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IG ISSUE

THE BIG ISSUE

The Big Issue 是一本創始於英國倫敦的雜誌,自1991年成立至今已經達24個年頭,該雜誌原為月刊,1993年6月改為周刊,雜誌內容涵括時事、社會議題及藝文資訊,現於英國、日本澳洲韓國等十個國家以不同版本的形式發行;特別的是,這份刊物的通路,是透過Homeless來販售。該組織是由兩個部分組成,一個是以有限公司模式,負責生產和配送雜誌到街頭的小販通路,另一個則以非營利組織的形態存在,以幫助這些小販們解決造成他們無家可歸的問題,重新取得生活的主控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THE BIG ISSUE
  • 創刊時間:1991年
  • 出版周期周刊
  • 地點英國倫敦
雜誌簡介,刊物銷售,台灣發行,相關活動,腳踏車日,創刊音樂會,質疑爭議,

雜誌簡介

The Big Issue 創辦人John BirdThe Big Issue 創辦人John Bird
TBI(The Big Issue)創辦人高登·羅迪克(Gordon Roddick)是美體小鋪(The Body Shop)的創辦人之一。在全球拓展美體小鋪事業期間,羅迪克在紐約看到專由街友販賣的《街頭新聞》(Street News),大受感動。有鑒於倫敦街頭日益增加的遊民和乞丐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回到英國之後,羅迪克找來具有出版經驗、過去也曾一度露宿街頭的約翰·博德(John Bird)一起合作,1991年9月,兩人聯手創辦了TBI雜誌。
創始TBI的羅迪克(Roddick)和博德(Bird)相信,解決遊民的問題,關鍵在於讓他們能自食其力,“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a hand up, not a hand out)。

刊物銷售

各國TBI大抵都遵循英國版的經營取向。譬如南非版,雜誌內容也是由一群自由工作的新聞記者攝影師和專欄作家負責撰稿,販賣者則規定必須是十八歲以上、生活貧困、無家可歸、失業或無收入的人,但特彆強調不分種族、宗教、國籍和性別。出刊時每個售貨員可免費支領五本雜誌,雜誌的進價七蘭特(Rand),售價十四蘭特。南非版創刊時原為月刊,2008年4月改為每三周出刊,縮短刊期,是為了提高銷售員的收入。具有販賣資格的街友同樣也須簽訂一份規約,包括販賣時必須佩戴標誌,不可乞討或要求捐款,不能喝酒嗑藥,不能挨家挨戶販賣兜售,不能越區銷售,不能帶著小孩在身邊等明確的行為規範。

台灣發行

大智文創於2009年底取得The Big Issue Taiwan 台灣版《大志》授權發行,並於2010年4月1日正式創刊。創辦者期望,這本在英國發行已有二十年的刊物,能同樣成功的以社會企業的模式在台灣推行;創辦者更期望,讓所有有意願工作的街友或社會弱勢的人們,能夠得到一個自營生計的機會,讓他們能夠藉由雜誌的販售,重建個人的信心與尊嚴,進而重新取回生活的主導權。
創刊號(2010.4.1)「愚人世代」創刊號(2010.4.1)「愚人世代」
台灣版《大志》的創辦人李取中以網路起家,做過網路拍賣,創立“樂多”網路平台,2008年創辦“樂多新文創線上志”,屬於嗅覺敏銳並具商業頭腦的“科技新貴”。《大志》將讀者群定位在二十至三十五歲的Y世代,並稱之為“愚人世代”,“因為這個世代有著無畏的精神,敢於去追求、探索自我,卻又同時對社會懷抱著一份責任感。”李取中表示,他希望通過這本雜誌,一方面為遊民創造工作機會,另一方面則為Y世代的年輕人增進世界觀
《大志》創刊號印製了十萬本,這在一般雜誌的印量平均只有數千本,頂多上萬本的台灣來說,是十分大膽的決定。同時擔任《大志》總編輯的李取中強調,“這也是一種行銷策略,要讓更多人知道這本雜誌的存在。”創刊初期的各種宣傳活動,十足體現了李取中的網路經驗及商業手腕,也看得出各界對這個公益議題的支持熱忱:童書作家幾米幫忙繪製創刊海報,《艋舺》製片人李烈等人出席創刊演唱會力挺,創刊演唱會及位於華山藝文特區的辦公室都是接受贊助的,更有服裝公司提供一千件T恤、知名背包品牌贊助了一千個書包,第二期《大志》的封面人物、知名歌手張惠妹也是無酬參與拍攝。此外,《大志》更與Facebook上紅透半邊天的“開心農場”幕後團隊合作——開心農場提供十萬農民幣作為贊助,Facebook上的網友經過加入冬粉等三個步驟,就可以獲得一塊農民幣。大量志工的參與,也顯示這份雜誌對熱血青年的號召力,創刊之初,《大志》Facebook上迅速結集了三萬多名冬粉,其中有一兩千名願意擔任志工。

