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 Fish

斯坦利·費希(Stanley Fish)是美國文學理論家和法律學者。曾任芝加哥大學文理學院院長,現任職於杜克大學。

作為讀者反應批評代表人物,他主張文學意義源於讀者個人經驗,反對新批評派的文本中心論,提出用經驗分析法替代文本分析法。其理論強調解釋共同體對法律闡釋的約束性,認為法律解釋不存在唯一正確答案,文本含義由解釋策略預先賦予而非固有。在法學領域提出反基礎主義認識論,堅持法律解釋需超越文本主義立場。

早期從事17世紀英國文學研究,1967年出版《Surprised by Sin》革新彌爾頓研究。70年代轉向批評理論,提出情感文體學與闡釋集體說。80年代起聚焦法學理論研究,1990年發表《Doing What Comes Naturally》剖析形式主義,1994年出版的《There’s No Such Thing as Free Speech》系統闡述反理論立場。學術軌跡呈現從理論構建到理論批判的轉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斯坦利·費希
  • 外文名:Stanley Fish
1938年4月19日生於生於羅得島上的普羅維登斯。他與後現代主義聯繫緊密,常常將自己描述成一個反基礎主義者。他是戴維森·卡恩大學人文學科的傑出教授,邁阿密佛羅里達國際大學人文和法律學科的教授,以及伊利諾州芝加哥大學自由藝術與科學學院的名譽院長。出版著作十多本,如《在我們自己的時代拯救世界》(牛津大學出版社)。他也曾在卡多佐法律學院、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杜克大學等校擔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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