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8-2011 環境空氣 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

《HJ 618-2011 環境空氣 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是由環境保護部於2011年9月8日發布的具體實施時間為2011年11月1日的環境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HJ 618-2011 環境空氣 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
  • 標準代號:HJ 618-2011
  • 代替標準:GB6921-86
  • 標準名稱:環境空氣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
基本信息,前 言,測定重量法,

基本信息

英文名稱:Determinationof atmospheric articles PM10and PM2.5in ambient air by gravimetric method
所屬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發布時間:2011-09-08
實施時間:2011-11-01
頒布機構:環境保護部發布

前 言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環境空氣中PM10和PM2.5 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PM2.5和PM10 的重量法。
本標準是對《大氣飄塵濃度測定方法》(GB 6921-86)的修訂。
本標準首次發布於 1986 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將飄塵改為可吸入顆粒物(PM10);
——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三章內容;
——增加了PM10和PM2.5 的術語和定義;
——對PM10 採樣器性能指標進行了修改,將切割粒徑Da50=(10±1)μm改為Da50=(10±0.5)μm;捕集效率的幾何標準差σg≤1.5 改為σg =(1.5±0.1)μm。全部性能指標要求符合《PM 10 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T 93-2003 )中的規定;
——增加了PM2.5 採樣器性能指標,切割粒徑Da50=(2.5±0.2 )μm;捕集效率的幾何標準差為σg=(1.2±0.1)μm;其他性能指標要求符合《PM10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T 93 -2003 )中的規定。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6 年 10 月 10 日批准、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
標準《大氣飄塵濃度測定方法》(GB 6921-86)廢止。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修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國家環境分析測試中心。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1 年9 月8 日批准。
本標準自2011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測定重量法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PM10和PM2.5的重量法。
本標準適用於環境空氣中PM10和PM2.5濃度的手工測定。
本標準的檢出限為0.010 mg/m3(以感量0.1mg 分析天平,樣品負載量為 1.0 mg,採集108m3
空氣樣品計)。
規範性引用檔案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檔案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有效版本適
用於本標準。
HJ/T 93 PM10採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194 環境空氣品質手工監測技術規範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PM10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直徑≤10μm 的顆粒物。
3.2 PM2.5
懸浮在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直徑≤2.5μm 的顆粒物。
方法原理
分別通過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採樣器,以恆速抽取定量體積空氣,使環境空氣中PM2.5和 PM10被截留在已知質量的濾膜上,根據採樣前後濾膜的重量差和採樣體積,計算出PM2.5和PM10 濃度。
儀器和設備
5.1 切割器:
