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學法學院團委學生會

中南大學法學院團委學生會

中南大學法學院團學會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黨委領導的,由法學院團委直接指導下的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南大學法學院團委學生會
  • 簡稱:中南大學法學院團學會
  • 現任主席:邢偉斌
章程,總則,團學會成員,組織制度,團學會活動,經費,組織機構,成員名單,第12屆團學會成員名單,第13屆團學會成員名單,舉辦活動,

章程

總則

第一條:中南大學法學院團學會(以下簡稱團學會)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黨委領導的,由法學院團委直接指導下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團學會是學院和學生之間交流的橋樑。以允公允能、服務同學、 正義平和、 創新方式、全心全意服務廣大師生為宗旨,既是學院了解學生的重要視窗,指導學生的重要途徑;也是全院學生對學院的代表,學生健康成長的幫手,前進中的引路人。
第三條:堅持創新理念,構建和諧校園。為把我校建設成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創新型大學做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團學會成員

第四條:凡具有中南大學法學院學籍,承認團學會章程,願意加入團學會下的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的學生,通過一定的選舉程式後,可以加入團學會。
第五條:團學會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刻苦學習專業知識,積極工作,不斷提高為學生服務的本領。
(二)要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責任感,為把我校建設成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創新型大學,做出自己應有的努力。
(三)宣傳、執行學校、團委的各項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在學習、生活、工作及其他活動中起模範作用。
(四)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校紀校規和團學會的規章制度,執行團學會的決議。
(五)具有正義感、責任感,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工作熱情。
(六)虛心他人學習,熱心幫助學生進步,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改正缺點和錯誤,自覺維護團結。
第六條:團學會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團學會的有關會議和團學生會開展的各類活動。
(二)在團學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在團學會的會議上,參加有關團學會的工作和學生關心的問題的討論,對團學會的工作提出建議,監督、批評團學會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
(四)對團學會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並且可以向院團委提出。
(五)參加團學會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並且可以申辯,其他團學會成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六)團學會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剝奪團學會成員的上述權利。
第七條:接受新的團學會成員必須嚴格履行下列手續:
(一)由自己向團學會申請,通過團學會招新的各種考評。
(二) 經團學會全體大會討論通過和院團委批准,才能成為團學會成員。
第八條:對於違反團學會章的團學會成員,團學會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且屢教不改的,經團學會討論、院團委批准,可以取消其在團學會的職務。
第九條:團學會對團學會成員進行處分,必須嚴肅慎重,實事求是。團學會全體大會在討論決定對團學會成員的處分時,除特殊情況外,應當吸收本人參加,認真聽取他的意見。決定後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訴,團學會必須迅速向院團委反映,不得壓送。
第十條:團學會成員有退出團學會的自由。成員要求退出團學會應向團學會遞交書面報告,由團學會全體大會決定除名,並上報院團委。

組織制度

第十一條:團學會是按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團學會中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一)成員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
(二)團學會各個部門機構的領導,都應由選舉產生
(三)團學會上級部門應當經常聽取並認真處理下級部門和團學會員的意見;團的下級部門既要向上級部門請示、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團的各級部門要使成員對團學會會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四)團學會各個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和“主席分管部門制”。
第十二條:團學會因工作需要,設立適當的工作部門

團學會活動

第十三條:團學會的一切活動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遵守法律法規;符合校紀校規。
第十四條:大型活動必須經過院團委批准,一般活動由團學會會議討論決定。活動內容健康且積極向上,有利於大學生健康成長和素養的提高。
第十五條:參加活動的人員應當秉著自主自願的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沒有相關義務的人員參加活動。

經費

第十六條:學校撥款,團學會從事勤工助學活動的收入以及大型活動的專項贊助經費用於支付學生會的日常開支,組織各種活動及表彰先進。
第十七條:團學會經費由團學會全體大會或受全體大會委託部門管理。經費管理部門要對經費收支有詳細記錄,在每學期末給出詳細的經費使用情況,並上報院團委。
第十八條:經費的每一筆支出都遵循申請、大會審批、撥款的手續。

