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巴西的外交關係

1974年8月15日中國與巴西建立外交關係。1993年,兩國建立戰略夥伴關係。2012年,兩國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同巴西的外交關係
  • 建交時間:1974年8月15日
  • 性質:中外關係
  • 屬性:戰略夥伴
雙邊政治關係,科教軍事交流,雙邊協定及檔案,

雙邊政治關係

1974年8月15日中國與巴西建立外交關係。1993年,兩國建立戰略夥伴關係。2012年,兩國關係提升為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兩國高層交往頻繁。2014年7月,習近平主席出席在巴西舉行的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六次會晤、中國—拉美和加勒比國家領導人會晤並對巴西進行國事訪問。中巴雙方發表關於進一步深化中巴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聲明。2015年7月和11月,習近平主席在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七次會晤和氣候變化巴黎大會期間同羅塞芙總統兩次舉行雙邊會見。5月,李克強總理對巴西進行正式訪問。6月,張德江委員長在出席金磚國家議會論壇期間同巴西眾議長庫尼亞舉行雙邊會見。1月,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國家副主席李源潮出席羅塞芙總統連任就職儀式。6月,汪洋副總理訪問巴西並主持召開中國—巴西高層協調與合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中巴在國際事務中合作密切,在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基礎四國”等國際組織和多邊機制中合作密切,並就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氣候變化、發展中大國合作等重大國際問題保持良好溝通與協調。巴西政府一貫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在台灣、涉藏等涉我核心利益的重大問題上予我理解和支持。
雙方除互設大使館外,我在聖保羅市、里約熱內盧市和累西腓市設有總領館,巴方在上海、廣州和香港設有總領館。
建交以來,中方重要往訪主要有:楊尚昆主席(1990年5月)、李鵬總理(1992年6月和1996年11月)、江澤民主席(1993年11月和2001年4月)、喬石委員長(1994年11月)、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1995年6月)、胡錦濤主席(2004年11月和2010年4月)、吳邦國委員長(2006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賀國強(2008年7月)、習近平副主席(2009年2月)、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2009年11月)、溫家寶總理(2012年6月)、習近平主席(2014年7月)、李源潮副主席(2015年1月作為習主席特別代表出席羅塞芙總統連任就職儀式)、李克強總理(2015年5月)、汪洋副總理(2015年6月)。巴西總統菲格雷多(1984年5月)、薩爾內(1988年7月)、卡多佐(1995年12月)、盧拉(2004年5月和2009年5月,2008年8月出席北京奧運會開幕式)和羅塞芙(2011年4月對華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三次會晤及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開幕式),副總統馬西埃爾(1999年12月)和阿倫卡爾(2006年3月)、眾議長馬亞(2012年6月)、副總統特梅爾(2013年11月)、眾議長阿爾維斯(2014年4月)等訪華。
二、雙邊經貿關係和經濟技術合作
中巴建交以來,雙邊經貿關係取得長足發展。據中國海關統計,2015年中巴雙邊貿易額為715.97億美元,其中我方出口額274.30億美元,進口額441.67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17.3%、-21.4%和-14.5%。巴西是我國第十大貿易夥伴和在拉美地區最大貿易夥伴,我國是巴西第一大貿易夥伴、出口對象國和進口來源國。我方主要出口機械設備、計算機與通信技術設備、儀器儀表、紡織品、鋼材、運輸工具等,主要進口鐵礦砂及其精礦、大豆、原油、紙漿、豆油、飛機等。
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14年底,中國累計對巴實際投資189.4億美元,投資主要涉及能源、礦產、農業、基礎設施、製造業等行業。截至同期,巴西在華投資5.4億美元,主要涉及支線飛機製造、壓縮機生產、煤炭、房地產、汽車零部件生產、水力發電、紡織服裝等項目。我國企業在巴西承建火電廠、天然氣管道、港口疏浚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
2013年3月,中巴兩國央行簽署1900億元人民幣/600億巴西雷亞爾雙邊本幣互換協定。

