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
  • 指導意見:穩定經濟、創新改革、抓好重點等
發布通告,指導意見,穩定經濟,創新改革,構建產業,抓好重點,對外合作,脫貧攻堅,生態保護,城鄉發展,保障民生,社會治理,

發布通告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根據省委2016年工作部署和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分工方案》印發你們,請按職責分工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是“十三五”決勝全面小康、建設經濟強省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抓好《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對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各牽頭部門要會同參與單位於3月25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將《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績效管理,並加大督促檢查和全過程跟蹤力度。對工作進展嚴重滯後、存在問題較多的事項,一督到底;對工作嚴重滯後且責令整改仍不到位的省政府部門,由省政府分管領導約談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一年內被約談2次的,在全省範圍內通報批評並按有關規定予以問責。

指導意見

穩定經濟

一、千方百計穩定經濟成長
(一)穩定企業運行,促進實體經濟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財政、金融和產業政策協同支持效應,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抓好631個全省重點項目、100個省級重點推進項目建設,抓緊啟動實施好一批“十三五”重大標誌性工程,謀劃儲備一批戰略性、基礎性重大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投資促進局)
(三)充分發揮產業引導基金和財政資金作用,推動2017個竣工項目投產達產,力爭全年工業投資7500億元以上、技改投資550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省國防科工辦)
(四)再推出一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並用好引導基金,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投資促進局)
(五)以新消費引領新供給、培育新動力,引導企業適應消費需求調整產品結構;繼續組織好市場拓展“三大活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農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貿促會、四川博覽局)
(六)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促進旅遊消費。(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旅遊局)
(七)努力扭轉進出口下滑勢頭。(責任單位:商務廳、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人行成都分行)

創新改革

二、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
(八)加快推動成德綿協同創新,打破行政區劃壁壘,促進創新平台共建、資源共享、政策共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九)加快推進成都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德陽國家重大裝備研製基地、綿陽科技城、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等創新發展載體建設,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和創意項目交易平台。(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知識產權局)
(十)加大“軍轉民”、“民參軍”推進力度,設立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基金,啟動200項軍工技術成果再研發轉民用,推動150項重點軍民融合技改項目,力爭培育50戶軍民融合型大企業大集團。(責任單位:省國防科工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十一)完善創新體系,深化科研院所分類改革,加快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改革;大力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
(十二)全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
(十三)繼續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責任單位:省委農工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省供銷社)
(十四)深化國資國企改革。(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五)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稅局、省國稅局)
(十六)推進地方金融改革。(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四川證監局、四川保監局)

構建產業

三、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十七)深入實施《中國製造2025四川行動計畫》;加快推進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發展;實施“網際網路 製造”試點示範;培育新興產業;支持特色優勢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淘汰100戶以上企業落後產能;實施大企業大集團培育計畫,支持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推進園區特色化、專業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商務廳、省質監局)
(十八)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力爭產值達1.5萬億元。(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十九)大力實施“三百示範工程”,加快推進服務業核心城市、6個區域性中心城市和服務業強縣建設,新建20個省級服務業集聚區。(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二十)積極培育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提升生產性服務業高端化、專業化發展水平,推動文化、體育、養老等10個重點領域生活性服務業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政府金融辦、科技廳、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文化廳、省體育局,各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相關牽頭工作)
(二十一)實施“全企入網、全民觸網、電商示範”三大工程,推進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川設立交易結算中心或區域性總部。(責任單位:商務廳)
(二十二)力爭旅遊總收入達到7200億元。(責任單位:省旅遊局)
(二十三)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啟動第三輪現代農業(林業、畜牧業)重點縣建設,突出抓好20個現代農業示範縣建設;抓好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發展生態休閒等新產業新業態。(責任單位:農業廳、水利廳、林業廳、省供銷社)

