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峰書院

一峰書院

一峰書院(梅石書院)位於泉州市區,舊址即在舊市區北隅泉州一中至梅花石一帶,緣為紀念羅一峰(羅倫)來泉在此聚徒講學而創建的。其址至今仍稱“一峰書”。因書院近旁有石若梅花,又稱梅石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一峰書院
  • 地理位置:福建省泉州市
  • 著名景點:一峰書院
簡介,記載,

簡介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梅石書院,在府治東北。”

記載

明·成化羅倫講學郡北淨真觀
羅倫,號一峰,明·江西吉安府永豐縣人。成化二年丙戌(1466年)殿試,獲進士第一(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因得罪憲宗,該年夏五月即被謫為福建市舶司(泉州)副提舉。次年(成化三年)召還復原官。羅倫在泉州僅一年,為泉州做了許多好事。(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羅倫》)
羅倫充分利用自己淵博學識,在公餘聚眾收徒,講學郡北淨真觀。四方士人從學如流,連府學和縣學的教諭,也來聽課受教。
清·同治《福建通志·明宦跡》載:“倫至泉日,有司率諸生從之,講明正學。”羅倫非聖賢之說不講,因人施教,“與人子言依孝,與人臣言依忠,與居官者言民所疾苦”,收效甚好。
陳獻章稱其“洞徹不欺之心,炳中天之杲日;轟勁出群之氣,發百蟄之春雷。”(明·何喬遠《閩書·文蒞志》)
因淨真觀地建一峰書院祀羅倫
羅倫在泉州任職期間為民造福,贏得泉州各界的廣泛欽敬與愛戴。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明·嘉靖八年(1529年),巡按御史聶豹、提學副使郭持平(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郭持平》)、知府顧可久、通判李文、推官徐炤,改淨真觀地建一峰書院,祀市舶司提舉羅文毅公倫。張岳記。”
明·嘉靖張岳《記》文
明·嘉靖八年(1529年)聶豹等改淨真觀地建一峰書院時,張岳(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張岳》)為作記文。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收錄張岳《記》文曰(《泉州歷史網》
“故翰林修撰一峰 羅先生,初入仕,即上疏數千言。論大學士李公不當起復,落職提舉泉南市舶司。未幾,召回,守資南都,即浩然棄歸。天下既聞其風而高之。比歸,杜門講學,不以世事屑意,而尤嚴其節於辭受取與之際,俊偉明白,必欲得其本心而後已。故久之而天下愈信服焉。(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羅倫》)
嘉靖己丑(嘉靖八年,1529年)春,按察副使萬安郭公持平(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郭持平》)巡歷至泉,以先生嘗謫居於是地,而尸祝之典未舉。維時郡守顧侯可久以入覲去,乃謀別駕李侯文、節推徐侯炤,得城北叢祠一區,請於巡按御史聶公豹,斥去昏淫之鬼,因舊材稍易蠹壞,悉以堅良,以三月朔日,率郡之人士奉先生神主而釋奠焉。
既又治其齋居講堂,下及庖湢之屬,凡為屋四十間有奇。擇士之有志者居之,延鄉進士王宣顓職其教。
是夏,顧侯及晉江令錢君楩(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錢楩》)至自京師,則教士續食之法,講求益備,而書院之傳,可以久而不廢矣。
夫以先生風烈之盛,去之千百載,聞其風者,猶將低徊嚮慕不能自已,而況神靈精爽,睠臨茲字,登降出入,如將見之,有不反身警協、求無愧於先生之心者乎?
孟子曰: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而推其所為之類,至於穿窬同科,夫士者之不為穿窬必矣。
孟子復云:爾者幾微審察之間,一有未至,其陷溺必至是矣。是故人得其本心也,雖嘑爾蹴爾之不受。乞人行道之人之心,與不受千駟萬鐘者,無以異也。如其苟焉,以遷就於功利而已。則桓(齊桓公)、文(晉文公)之所以攘夷而伯,良(張良)、平(陳平)之所以挾術而謀,亦何異於穿窬者耶?此其得失,必有能辨之者。
先生之所以寧約其身,困約而不肯少貶,以循流俗,其不以是歟?世或言起復之事,李公入疏辭者,十七八矣。最後乃屬先生,先生辭不宛曲,若有負李公者,是不然。夫事之不得乎理而冒為之者,使出於庸人與小人,中材之下,皆得以指摘而議之。其不幸出於賢者,復有賢者為之諱其失而回護之,則是非反真,人心無所折衷,其流弊烏可言哉?
