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教義命題。出自於《大般涅槃經》。

南本《涅槃經·如來性品》說:“我者即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已來常為無量煩惱所覆,是故眾生不能得見……不識佛性。若盡煩惱,爾時乃得證知明了……若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乃證知。”此處用“我”說明“如來藏”即“佛性”的根本性質,故曰:“如來所說真我名曰佛性。”據此,“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即是“一切眾生悉有我義”的意思。此“我”或“真我”,是“常”的同義語,是一種絕對的自主、自由,所謂“究竟自在”的永恆主體。絕對自由之“常我”作為一切眾生的內在本質,與世間執持之“我”的“不自在”和“無常”性質完全相反,成了佛教追求的最高境界。另據同經的其他記載,或稱“佛性”為“法性”,則指一切眾生皆體現了佛教教理的普遍性和永恆性;或稱“佛性”為“智慧”,則指眾生皆有接受佛教智慧的可能性,尤其是悉有厭苦求樂的本能。後來也將眾生皆有的佛性說為“正因佛性”、“理佛性”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