抓好重點

四、紮實抓好結構性改革重點任務
(二十四)降成本增效益。落實好國家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政策,出台相關措施,清理壟斷性中介服務收費,降低政府性收費標準;降低企業融資、物流和土地等生產要素成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省政府口岸物流辦)
(二十五)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採取兼併重組、消化淘汰、對外轉移、管控增量等方式,化解鋼鐵、煤炭、平板玻璃等行業過剩產能;積極穩妥、分類有序處置“殭屍企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二十六)著力化解房地產庫存。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房地產新政,進一步“去行政化”,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發展。(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地稅局、人行成都分行)
(二十七)切實提高“四川造”產品質量。在我省10大類產業的重點產品中開展質量對標提升行動;大力建設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和省級檢驗檢測中心(責任單位:省質監局)。制定品牌發展政策措施,推動企業開發適銷對路產品,鼓勵企業改進產品質量、開展技術創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本土品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嚴厲打擊制假售假、侵犯智慧財產權等違法行為,加強市場主體誠信建設和信用監管(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對外合作

五、深化對外開放合作
(二十八)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戰略。落實好“一帶一路”建設33項重點工作,推進“251三年行動計畫”,精心組織“千企行絲路”活動;啟動實施國際產能合作“111”工程;推進與沿江省(市)聯動,共同加強長江沿線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共建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加強省內沿江產業統籌規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交通運輸廳、環境保護廳、林業廳、省外事僑務辦、省投資促進局)
(二十九)推進出川大通道建設。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抓好“十大鐵路大通道”規劃建設,提升“蓉歐快鐵”、“中亞班列”國際通道運營水平;加快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和支線機場建設;加快發展航空、鐵路、水運口岸,加強與沿海港口城市和陸路邊境口岸的通道對接。(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口岸物流辦)
(三十)打造開放合作平台。加快推進中韓創新創業產業園、中德創新產業合作平台和中法成都生態園等建設(責任單位:科技廳、商務廳、省外事僑務辦、省投資促進局)。精心辦好重大投資促進活動,力爭引進到位國內省外資金9500億元,實際利用外資保持中西部前列(責任單位:省投資促進局、商務廳)。辦好二十國集團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第四屆中美省州長論壇、第五屆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層論壇,加快推進中美“2 2”合作(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商務廳、省外事僑務辦、省投資促進局、四川博覽局、人行成都分行、省委宣傳部、團省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務實推進與港澳台地區和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等合作,深化與周邊省份合作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台辦、省港澳辦、省投資促進局)。

脫貧攻堅

六、全力推進脫貧攻堅
(三十一)打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3 10”組合拳,實施10個專項方案年度工作計畫;抓好十大扶貧工程;因地制宜推動產業扶貧;全年實現105萬以上貧困人口脫貧、2500個以上貧困村退出和5個貧困縣“摘帽”。(責任單位: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十二)突出脫貧攻堅重點區域。堅持把“四大片區”作為主戰場,繼續實施藏區“六項民生工程計畫”和彝區“十項扶貧工程”,抓好大小涼山農村“一村一幼”工作,實施藏區千人支教十年計畫;大力推進秦巴山區、烏蒙山區連片扶貧攻堅,推動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同時統籌解決好插花式貧困問題。(責任單位: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十三)創新機制推進脫貧攻堅。創新推進定點扶貧、對口扶貧協作,抓好省內新一輪對口定點扶貧;引導更多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參與扶貧開發,加大縣級政府統籌整合扶貧資金資源力度,保障扶貧重點項目投入;強化脫貧攻堅責任機制,加強扶貧資金管理,落實扶貧目標、任務、資金、權責“四到縣”制度。(責任單位: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

生態保護

七、強化生態環境保護
(三十四)持續推進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加強天保工程二期、退耕還林還草建設,開展大規模綠化全川行動,營林造林4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提高到36.2%;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工程,推動建設大熊貓國家公園;探索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健全生態補償機制,加強江河流域源頭生態保護,推進濕地公園建設,實施防沙治沙與環境保護重點工程。(責任單位: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農業廳)
(三十五)以最嚴厲的措施治理環境污染。實行重點區域聯防聯控,推動大氣質量改善;加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強化飲用水水源和良好水體保護,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實施工業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計畫;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五大工程”。(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
(三十六)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推進傳統製造業企業綠色改造,推動節能環保裝備產業發展,加快新能源汽車和新型建築工業化產品的推廣套用,加快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範省。推進工業廢氣、廢水、廢物的綜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實施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探索建立西部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