嗚呼!此先生之所深憂也,亦惟求得其本心而已矣。故詳述之,以告吾後之學者。”
明·陳琛謁祠詩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
“陳琛(1477—1545年,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陳琛》)謁祠詩:
‘牛山須禁放牛羊,藏久良弓要力張。
遠大也應甘澹泊,元微亦只在平常。
悟來始信無名語,老去方知有故鄉。
敬起一峰吾敢問,定行白水答清漿。’”
明·嘉靖胡文宗修並《記》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同知胡文宗修。文宗自為《記》。”並收錄胡文宗《記》文曰(《泉州歷史網》
“一峰 羅公祠,統名書院,其本末石刻有考。計今才二十年耳,日傾月圮,余每訝之,弗有壞理若是者何哉?乃諏於眾,具言所以。則聞有堪輿家指為吉壤,覬覦者眾,傾圮因之,不忍具述。可嘆也。用是◇然者數日。
已乃庀材計傭,捐俸而償之直,一不以煩公帑勞民力,自堂序以達門牆治之則已。因念公於余為鄉先達,祠若書院,始諸今。雙江、淺齋二君子行部至郡,據禮協定,相與崇重,式成茲役,以風士類,實獲我心。余忍坐視其然,亦司存之恥也。
獨惟公天人也,以直言落職是邦,其高風勁節,雄視一世,真與清源、紫帽諸山並峙,視天下事物無足以攖念慮者,又何事於斯?顧院額仍揭公號,庸人孺子飫聞而習知,則亦有謂欲使後人過者式焉,吊者興焉,有司舉故事加嚴焉。而今顧若此,非所知矣。
餘力不足而意有餘,謂公真靈,終古長在。終時往來其間,宜與郡中西山(真德秀)、梅溪王十朋)二祠,世世專祀,有永無斁,而未能逆睹,是可慮也。
工既訖功,書此以告來者,嗣而葺之俾弗壞。”
鄧鑣保護書院
萬曆初年(1573—1583),張居正主政,厲行改革,把全國許多增設的地方書院裁掉。泉州“一峰書院”也在裁併之列。
關鍵時刻,年輕學子鄧鑣(抗倭名將總兵官鄧城之子,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鄧鑣、鄧城》)痛心疾首,挺身而出,毅然投書郡守,懇切提出:書院乃紀念一峰先生之物,意義非凡。一峰先生的學識、氣節在泉州士子中是一個楷模。毀書院,則傷士子之心,而損泉州文教。同時強調“惟學校書院為裕禎乾以致國家昇平之基”,書院切不可毀(乾隆《泉州府志·明·循績》)。
此時,許多學子也認為書院被毀,將減少名額,難於進取,頗多怨言。郡守遂打消拆除書院的念頭。
此後,書院多次重修,“濱海遠鄉之士負笈來游者,難以屈指計。”
明·崇禎配祀曾櫻,更名清源書院,並蔣德璟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明)崇禎(1628—1644年)間,復以二雲 曾公櫻(曾櫻號二雲,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曾櫻》)配祀,名曰‘清源書院’。蔣德璟記。”
