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是市工商局主管松江區市場監管和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直屬機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內設13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 類別:管理局
  • 地點:松江
  • 類型:工商行政
部門領導,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職業規範,公開承諾,單位地址,

部門領導

局 長 王 驍: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督導室、工商學會。
副局長 吳麗華:分管企管科、商標廣告科、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廣告協會。
副局長 徐 林:分管法制科、公平科、食品科、檢查支隊。
副局長 胡偉文:分管註冊科、市場契約科、機關服務中心、經紀人聯絡處、契約信用促進會。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2、負責工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准名稱,確認市場經營主體資格,核發營業執照,並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牽頭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3、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職責,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4、負責本區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加強對市場的監測、預警及信息引導;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授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以及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演練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演練
5、負責本區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6、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接受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指導系統內各級消費維權機構和組織開展工作;建立並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
7、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開展市場信用分類監管。
8、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刷;監管和指導商標代理機構;負責馳名商標認定申請的受理、審查;負責上海市著名商標的認定和管理;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管理和保護。
9、指導廣告業發展,擬定本市廣告業發展規劃和廣告行業專業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監測機構開展廣告內容的審查監測工作。
10、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會同行業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制定契約示範文本;監督管理消費類契約格式條款;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工作;查處利用契約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
11、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依法對經紀人進行執業註冊和審驗。
12、實施對動產抵押物的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
13、依法對企業名稱,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14、指導松江區工商領域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15、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6、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分局重要稿件的起草和文秘、宣傳報導、機關文書檔案、統計、信訪、外事、機要、保密、保衛、接待以及其他內部事務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信息技術的管理和協調;負責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協調全局調研工作;督辦分局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金文廑
2、法制科
參與承擔市局下達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草案的擬訂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修改工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檢查監督;負責案件的同級核審和聽證工作;與業務科室共同承擔分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理賠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張春來
3、企業註冊科
負責受理或委託受理各類企業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登記工作;委託受理部分外商投資企業開業、歇業、變更和外省市三資企業在滬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的初審;依法核發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執照;指導工商所對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自然人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受理初審。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陸峰
4、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科
研究擬定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監管辦法和措施;組織實施對各類註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和年檢、驗照;組織實施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的案件;負責指導、協調工商所綜合監管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唐陸泉
5、市場契約監管科
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和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負責對網路經營活動和各類商品展銷會等特殊交易方式的監督管理;參與對生產要素市場、文化、旅遊等市場和重要商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工商所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和專項治理;依法監督管理契約,負責開展契約格式條款的備案和日常監管工作,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查處利用契約的違法活動;依法監管拍賣行為,負責示範契約文本的推廣和契約鑑證、契約爭議調解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沈建忠
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商業欺詐、流通領域走私販私的經濟違法違章案件,並對上述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負責承辦案件報批,協辦重大案件,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指導工商所(隊)開展辦案工作;負責分局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統計工作和辦案業務培訓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王劍
7、消費者權益保護科(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
組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違章案件;建立消費者申、投訴和舉報網路體系(含12315投訴中心);組織開展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檢查活動;受理消費者申訴並進行調解;指導工商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統計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吳江天
8、商標廣告監管科
負責對商標使用和商標印製單位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違法行為;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管理、保護;組織實施對廣告經營、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授權的廣告經營審批及其他廣告經營的初審,依法查處各類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工商所對商標、廣告監督管理;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夏偉莉
9、幹部人事科
負責幹部考核、任免和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公務員錄用、人員調動和辭職、辭退工作;負責工資、福利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智力引進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和人事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和崗位資格的聘任及評優表彰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潘建軍
10、組織宣傳科
承擔黨委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基層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理論學習和制定黨委中心組學習計畫;負責工商所(隊)的規範化建設;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及統戰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章青松
11、監察科
履行紀檢、監察職能;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負責對部門及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對部門和工作人員的控告、檢舉以及黨員、工作人員對處分不服的申訴;查處黨員、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李剛

職業規範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
清正廉潔,不謀私利;
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文明監管,以理服人;
高效服務,勤政為民。

公開承諾

一、積極開展網上辦事,提高工作效率。實行網上登記註冊申請表,提供辦事指南、企業名稱自助查詢和企業登記註冊申請事項辦理狀態網上查詢服務,對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實行“網上申請、一次辦結”。
二、在工商松江分局註冊大廳設立“綠色通道”。申請人申請辦理簡易變更事項(名稱、場所、經營範圍、經營期限變更),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實行當場受理、當場核准登記。
三、推行文明辦案規範用語,執法人員在向當事人調查取證之前必須陳述文明辦案規範用語,同時出示執法證件,向當事人發放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政務公開書。
四、對消費者提出的申訴,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對不屬於本系統管轄的,向消費者準確告知受理部門。

單位地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地址:松江區文誠路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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