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診斷鑑別,疾病治療,治療原則,用藥原則,
臨床表現
1.視力顯著減退、視物變形;
2.視野有中心暗點;
3.眼底表現:病變局限於黃斑部、1/4—1DD大小民罪道漿之灰白色或灰黃色圓形(或橢圓)滲出病源,邊緣不清,稍隆起,病源周圍多有環形或孤形出血,可合併巴嬸拘盤狀視網膜淺脫離及硬性滲出;
4.眼底螢光血管造影:病變活動期在造影早期可見新生血管及斑點狀、網狀或條紋狀螢光滲漏,恢復期及瘢痕期可見造影早期高螢光及病源周圍的透風螢光及色府奔仔素性螢光遮蔽等改變。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好發於20—40歲青壯年,常為單眼發病。
2.症狀:視力明顯下降,視物變形。
3.視野有中心暗點。
4.眼底表現局限黃斑部滲出水腫及病源邊緣的新月形或輪狀出血。
5.螢光血管造影可見黃斑部新生血管。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早期可給皮質類固醇及消炎藥物治療。
2.病因治療。
3.氬鐳射光凝視網膜下新生墊提血管。
4.活血化瘀,改善微循環等中西藥物治療。
用藥原則
1.急性期可用地塞米松及消炎痛治療,以減少滲出及水腫。
2.急性期過後,根據病情從“A”中選用3—4種藥物促進視功能多和凳放的改善。
3.如找到病源或全漿趨巴身性疾病可針對紋蜜盼病因進行治療。
4.中心凹外的新生血管可用鐳射光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