相關活動

腳踏車日

來自於英國的社會企業《The Big Issue》Bike Ride的活動已舉辦多年,2010年5月底剛舉辦完從倫敦柏林的腳踏車日活動,以及7月底的倫敦—巴黎長達230英里的腳踏車騎士。為讓國內的志工活動更加多元、活潑,且能夠讓更多不同興趣的朋友一同加入,《The Big Issue Taiwan》也希望延續Bike Ride的精神,因此未來將不定期舉辦『The Big Issue大腳踏車日』的活動,歡迎熱愛腳踏車運動並對《The Big Issue》社會企業理念認同的車友們一同參與。台灣『The Big Issue大腳踏車日』為較小型的腳踏車活動,未來希望能夠發展到如英國《The Big Issue》較大的規模,並成為定期舉辦的常態性活動。

創刊音樂會

配合台灣中文版創刊,《The Big Issue》在2010年4月3日星期六下午2:00台北華山創意文化園區舉辦《The Big Issue》創刊音樂會,現場邀集創作樂團演唱,希望透過音樂會的形式,讓更多人可以了解《The Big Issue》所要表達的社會企業理念。同時,電影《艋舺》製片李烈小姐也特地親自到場參加,號召明星藝人們共同支持對街友問題的關懷,並成為首位The Big Issue的終身志工

質疑爭議

全世界所有國家的TBI雜誌,都只有通過街友這個唯一通路來販賣。這項設計的意義在於,街頭販賣不僅可為街友創造直接的收益,同時也讓街友有機會與社會接觸,重新找到自信和信任。在日本,讀者稱許TBI販賣員讓街頭的氣氛顯得溫暖愉悅,許多人表示受到販賣員積極態度的鼓舞,讀者和街友販賣員之間的互動,為社會帶來正面效益。
台灣版以便利商店作為銷售通路,等於直接抹煞了這些潛在的效益。更何況,統一企業在通路經營上向來惡名昭彰,因為剝削嚴重,甚至有“血汗超商”之名。
超商取代街友通路的爭議未休之際,網路上又爆出,《大志》招募的大批志工,除了發放傳單、對有興趣的人解釋該刊的目的之外,“任務之一”,還包括幫忙賣雜誌,賣出所得一半歸雜誌社,另一半才捐贈公益團體。
關於志工參與雜誌銷售的問題,李取中表示,曾經有不少台灣旅英的學生也販賣過TBI,但這個說法,已被英方駁斥。網友寫信到英國TBI的志工部門,詢問該雜誌志工究竟可不可以上街參與販賣,得到的回覆很明確:英國志工“不能參與販賣”TBI。
關於《大志》進便利商店販賣一事,李取中最初的說法是:“我其實一開始是不希望鋪這些通路的,但因為希望讓社會大眾接觸到這本雜誌,也需要媒體炒作,因此只要不違背我原則性的問題,也就是有遊民在賣的地方不鋪通路,我就可以接受。”“初期在7-Eleven販賣只是為了拓展中南部的通路,因為目前中南部並沒有販賣員,等到其他縣市也有販賣員之後就會將刊物撤出7-Eleven。”這樣的做法原本就不令人滿意,當讀者發現台北市的超商也買得到雜誌後,反彈聲浪自然更大。《大志》後來又宣稱,他們正和中南部社福團體合作招募、培訓街友,目標是今年達到一百位遊民固定販賣。最快6月或7月,就可能終止便利商店的通路。但這些說法,多數讀者大多存疑。
根據《大志》雜誌的解釋,交由7-Eleven銷售的所得,五十元回歸《大志》,便利商店自行決定上架費,剩餘再以便利商店之名捐給慈善機構“聯合勸募基金會”。捐款以專款專用的方式處理,由聯勸決定申請單位是否符合失家(homeless)的適用對象,再行撥款。不過,因為《大志》並未與超商決議捐款數字,實際上進入聯合勸募的款項,目前尚未公開。至於直接用在遊民服務團體的捐款到底有多少,更不得而知了。
回顧過去,其他國家的TBI,也曾多少招來訾議。英國版TBI曾因對其他街頭報紙造成競爭威脅而備受批評,尤其在美國,TBI被指內容過於商業化。批評者認為,街報應該關注會影響街友的政治及社會議題,而不是為了追求營收而一味模仿主流報紙。日本版創刊之初,社會上也出現了各種反對的理由,並預言“100%失敗”。
不過相較之下,《大志》的風風雨雨,爭議焦點是更核心的問題。追根究底,可以發現其中關鍵在於“社會企業”這個概念。李取中曾表示:“我必須誠實說,我一開始並不是為了幫助弱勢才去做雜誌……社會企業就是企業,我們只希望能夠讓大眾有持續關注且改善遊民的機會,但其實我們與其他商業是沒有差別的。一般社會大眾會以為我們是非營利組織,用比較高的道德標準要求,但說實話,就是商業企業,不然我直接做非營利組織就好了……”
《大志》強調,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打著慈善團體的旗幟,而是開宗明義表示自己是社會企業。“收入的一半扣除通路成本後將會撥入公益組織,作為幫助弱勢族群之用。
“不做大志事,就別說自己是大志。”反彈的讀者認為,既然不是以TBI的模式和做法來經營,這本雜誌的名稱就不能稱《大志》。有人將台灣《大志》的做法通報倫敦,英國方面表示將深入了解。這場The Big Issue的大志如何收場,未來發展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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