四、科普、青少年科技活動等專項
</strong>科普項目面向社會普及和傳播基礎研究成果,進一步增進公眾理解,提高科學素養;資助青少年科技活動旨在培養青少年的探索興趣和創新意識,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監督工作

監督委員會
</strong>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12月10日,是在自然科學基金委黨組領導下獨立開展科學基金監督工作的機構,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全體委員會議報告工作。
監督委員會的工作旨在維護“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評審原則,維護科學基金制的公正性、科學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權益,弘揚科學道德,營造有利於科技創新和科學基金事業健康發展的環境和氛圍。
監督委員會由自然科學基金委聘請有關科學家和管理專家組成。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監督委員會實行任期制。

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學基金監督規章制度;
●受理有關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投訴和舉報,會同或委託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對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評審、管理以及實施等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
●對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與修改提出意見和建議;
●開展旨在加強科學道德建設的宣傳、教育及其他相關活動。
監督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緊緊圍繞科學基金中心工作,認真做好完善監督機制的基礎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監督規章制度;認真受理科技界有關科學基金工作的投訴和舉報;深入調研,認真聽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廣泛宣傳,弘揚科學道德,倡導實事求是的作風和科學態度,得到科技界的理解、支持和參與。
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重視與國內外科研管理機構的監督機構開展廣泛深入的工作交流,以學習借鑑各有關機構加強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實行有效監督等方面的經驗,拓展視野,集思廣益,不斷提高科學基金監督工作水平。
經過多年的努力,科學基金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和初步成效,將對進一步完善和發展科學基金制、加強我國科技界的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支持科技源頭創新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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