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由文化部主辦,為國內最高水準的原生民歌比賽。“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前身為“南北民歌擂台賽”(2002年浙江仙居,2004年山西左權,2005年北京宋莊)。

目為促進各民族民間音樂的交流與發展,展示各地各民族的原生民歌,推動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傳承與傳播,鼓勵創新和交流,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豐富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推進我國音樂事業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文化部決定舉辦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前該大賽已成功舉辦六屆,首屆於2007年12月在陝西西安舉行;第七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將於六月在甘肅和政縣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 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 賽事類型:原生民歌比賽
項目介紹,舉辦單位,

項目介紹

中華民族有五千多年的輝煌歷史,文化積澱深邃,為世人矚目。悠久的歷史、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獨特的地理位置,孕育產生了源遠流長、豐富多彩、特色鮮明的民族民間文化民歌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代表地區。國家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早在20世紀50年代中葉,就開展了對民族民間文化的搶救、收集、保護和研究工作,使許多瀕臨消亡的優秀民間藝術得以保存和傳承。更加快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保護工作專家評審委員會和保護中心等。文化部舉辦"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將提高保護意識,傳承民族文化,共建和諧社會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大賽前身
自2002年開始,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在中宣部、文化部的領導和支持下,先後舉辦了三屆“南北民歌擂台賽”(2002年浙江仙居,2004年山西左權,2005年北京宋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原生民歌、民歌手成為社會議論的焦點。但此次大賽與前三屆比賽大有不同。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有幾個顯著新特點:一是活動規格提高、名稱有所變化,但宗旨不變,即以比賽的方式,展示和交流各地、各民族的原生民歌,推動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經中宣部批准(中宣辦發函[2007]120號),文化部、陝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比賽名稱改為“中國原生民歌大賽(陝西西安·2007)”,由文化部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這是我國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第一次舉辦的原生民歌大賽,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原生民歌和優秀民間歌手的高度重視和關懷。 與前三屆“擂台賽”相比,本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規格提高了,獎勵的級別也相應提高了(參加決賽的歌手都將獲得文化部頒發的獎狀、證書),比賽將更加規範,競爭也會空前激烈。名稱雖然有所改變,但活動宗旨沒有變化,而且“中國原生民歌大賽”的稱謂更加準確、科學、權威地體現了活動的宗旨。
第六屆原生民歌大賽複賽第六屆原生民歌大賽複賽
參賽選手的推薦
選手的推薦、選拔上,範圍更加廣泛,質量更高。除繼續由各地文化主管部門推薦選送外,藝術院校負責“院校組”節目和歌手的推薦、選送。此外,增加了“尋歌”環節,組委會派出5路攝製組,分赴原生民歌較為集中的東北、內蒙、新疆、西南、西北等地區,考察、記錄民間歌手的情況,並向評審會推薦,確保參賽選手的質量和代表性。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組別設定
別設定更加科學、合理。本屆大賽分三個組別。為使比賽更加公平,民間歌手分成“獨唱對唱組”、“多人組合組”;為鼓勵各類藝術院校師生向民間歌手學習,促進教育傳承,增加了“院校組”,由各類藝術院校負責推薦選送。

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舉辦單位

第七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
文化部主辦文化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甘肅省文化廳和臨夏州人民政府聯合承辦的第七屆中國原生民歌大賽將於六月在和政縣舉辦。
大賽分獨唱重唱對唱組,多人組合組,院校組和民歌改編組。選手由各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及各有關參賽院校推薦及評審會選拔產生,報名活動已開始進行,將於2014年4月11日截止。初選工作由各推薦單位根據賽事要求自行組織,複賽以審聽演唱音像資料的方式進行,進入決賽選手名單將於2014年4月28日在文化部網站公布,並進行7天公示,之後向推薦單位發出決賽入選通知。另外,香港、澳門、台灣選手經評審會評審後可直接進入決賽。此次大賽獎項設定為等次獎各組均設金獎1名、銀獎2名、銅獎3名,進入決賽未獲等次獎的選手獲優秀演唱獎,比賽還設立組委會特別獎、優秀傳承獎,優秀組織獎等,獎項由文化部頒發證書或獎牌,獲獎情況可在文化部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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