並收錄蔣德璟(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蔣德璟》)《記》文如下(《泉州歷史網》:
“二雲 曾使君,鎮泉之五年而移節,甫臨發,與銓部林公為盤暨不佞璟,會士紳於一峰書院,證文成之學,而新使君陸公適至,又宮允黃公幼元亦自漳赴召過泉,因偕郡守孫侯、司理區侯、邑令戈侯再會,登歌《鹿鳴》、《南山》、《泮水》三章。宮允起拜曰:‘周行示我矣。’銓部曰:‘基我邦家樂得賢,實繄今日。’黃布衣曰:‘美哉,長道之順也。小大從公匪怒伊教。’於是璟颺言,以為雅言周行,魯言長道,周禮盡在魯矣。
泉夙稱海濱鄒魯,自紫陽朱熹別稱紫陽)倅同安,道始有聞;入明而吉水羅文毅(羅倫),以抗疏左遷,復相與講明正學。其後吾邑蔡文莊(蔡清)、陳紫峰(陳琛)諸鄉袞,斌斌蔚起,而李文節(李廷機諡文節)、林司徒(林希元)、何司空(何喬遠)繼之,泉學為盛。(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朱熹、羅倫、蔡清、陳琛、李廷機、林希元、何喬遠》)
然文毅(羅倫)特市舶謫官耳,非有泮林鸞旗馬之華,足號召也。諸先輩雖為桑梓君宗,亦不聞有當道身為之倡,聚一堂而商,朱陸同異,為聖門究任仁指歸者有之,自曾公(曾櫻)始。(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曾櫻》)
公(曾櫻)生文毅(羅倫)之鄉,少游南皋鄒公門,稱入室。其學以良知為的,以宏毅任仁為家派。清真寡慾,萬物不能移
出而為政,一意奉公,鋤強植懦,心力同澈。屬海寇劉香蔓毒三省,公獨決莢遣將入粵,破殲之功第一。復密擒嶺後山寇,弭患未然,為福於泉甚大。而公絕口不言也,曰:‘此小丑耳。王文成有言,除卻良知,別無事功氣節,矧區區哉。’蓋與余輩談學而神王也。
筍江、紫帽山水之外,獨有性命相商,若不知酌水之為清,拔薤之為烈,盪山海氛祲之為奇者,即而眎之,一灘鹽措大,絕無色味之,而其憂國相時,熱腸激論,忠義之氣,往往形於眉睫。嗟乎!此乃公所以為學也。
今海內學人不少,然其行常不如其學,而不學者,其學又不足以為政,於是學與政分途,而三代上真儒之效,不復見於世,其流弊遂有不勝既者。
聖主嘉意本教,近於國小社學,特諭申飭,而日御細旃與講臣咨諏治理,德意甚盛。夫朝廷之有文華,即州閭之書院也。上日講而下諱講,何歟?獨必如曾公,乃可講耳。
文毅在當時既不聞賢士夫與游者為誰,諸先輩賢矣,而又不遇知學之使君,則夫以余輩而遇兩使君,與諸大夫揚扢於一堂之上,恐亦文成後所不能多觀也。銓部雅言旦氣,而宮允與予嘗為榕壇問答,皆與公任仁旨互相發,乃余輩之所以重公者,又不獨以其講而已。
《鹿鳴》、《南山》之詩,必遡德音,曰‘孔昭’、曰‘時茂’,而泮水直曰克廣德心,至獻馘獻功,皆受成釋奠於學,蓋學之用大矣。公有德心廣之,是在異日哉!