科教軍事交流

兩國在航空航天、信息技術、生物技術、農牧林業、水產養殖、醫藥衛生、冶金等領域簽有合作協定。中巴聯合研製地球資源衛星項目被譽為南南合作的典範,已成功發射4顆衛星,衛星數據廣泛套用於非洲、南美洲、亞太地區,並免費向非洲國家提供圖像。雙方建有農業聯合實驗室、氣候變化和能源創新技術中心、納米研究中心、南美空間天氣實驗室,並正在籌建氣象衛星聯合中心和生物技術中心。
建交以來,兩國文化領域交流合作不斷發展。自1985年起,先後簽訂6個年度文化交流執行計畫,在音樂、戲劇、雜技、造型藝術、廣播、電影、電視、圖書、出版等領域開展了一系列交流活動,並先後派出多個政府文化代表團互訪。近年來,我國在巴西成功舉辦中國文化節、文物展覽、藝術作品展、商業巡演等大型文化活動,巴西在華舉辦“走近中國—巴西國家展”、《巴西的亞馬孫》攝影圖片展等活動。上海世博會設有巴西館,接待遊客264萬餘人。2013年,兩國分別在對方國家互辦“文化月”活動。教育部在巴西利亞大學和聖保羅大學建有漢語教學點,孔子學院總部在巴西建有10所孔子學院和2所孔子學堂。中國傳媒大學和巴西聖保羅亞洲文化中心分別設有葡萄牙語水平考試和漢語水平考試考點。中國社會科學院拉美研究所和北京大學分別設有巴西研究中心和巴西文化中心。中央電視台和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分別在巴西建有拉美中心站和拉美地區總站。
中巴兩軍關係發展良好。1984年雙方互設武官處。兩國軍方領導人多次互訪。

