ガ縣

《元和郡縣圖志·卷第七·河南道三》記載:ガ縣(今酇城鎮),上。西南至(亳)州七十里。秦、漢舊縣,屬碭郡,漢屬沛郡。蕭何封ガ侯,即此邑也。魏ガ縣屬譙郡。後魏省。隋開皇十六年,復置ガ縣,屬沛郡,武德四年改屬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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