書院在郡治北,以近清源,故名‘清源書院’。舊祀一峰先生、即文毅公倫,成化二年(1466年)進士第一人也。座為公講學處,諸士民因築堂奉公志不朽雲。
公諱纓,江西峽江人,萬曆丙辰(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
董其事者耆民吳養正,余梓等例得並書。”
梅石開,狀元來
梅花石現存於泉州一中西側,保護完整。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2·古蹟志坊宅附·城中古蹟·梅石亭》:
“梅石亭,在一峰書院西偏。
郡城北有石,形似梅花。古讖有云:‘梅石開,狀元來。’明·羅一峰被謫居此,建草堂講學。後人即其近地建書院。
代遠人湮,書院變為佛寺,梅石壓於民居。乾隆辛未(乾隆十六年,1750年),知縣李允性捐俸購居民小屋,毀之,議建亭設欄,以護其石。值升任去。山長柯偉生捐金倡修,諸生徒江以寧等成之。偉生為記。今損壞。”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載:民間舊有“‘梅石開,狀元來’之讖。先生至,石適開,香聞數里,而本邑鄉先正莊羹若 際昌殿試第一應之”。
羅倫之後150多年的明·萬曆十七年(1619年),晉江人莊際昌會試、殿試連魁,成為明代晉江籍的又一狀元。(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莊際昌》)
明代後期,泉州又先後出了幾位狀元,其中應有羅倫的一份功勞。
清·乾隆黃昌遇重建改名梅石書院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國朝(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晉江)知縣黃昌遇重建,改今名(梅石書院),延師集生徒肄業其中。(福建)巡撫潘思榘記……黃昌遇記略……又昌遇建置書院膏火記……”
清·乾隆潘思榘《重建晉江縣梅石書院碑記》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黃昌遇重建後,福建巡撫潘思榘有《記》,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刻石立碑,高2.36米,寬1.01米,碑額篆文楷。今嵌於泉州一中校門內右牆,保存完整。
該碑記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摘要收錄。現本原物,與《縣誌》所載互參如下:
“《重建晉江縣梅石書院碑記》
國朝崇經學,重實行,廣作人之化,京師建國雍,郡縣立學校,即古辟雍泮宮之意出。宋以來,學宮而外,復立書院,鵝湖、鹿洞稱極盛焉。
余奉命撫閩,會城東南魏然峙者均峰。儀封張清恪公前建節時,創興書院,恆與都人士講學其中。士習文風,蒸蒸日上。余竊踵前徵,每進諸生,相與論義今古,而諸生亦憬然有所得。
歲辛未(乾隆十六年,1751年),巡海至泉。
泉舊有書院,一在城東,曰泉山(即溫陵書院),今改為邑黌;一在安平,曰石井。均紫陽 朱氏父子講學處(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書院·溫陵書院、石井書院》、《泉州人名錄·朱松、朱熹》)。而城北有一峰書院,為羅文毅公倫建也。公以翰林修撰改泉市舶司提舉,講明正學,以授生徒。未幾,召還南京。
嘉靖(1522—1566年)中,御史聶雙江公建祠以祀先生,而待後學。督學朱鎮山公復葺而新之,延華亭唐次梁公主教事。所著《浩然堂回答》,王遵岩先生(王慎中,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王慎中》)為之序。於今又二百餘載矣。
前歲,古田令黃君以能治劇調晉江。甫蒞任,即以興學為急務,鼎新黌宮。而橋樑、道路與門樓、廟宇,次第建修。
復以城北書院形勢為郡城最,且階前一石如梅花形,前代有‘梅石開,狀元來’之讖。開之者,羅公也;而應之者,羹若 莊公(莊際昌,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莊際昌》)也。今復開之,當必有接武而興者。
遂整其堂宇,修其廊廡,飾其庭院,峻其垣牆。至於書舍齋廚修脯、膏火,罔不井井條理。聘名師以誨諸生,季有考,月有課。濱海遠鄉之士負笈來游者,難以屈指數。
今夏,郡守高君以幹練自邵移守於泉,政和歲豐。公餘之暇,輒偕黃集生徒而共宣正學。舉天人理氣之端,以及禮樂和序之制,迭迭不倦。皆有關性命之精微,政治之經濟,日用之率由,務使學者暢曉其奧義。以故邇來泉之人士皆有殫心力學,敦乎倫紀,勵乎品誼。而經史性理、諸子百家之書,皆研究而不遺餘力。將來經明行修,必有仰承聖天子作人之雅化者也。撥茅連茹,以紹美莊公,如雲之蒸,如霞之蔚也。
余履其地,為之色喜。蓋黃君乃清恪公器重之高弟,期待者遠,故能得其師傳,留心造士,而知所先務若此。
黃君嘉平偈余會城,以余曾記所建黌宮及南樓,茲索餘數言,麗於斯院之碑。余樂其盛舉,有加無已,而欣然濡墨握管,以紀其事。
高君名□□ ,祥符人。黃君名昌遇,江寧人。
乾隆十六歲次辛未(1751年)十二月穀旦
賜同進士出身,巡撫福建等處地方提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紀錄二次,陽湖潘思榘撰。”
清·乾隆黃昌遇《重修晉江縣一峰書院碑記》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黃昌遇重建後,自有《記》,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刻石立碑,高2.3米,寬1米,碑額篆文楷。今嵌於泉州一中校門內右牆,已斷裂修補。
該碑記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摘要收錄。現本原物,與《縣誌》所載互參如下:
“《重修晉江縣一峰書院碑記》
自五代、宋初,天下之大書院四:嵩陽、睢陽、白鹿、嶽麓是已。厥後,省會、府、州皆有書院。
夫既立之學於府、州、縣矣,而復立書院者何?