城鄉發展

八、提升區域和城鄉發展水平
(三十七)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分類指導和支持五大經濟區建設,完善區域協同和聯動機制;制訂實施經濟區、城市群等規劃,加強重大事項的統籌協調;圍繞天府新區“一城六區”功能布局,加快集聚先進制造業和高端服務業,抓好成都科學城、空港經濟區和西部國際博覽城建設;完善縣域經濟發展考核辦法,開展縣域經濟50強創建活動,建設一批現代農業、工業、服務業、旅遊和生態經濟強縣;深化擴權強縣改革,支持符合條件的縣撤縣設市。(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民政廳、財政廳)
(三十八)加強城鄉規劃建設。推進縣(市)域“多規合一”,建立規劃違法違紀約談制度,把城鄉規劃實施納入地方政府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全面開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年行動”,加快城市新區功能完善和地下綜合管廊等建設,抓好海綿城市建設試點;改造危舊房棚戶區27萬戶,力爭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超過50%;開展宜居宜業縣城建設試點,提升300個省級試點鎮建設水平;啟動幸福美麗新村示範縣建設,加快推進藏區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烏蒙新村建設。(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審計廳、省扶貧移民局、省委組織部、省委農工委)
(三十九)健全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推進市、縣兩級政府城市管理領域大部門制改革,統籌整合涉及城市管理的執法隊伍;強化街道城市管理職責,充分發揮社區基礎作用,廣泛發動市民共同參與城市管理;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推廣格線化管理服務。(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法制辦、省編辦)
(四十)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快完善轉移人口與建設用地、建設資金、轉移支付“三掛鈎”機制;力爭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31.5%、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48.9%。(責任單位: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省統計局)

保障民生

九、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十一)集中財力辦好民生實事。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65%左右,繼續實施好“十項民生工程”,辦好20件民生大事(責任單位:省政府督查室、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力爭城鎮新增就業80萬人;實施全民參保計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統籌推進社會救助,提高城鄉低保水平,發展慈善事業,深化“量體裁衣”式殘疾人服務(責任單位:民政廳、省殘聯)。
(四十二)大力發展社會事業。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新增普惠性幼稚園,逐步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全面免學費政策,全面推行民族地區15年免費教育,啟動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引導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向套用型轉變(責任單位:教育廳、財政廳)。推進“健康四川”建設,深入開展分級診療等三項醫改試點,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抓好重大疾病、地方病、職業病綜合防治,促進中醫藥發展;落實全面兩孩政策(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縣(市、區)建設,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實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開展“書香天府全民閱讀”活動,發展區域特色和創意文化產業(責任單位: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發展競技體育,培育體育產業(責任單位:省體育局)。
(四十三)切實抓好地震災區恢復重建。全面完成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任務(責任單位:省重建辦)。抓好康定、得榮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社會治理

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四十四)創新社會治理方式。開展信訪“三無”創建活動,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推動信訪積案化解(責任單位:省信訪局)。健全基層依法治理體系,加強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積極開展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責任單位:民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穩妥推進撤鄉設鎮及撤鎮設街道辦事處(責任單位:民政廳)。啟動“七五”普法,深化“法律七進”;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責任單位:司法廳)。
(四十五)深入推進“平安四川”建設。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強化反恐防暴和反分裂鬥爭,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犯罪活動;切實抓好危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火災等公共安全監管,加大“禁毒防艾”工作力度(責任單位:公安廳、教育廳、交通運輸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安全監管局、省委宣傳部)。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和安全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責任單位:省安全監管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省直有關部門)。實施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做好地震、氣象、水文監測預報和地質災害預警防治等工作,有效防範和應對重大自然災害(責任單位:省政府應急辦、省地震局、省氣象局、水利廳、國土資源廳)。
(四十六)推進宗教事務依法管理;強化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支持國防和軍隊改革,做好雙擁共建、人民防空等工作;積極發展婦女兒童、老齡事業,繼續做好外事僑務、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檔案、地方志、參事文史等工作。(責任單位:省民族宗教委、省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民政廳、省人防辦、省婦聯、省老齡辦、省外事僑務辦、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統計局、省檔案局、省地方志辦、省政府參事室,各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相關牽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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