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F(關於功能、殘疾和健康的國際分類)

ICF(關於功能、殘疾和健康的國際分類)

《關於功能、殘疾和健康的國際分類》,又稱國際功能分類(ICF)由世界衛生組織在2001年5月22日第54屆世界衛生大會上正式命名並在國際上使用的分類標準。該分類系統提供了能統一和標準的反映所有與人體健康有關的功能和失能的狀態分類,作為一個重要的健康指標,廣泛套用於衛生保健、預防、人口調查、保險、社會安全、勞動、教育、經濟、社會政策、一般法律的制定等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功能、殘疾和健康的國際分類》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 前身:《殘損、活動和參與的國際分類》
  • 制定組織:世界衛生組織(WHO)
  • 通過時間:2001年5月第54屆世界衛生大會
  • 理論模式:生物-心理-社會
ICF為從生物、心理和社會角度認識損傷所造成的影響提供了一種理論模式。它為從身體健康狀態、個體活動和個體的社會功能上探索提供了理論框架。
ICF由兩大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功能和殘疾,包括身體功能(以字母“b”表示)和身體結構(以字母“s”表示)、活動和參與(以字母“d”表示);第二部分是背景性因素,主要指環境因素(以字母“e”表示)。ICF運用了一種字母數字編碼系統,因而可以對廣泛的有關健康的信息進行編碼(如診斷、功能和殘疾狀態,等),為臨床提供一種統一和標準的語言和框架來描述患者的健康狀況和與健康有關的狀況;同時,運用這種標準化的通用語言可以使全世界不同學科和領域能夠相互進行交流。
具體而言,ICF可以套用於:①統計工具:用於數據採集和編碼(人口研究,殘疾人管理系統等);②研究工具:測量健康狀態的結果,生活質量或環境因素;③臨床工具:用於評定,如職業評定、康復效果評定;④制定社會政策工具:用於制定社會、保障計畫、保險賠償系統及制定與實施政策;⑤教育工具:用於教學需求評估、課程設計等方面.
ICF將功能和殘疾分類作為一種作用和變化的過程,提供多角度的方法。個體的功能狀態是健康狀況與情景性因素相互作用和彼此複雜的聯繫,干預一個項目就可能產生一個或多個項目的改變。這種相互作用通常是雙向的。(見下圖)
ICF理論模式圖ICF理論模式圖
I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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