蓋學以課其文,而書院以課其業。業非徒課試文章之謂,將以之通經學古,循習乎禮樂刑政之大,研精夫天人性命之微,以為國家之用,後學之師,故書院之重其於學也。顧其地不幽靜,院不寬廓,先無以駐足之地,何以群萃而精勤?其始不立,其卒不成,欲望人才之興難矣。
泉之為州,其治晉江舊有一峰書院,蓋前明·嘉靖年間翰撰一峰 羅先生謫居之所。迨後巡按聶雙江公豹、副憲郭淺齋公持平(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郭持平》)高其風烈,即謫居之地建祠以祀。
復廓其前後地,為書院四十間,延王一臞先生宣、張淨峰先生岳(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張岳》)先後掌教,泉之人文蔚起,爭雄宇內。繼則有學憲朱鎮山先生,校士之暇,輒造書院,升堂講學。以華亭唐次梁先生為之師,條教嚴密。著有《浩然堂問答》,王遵岩先生(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王慎中》)為之序,琅琅可誦也。
洪惟我興朝鼎新,所在皆立書院。獨泉以海氛故,因面未舉,迨今百餘年。人才儒效,有待振興。
余自古田移令晉邑,朔望瞻禮先賢。見一峰先生神祠僅存片屋,書院鞠為茂草,心焉慨之,亟圖興建。而上報則格於成例,鳩眾則迂緩難成。篙自興嘆,點金乏術
適本邑貢生莊嘉珍,因事樂輸,出資修復。爰據情稟請,上憲允準,即日鳩工庀材,相度其地,東西得十一丈,南北得二十五丈,建築三層,中為講堂,後層以祀一峰先生,四旁各列齋廡,以舍師生。庖湢庫廄,無不備舉。門庭邃密,塗徑平整。共得屋四十八間。黝堊丹漆具善。
以乾隆十五年三月初九日興工,九月二十八日告竣,計費白鏹六百五十餘兩。
乃集郡中薦紳先生,落成而告之曰:‘夫學以其靜,近市則凡人喧,其聚得朋則慶。地欲其敝,踞高則崇。’
茲院為郡城入脈,山名虎頭,清源為之障,紫帽為之揖,敞而高矣。泉故濱海,魚鹽之利在東南。今書院在此,冗可免矣。書院既興,未學卒止,廊而有容,尚何人材學術之不古若哉?今唯得名師,足餼廩、膏火,則可以久矣。
諸紳士曰:‘有頌有術。’因紀所作,勒於堂右。
乾隆十有六年歲次辛未平月
晉江縣知縣、金陵黃昌遇撰”
清·乾隆黃昌遇《建置書院膏火記》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重建後,黃昌遇有《建置書院膏火記》。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收錄《記》文曰:
“郡北梅石書院,為先儒羅文毅公過化舊地,荒廢已久。余履任後,設法捐建,延師講學,悉遵鵝湖、鹿洞遺規。經立石識其事,茲不復贅。
但書院條規,當垂永久,年來會課師儒膏火費用銀兩,皆與學師莆陽陳君誠籌謀參酌。而事屬創始,幾費經營,尚未周備,恢宏式廓,端有望於後賢。
所有現在事宜,開列於左:
——設立書院,曾良相、曾華文兩監生共捐銀一千兩,折番銀一千二百大員,每百兩每月行利一兩五錢,每兩錢價定製錢六百八十文,現交各當鋪承領,行運生息,以充公用。
——每年送掌教修金供膳共銀一百兩正,俟膏火擴充再議加增。一每月給在館肄業各生童膏火銀每名三錢,俟膏火擴充再酌增益。
——開館散館,每次致送席儀二兩。一端午、中秋、臘底三次節敬,隨時酌送。一每月兩課,每課諸生飯食銀一兩。
