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皮膚撕脫傷

下肢的皮膚和皮下組織,因受創傷暴力牽扯,致使深筋膜間發生廣泛的環繞肢體的撕離而呈脫套狀時,稱為下肢皮膚撕脫傷。此種損傷常由交通事故中受急馳的車輪捻挫,或在廠房內被高速轉動的輪帶拖入撕拉所致。下肢皮膚撕脫傷為較常見的嚴重創傷。隨著汽車數量增加,工廠增多,發生率有所增高。部位以小腿部多見。診斷自然明確。但需注意潛在腔隙大量積血滯留現象,注意深部肌肉、骨關節、顱腦、內臟合併傷和休克。分清輕重緩急、及時診療。手術治療包括徹底清創和妥善修復創面。治療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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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表現

1.皮膚撕裂,或呈脫套狀。
2.皮膚挫、裂傷,但有皮下潛腔大量積血。
3.深部肌肉、骨關節、神經血管暴露損。
4.出現休克骨折、顱腦、內臟合併傷。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有外傷史。
2.皮膚撕裂,皮膚與深筋膜層分離、移位,常伴有深部組織挫裂傷。
3.撕脫的皮膚可出現潛行分離。
4.注意休克骨折、顱腦、內臟合併傷。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首先處理休克及嚴重合併傷。
2.病情穩定後,在麻醉下行徹底清創,不宜上止血帶,以利觀察皮膚血運。
3.創面修復套用中厚皮片,有深部組織暴露者用皮瓣、肌瓣和肌皮瓣。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傷勢重,面積大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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