雙邊協定及檔案

中巴兩國在政治、經貿、司法、旅遊、運輸、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等領域均簽訂了合作檔案。其中重要的有:
(一)中巴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1974年8月15日)
(二) 兩國政府貿易協定(1978年1月7日)
(三) 中巴海運協定(1979年5月22日)
(四) 兩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1982年3月25日)
(五) 兩國政府貿易協定補充議定書(1984年5月29日)
(六) 兩國政府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1984年10月11日)
(七) 兩國政府文化教育合作協定(1985年11月1日)
(八) 兩國政府地質科學合作的議定書(1985年11月1日)
(九) 兩國政府關於鋼鐵工業合作的議定書(1985年11月1日)
(十) 兩國政府關於核准研製地球資源衛星的議定書(1988年7月6日)
(十一) 兩國政府技術合作議定書(1988年7月6日)
(十二) 兩國政府關於在防治嚴重流行病藥物領域的科技合作協定(1988年7月6日)
(十三) 兩國政府關於在傳統醫藥醫學領域合作的協定(1988年7月6日)
(十四) 兩國政府關於電力(包括水電)科技合作協定(1988年7月6日)
(十五) 兩國政府工業合作議定書(1988年7月)
(十六) 兩國政府經濟技術合作協定(1990年5月18日)
(十七) 兩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1991年8月5日)
(十八) 兩國政府關於和平利用外層空間科學技術合作協定(1994年11月8日)
(十九) 兩國政府關於植物檢疫的協定(1995年12月13日)
(二十) 兩國政府關於科技合作協定和經濟技術合作協定的補充協定(1995年12月13日)
(二十一) 兩國政府關於動物檢疫和動物衛生合作的協定(1996年2月8日)
(二十二) 兩國政府關於巴西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留總領事館的協定(1996年11月8日)
(二十三) 兩國政府關於空間技術合作的議定書(2000年9月21日)
(二十四) 中巴聯合公報(2004年5月24日)
(二十五) 兩國政府關於建立中巴高層協調與合作委員會的諒解備忘錄(2004年5月24日)
(二十六) 中巴刑事司法協助條約(2004年5月24日)
(二十七) 兩國政府關於互免持外交、公務(官員)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2004年5月24日)
(二十八) 中巴引渡條約(2004年11月12日)
(二十九) 中國和巴西關於共同打擊有組織犯罪合作協定(2004年11月12日)
(三十) 中巴貿易投資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2004年11月12日)
(三十一) 兩國政府關於加強基礎設施領域工程建設合作的協定(2006年6月5日)
(三十二) 兩國政府關於能源和礦業合作的議定書(2009年2月19日)
(三十三) 中巴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巴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2009年5月19日)
(三十四) 中巴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2009年5月19日)
(三十五) 兩國政府關於石油、裝備和融資的諒解備忘錄(2009年5月19日)
(三十六) 兩國政府2010年至2014年共同行動計畫(2010年4月15日)
(三十七) 中巴高層協調與合作委員會關於建立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的諒解備忘錄(2010年4月15日)
(三十八) 兩國政府2010年至2012年度文化合作執行計畫(2010年4月15日)
(三十九) 中巴關於從巴西輸入熟制牛肉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條件議定書(2010年4月15日)
(四十) 中巴關於巴西菸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2010年4月15日)
(四十一)中巴聯合公報(2011年4月12日)
(四十二)兩國政府防務合作協定(2011年4月12日)
(四十三)兩國科技部關於開展雙邊竹業科技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1年4月12日)
(四十四)中國水利部與巴西環境部水資源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2011年4月12日)
(四十五)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巴西發展工業外貿部和巴西計量標準和工業質量研究院合作諒解備忘錄(2011年4月12日)
(四十六)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和巴西體育部合作協定(2011年4月12日)
(四十七)中國科學院與巴西農牧業研究院關於建立虛擬聯合實驗室和促進農業研究與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1年4月12日)
(四十八)中國孔子學院總部與巴西南大河聯邦大學關於合作設立南大河聯邦大學孔子學院的協定(2011年4月12日)
(四十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十年合作規劃(2012年6月21日)
(五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設文化中心的諒解備忘錄(2012年6月21日)
(五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教育部、科技與創新部關於在中國實施“科學無國界—中國子項目”的諒解備忘錄(2012年6月21日)
(五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海關行政互助的協定(2012年6月21日)
(五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農業、牧業和食品供給部關於加強農業合作的戰略規劃(2012年6月21日)
(五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巴西聯邦共和國發展工業外貿部雙邊貨物貿易統計差異研究報告(2012年6月21日)
(五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科技創新部關於建立氣象衛星聯合中心的諒解備忘錄(2012年6月21日)
(五十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科技創新部關於建立中巴生物技術中心的諒解備忘錄(2012年6月21日)
(五十七)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巴西高等教育人員促進會關於落實“科學無國界”計畫派遣學生來華學習的合作協定(2012年6月21日)
(五十八)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巴西聯邦共和國財政部關於巨觀經濟、財政和金融政策雙邊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3年3月26日)
(五十九)中國人民銀行與巴西中央銀行人民幣/巴西雷亞爾雙邊本幣互換協定(2013年3月26日)
(六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防務協定的補充議定書》(2014年7月17日)
(六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巴西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簡化商務人員簽證手續的協定》(2014年7月17日)
(六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巴西聯邦共和國交通部關於加強鐵路交通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六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巴西聯邦共和國發展工業外貿部關於促進投資與工業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六十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巴西聯邦共和國發展工業外貿部關於貿易統計協調小組2014至2016年工作計畫》(2014年7月17日)
(六十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航天局與巴西聯邦共和國國家航天局關於遙感衛星數據及其套用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六十六)《中國民用航空局和巴西聯邦共和國總統府民航委員會關於加強民航全面合作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六十七)《中國孔子學院總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教育部關於在巴西聯邦大學增設孔子學院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六十八)《中國孔子學院總部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教育部關於巴西漢語教學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六十九)《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巴西高等教育人員促進會關於向“科學無國界”項目學生提供實習機會的諒解備忘錄》(2014年7月17日)
(七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2015年至2021年共同行動計畫》(2015年5月19日)
(七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動物衛生及動物檢疫的合作協定》(2015年5月19日)
(七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體育合作諒解備忘錄》(2015年5月19日)
(七十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合作研製地球資源衛星04A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巴西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和平利用外層空間科學技術合作框架協定>補充協定書》(2015年5月19日)
(七十四)《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巴西計畫、預算和管理部關於開展產能投資與合作的框架協定》(2015年5月19日)
(七十五)《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和巴西交通部、秘魯交通運輸部關於聯合開展兩洋鐵路項目可行性基礎研究的諒解備忘錄》(2015年5月19日)
(七十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巴西聯邦共和國農業、畜牧和食品供給部關於中國從巴西輸入牛肉的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2015年5月19日)
(七十七)《中國國防科工局和巴西國防部關於遙感遠程通信及信息技術領域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諒解備忘錄》(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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