——按月面課兩次,請學師一位仝掌教,先生親督,以拔真才。每次交看院人銀三錢,備辦蔬飯供給。
——每課給賞優等生童花紅紙筆,隨時酌量多寡,每名一錢至三錢不等。
——按月給看守書院工食錢四百文。
——院內師生動用傢伙雜物,一切齊備,另有印冊流存交代。”
清·嘉慶趙同岐重修並周學曾《記》文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嘉慶十四年(1809年),邑令趙同岐復捐廉倡紳士鳩眾重新修建。周學曾記。”
並收錄周學曾《記》文如下:
“書院之設,所以懋人才,美風俗,與學校相表裹者也。我國家重熙累洽列聖相承,作人壽考,薄海內外,道一風同,薰蒸丕變,而直省各府、州、縣、廳,莫不有書院之建。
晉邑梅石書院,為明·嘉靖八年(1529年)巡按御史聶公豹,改城北淨真觀為一峰書院,祀羅一峰先生倫。先生江右名修撰,以言事謫泉州提舉市舶司。過化名區,人思仰止。
而院之東有石,隆然若梅者,舊有‘梅石開,狀元來’之讖。先生至,石適開,香聞數里,而本邑鄉先正莊羹若 際昌殿試第一應之。(參見泉州歷史網《泉州人名錄·羅倫、莊際昌》)
乾隆(1736—1795年)間,黃公昌遇重修,所為易今名也。
歷年寖久,不惟膏火經費,蕩然無存,堂廡廊舍階除,鞠為茂草,僅存一峰先生栗主於頹楹壞桷之中。官斯土者,時或考課,皆就別業,舊址幾無復有過而問之者矣。
嘉慶戊午(嘉慶三年,1798年),常熟趙公以明經出宰晉江,甫下車,思所以振興文教者,則慨然曰:‘惟守令為親民之官,惟師儒為植道之器,惟學校書院為裕楨幹以致國家昇平之基。芹藻鸞旂,斯乃魯賢侯所以追蹤豐鎬也。經義治事,斯乃胡教授所以希軌洙泗也。’乃首捐廉俸,延本地紳士舉人羅源教諭粘克昌、舉人工部郎中曾世熾、廩生夏忠、史嵩華、曾世謙、生員林錫珪、周大鵬與余共八人董其役。
商諸邑中好義者,捐貲樂助。鳥革翬飛,煥然稱盛。復迎魁星像祀於第四進,其外仍祀一峰先生,又外為講堂,又外為大門,兩旁學舍,共十有八間,主講之堂宇,院丁之次舍,及堂除庖湢諸所,次第俱舉。惟照牆及梅石亭未遑修葺,而公卒於官,所有捐助費用不及開列,諸同人先後凋散,惟余及周大鵬二人存。
道光庚寅(道光十年,1830年)秋,當道者延余主講,追念昔時隨諸公後,共襄盛舉,曾幾何時,而閱二十四年矣。
今與諸生聚首論文之區,固昔所朝出暮歸殷勤督理者也。是役也,史君實總其成,乃向其世講取當日登記之賬,列其捐助費用勒諸石,亦誼不容諉者也。”
附載
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4·學校志·梅石書院》載:
“附載:嘉慶九年(1804年),邑令徐秉鈐以梅石書院未經修理,鳩本邑紳士銀一千六百員,買新梅書院於鎮雅宮之旁,嗣梅石重修,新梅僅為官府往來傳舍署。郡守徐汝瀾出示招賣,以為膏火。(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職員陳樹滋用銀八百員,在邑令魏學山任內買去,又經諸紳士題捐銀一千一百員,共一千九百員,現在交縣置業,未經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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