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科技工業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定三亞市科技工業信息化局,為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工業經濟、信息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科技工業信息化局
  • 類型:職能部門
  • 所屬市:三亞市
  • 局長:周俊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管理職能劃入。
(三)增加的職責
1、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
2、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項目和產品認定初審。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
2、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3、加強組織實施全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科學技術、工業經濟、信息化以及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發展政策;研究提出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信息產業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的規劃,並確定發展的重點布局和優先領域;協調全社會科技進步、工業經濟發展、城市信息化和科技普及工作。
(二)組織指導全市科技創新工作,扶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和創新能力建設,管理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營造科技創新環境。
(三)研究提出科技體改、科技人才、科技創新、科技進步、科技中介服務、科技獎勵、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的建議。
(四)編制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信息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科技專項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工業與信息產業專項和軟科學等研究發展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牽頭組織實施產學研結合工作;負責科學事業費和科技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負責科學技術進步獎勵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成果鑑定(評價)、登記和技術契約認定工作;負責技術出口及保密審查、科技成果保密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工作,負責有關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認定;指導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南繁科技對地方經濟的貢獻作用。
(七)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組織協調科技交流與合作,承辦科技招商引資工作。
(八)歸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
(九)研究擬定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性規定;擬定經濟、科技、文化領域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辦法,指導各行業(產業)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協調智慧財產權法律實施和執法中遇到的重大政策問題;依法調解處理專利糾紛案件和侵權案件;查處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
(十)負責組織國家及省級科技、工業和信息化、信息產業項目或課題申報、實施和跟蹤管理,對獲得國家財政支持的項目加強監督、服務和配套支持。
(十一)研究分析提出最佳化工業和信息產業、所有制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指導改善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環境,推進重點工業和信息產業鏈的構建。
(十二)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落實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政策、措施;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十三)培育和促進工業和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協調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和產業基地,指導協調工業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成果和項目的認定初審。
(十四)負責信息產業的產品服務質量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服務信息化工作;依法對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保障公平競爭,維護國家和用戶的利益;擬定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五)組織指導科技、工業、信息產業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和企業管理方面人員培訓工作。
(十六)統籌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七)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八)協助推進國家及省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工業信息化局內設6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的日常工作,協調各科的工作關係;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綜合信息、文電管理、文書檔案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的規章制度;負責信訪工作;負責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和黨群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後勤事務工作。
負責受理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按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二)發展計畫科(科技信息動員辦公室)
組織編制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重點科技計畫和各類科技專項;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並跟蹤和監督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省級各類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歸口管理和統籌安排各類科技經費;編制產學研結合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學研結合專項資金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科研機構資格審核工作;負責計畫內項目的實施、鑑定、驗收和監督工作;牽頭負責科技信息動員準備建設工作。
(三)工業經濟科(三亞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編制工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並提出最佳化工業產業、所有制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工業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各工業行業,規範行業行為;協調解決產業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高新技術、工業領域的重點科研、開發項目;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技術和項目的認定;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技術工程項目進行立項論證、評估;承擔市級工業園區入園企業的資格認定及目標考核評價工作;協調國防科技工業部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信息化科
指導和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服務的信息化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負責信息企業(信息產品製造企業、軟體企業)、信息產品(軟體產品)的認證工作;協調信息網路(包括公用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行業管理;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承擔市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農村與社會科技科
擬定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科技計畫;指導和組織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農業科技服務110工作辦公室);負責院地科技合作及南繁科技支持服務工作;擬定可持續發展、旅遊度假、資源環境、醫藥衛生、公共安全、大專院校、人口社區、城鎮與城市化發展以及生物技術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規劃、政策及科技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信息化工程建設。
(六)智慧財產權科(三亞市知識產權局)
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專利產品開發計畫項目,指導專利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專利違法行為的工作;負責專利代理人和代理機構的資格審核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工作;負責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與管理工作,參與技術契約糾紛的仲裁;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和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的推薦上報工作。

人員編制

市科技工業信息化局行政編制 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行政審批辦公室、科技信息動員辦公室、三亞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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