組織機構

法學院團委學生會設定主席團以及若干職能部門,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3人,辦公室主任1人;各部門設部長1人,副部長若干。
各部門具體職能如下:
1.主席團(主席1人,副主席3人)
主席全面負責團委學生會日常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2.辦公室(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主要負責本科生團委學生會活動通知、內部的文檔編排與管理等。
3.組織與監察部(部長1人,副部長2人)
完成校團委布置的各項任務,分管本科生各班的團支部,定期收繳團費等。
4.信息與宣傳部(部長1人,副部長3人)
主要負責法學院所有學生活動的宣傳。包括新聞采編,新媒體宣傳,微產品推廣等,是本科生團委學生會以及法學院的形象廣播站。
5.學術與實踐部(部長1人,副部長2人)
主要負責組織我院學生進行各類學術、實踐活動等。
6.文藝部(部長1人,副部長2人)主要負責組織策劃廣大同學課餘文藝活動和大型文藝晚會等。
7.體育部(部長1人,副部長2人)
該部門主要負責組織開展各項體育活動,豐富本科生的課餘體育生活等。
8.生活部(部長1人,副部長2人)
主要負責管理團委學生會物資,開展涉及日常生活的學生活動。配合院心協開展學校各類心理活動等。

成員名單

第12屆團學會成員名單

1.主席團
主席 蔣曉潔
副主席 劉一瑾 田昕靈 馬震宇
2.辦公室
主任 郝藝穎
副主任 陳子秋 方歆然
幹事 許亞晴 彭誠 劉美 李月馨
3.組織與監察部
部長 蔣湘瓊
副部長 陳雅雯 朱思文
幹事 鄧栩健 李昕諾 胡澤森 劉天晶
4.信息與宣傳部
部長 曹蔚軒
副部長 鄧小倫 羅培銚 肖穎婷
微品薈負責人 孫夢依 朱俊穎
幹事 馬玉雪 甘雪玲 趙哲雅 盛放 於汶汝 劉珂妍 劉米岳
5.學術與實踐部
部長 遲子鈞
副部長 余晨 羅偉秀
幹事 張舒婷 金鈺倫 段涵 金樂樂 肖智仁
6.文藝部
部長 王珺鈺
副部長 何梓睿 徐芃
幹事 於書懿 巴亦瀾 李楊 朱朕
7.體育部
部長 文宇軒
副部長 邢偉斌 謝令怡
幹事 武俊傑 旦增德勒 塔依爾 沈曉虹
8.生活部
部長 邊旭
副部長 杜恩儀 金曉芮
幹事 譚智恩 譚小丁 劉釋 楊雯博
主席助理
鄧栩健 譚小丁 張舒婷 趙哲雅

第13屆團學會成員名單

1.主席團
主席 邢偉斌
副主席 蔣湘瓊 羅偉秀 鄧栩健
2.辦公室
主任 謝令怡
副主任 唐翔宇 劉美
幹事 汪彤 李郁菲 林凱琪
3.組織與監察部
部長 劉天晶
副部長 張婉鈺 楊宗凱
幹事 王萌 瞿章玉 楊涵
4.紀檢部
部長 胡澤森
副部長 殷陳輝 李佳慧
幹事 薛琰斌 郭帥 徐禛子
5.信息與宣傳部
部長 盛放
副部長 甘雪玲
微品薈負責人 劉珂妍
幹事 劉驍 孫悅 譚翰楨 李玉潔 位玉婷
6.學術與實踐部
部長 肖智仁
副部長 李夢遙 段涵
幹事 王佳瑤 趙壯 趙赫棟
7.文藝部
部長 李楊
副部長 沈曉虹 於書懿
幹事 楊奕傑 盧屹 薛天涵
8.體育部
部長 武俊傑
副部長 張羽倫 李月馨
幹事 劉超超 馬宏博 張佳明
9.生活部
部長 范子懿
副部長 楊雯博 彭利梅
幹事 郭敏 王榮帥 鞠璐

舉辦活動

“清鋒明辯,跫綿中南”政策性辯論賽;
“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普法活動;
“歌舞飛揚,魅力青春”法學院十佳歌手比賽;
法學院女生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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