5.1.1 PM10切割器、採樣系統:切割粒徑Da50=(10±0.5)μm;捕集效率的幾何標準差為σg=(1.5±0.1)μm。其他性能和技術指標應符合HJ/T 93-2003 的規定。
5.1.2 PM2.5切割器、採樣系統:切割粒徑Da50 =(2.5±0.2)μm;捕集效率的幾何標準差為σg =(1.2±0.1)μm。其他性能和技術指標應符合HJ/T 93-2003 的規定。
5.2 採樣器孔口流量計或其他符合本標準技術指標要求的流量計。
5.2.1 大流量流量計:量程(0.8~1.4)m3/min ;誤差≤2%。
5.2.2 中流量流量計:量程(60~125)L/min;誤差≤2%。
5.2.3 小流量流量計:量程<30 L/min;誤差≤2%。
5.3 濾膜:根據樣品採集目的可選用玻璃纖維濾膜、石英濾膜等無機濾膜或聚氯乙烯、聚丙
烯、混合纖維素等有機濾膜。濾膜對 0.3μm 標準粒子的截留效率不低於 99%。空白濾膜按第7 章分析步驟進行平衡處理至恆重,稱量後,放入乾燥器中備用。
5.4 分析天平:感量0.1mg 或0.01mg。
5.5 恆溫恆濕箱(室):箱(室)內空氣溫度在(15~30)°C 範圍內可調,控溫精度±1°C。箱(室)內空氣相對濕度應控制在(50±5)%。恆溫恆濕箱(室)可連續工作。
5.6 乾燥器:內盛變色矽膠。
樣品
6.1 樣品採集
6.1.1 環境空氣監測中採樣環境及採樣頻率的要求,按HJ/T 194 的要求執行。採樣時,採樣器入口距地面高度不得低於 1.5m。採樣不宜在風速大於8 m/s 等天氣條件下進行。採樣點應避開污染源及障礙物。如果測定交通樞紐處PM10和PM2.5 ,採樣點應布置在距人行道邊緣外側1m 處。
6.1.2 採用間斷採樣方式測定日平均濃度時,其次數不應少於 4次,累積採樣時間不應少於18h。
6.1.3 採樣時,將已稱重的濾膜(5.3)用鑷子放入潔淨採樣夾內的濾網上,濾膜毛面應朝進 氣方向。將濾膜牢固壓緊至不漏氣。如果測定任何一次濃度,每次需更換濾膜;如測日平均濃度,樣品可採集在一張濾膜上。採樣結束後,用鑷子取出。將有塵面兩次對摺,放入樣品盒或紙袋,並做好採樣記錄。
6.1.4 採樣後濾膜樣品稱量按第 7 章分析步驟進行。
6.2 樣品保存
濾膜採集後,如不能立即稱重,應在4°C 條件下冷藏保存。
分析步驟
將濾膜放在恆溫恆濕箱(室)中平衡24h,平衡條件為:溫度取 15°C~30°C 中任何一點,相對濕度控制在45%~55%範圍內,記錄平衡溫度與濕度。在上述平衡條件下,用感量為0.1mg或0.01mg 的分析天平稱量濾膜,記錄濾膜重量。同一濾膜在恆溫恆濕箱(室)中相同條件下再平衡1h後稱重。對於PM10和PM2.5 顆粒物樣品濾膜,兩次重量之差分別小於0.4mg 或0.04mg為滿足恆重要求。
結果計算與表示
8.1 結果計算
PM2.5和PM10 濃度按下式計算:
W2 - w1
ρ= ――――――×1000
V
式中: ρ ——PM10 或PM2.5 濃度,mg/m3
w2 ——採樣後濾膜的重量,g;
w1 ——空白濾膜的重量,g;
V——已換算成標準狀態(101.325kPa, 273K)下的採樣體積,m3 。
8.2 結果表示
計算結果保留 3 位有效數字。小數點後數字可保留到第 3 位。
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
9.1 採樣器每次使用前需進行流量校準。校準方法按附錄A 執行。
9.2 濾膜使用前均需進行檢查,不得有針孔或任何缺陷。濾膜稱量時要消除靜電的影響。
9.3 取清潔濾膜若干張,在恆溫恆濕箱(室),按平衡條件平衡24h,稱重。每張濾膜非連續稱量 10 次以上,求每張濾膜的平均值為該張濾膜的原始質量。以上述濾膜作為“標準濾膜”。 每次稱濾膜的同時,稱量兩張“標準濾膜”。若標準濾膜稱出的重量在原始質量±5mg(大流量),±0.5mg (中流量和小流量)範圍內,則認為該批樣品濾膜稱量合格,數據可用。否則應檢查稱量條件是否符合要求並重新稱量該批樣品濾膜。
9.4 要經常檢查採樣頭是否漏氣。當濾膜安放正確,採樣系統無漏氣時,採樣後濾膜上顆粒物與四周白邊之間界限應清晰,如出現界線模糊時,則表明應更換濾膜密封墊。
9.5 對電機有電刷的採樣器,應儘可能在電機由於電刷原因停止工作前更換電刷,以免使採樣失敗。更換時間視以往情況確定。更換電刷後要重新校準流量。新更換電刷的採樣器應在負載條件下運轉 1h,待電刷與轉子的整流子良好接觸後,再進行流量校準。
9.6 當PM10 或PM2.5 含量很低時,採樣時間不能過短。對於感量為 0.1mg和 0.01mg 的分析天平,濾膜上顆粒物負載量應分別大於 1mg和0.1mg,以減少稱量誤差。
9.7 採樣前後,濾膜稱量應使用同一台分析天平。
附錄A(資料性附錄)
採樣器流量校準方法
新購置或維修後的採樣器在啟用前應進行流量校準;正常使用的採樣器每月需進行一次
流量校準。採用傳統孔口流量計和智慧型流量校準器的操作步驟分別如下:
A1 孔口流量計
(1)從氣壓計、溫度計分別讀取環境大氣壓和環境溫度;
(2 )將採樣器採氣流量換算成標準狀態下的流量,計算公式如下:
P1 ×T n
Qn=Q ×―――――
Pn ×T1
式中: Q n ——標準狀態下的採樣器流量,m /min ; 3
Q ——採樣器採氣流量,m3/min ;
P1 ——流量校準時環境大氣壓力,kPa;
Tn ——標準狀態下的絕對溫度,273K;
T1 ——流量校準時環境溫度,K;
Pn ——標準狀態下的大氣壓力,101.325 kPa。
(3)將計算的標準狀態下流量Qn代入下式,求出修正項 y :
y = b× Q n +a
式中斜率b和截距a 由孔口流量計的標定部門給出。
(4 )計算孔口流量計壓差值ΔH (Pa ):
y2 × P n ×T 1
Δ H =――――――――
P1 × T n
(5)打開採樣頭的採樣蓋,按正常採樣位置,放一張乾淨的採樣濾膜,將大流量孔口流量計的孔口與採樣頭密封連線。孔口的取壓口接好U型壓差計。
(6)接通電源,開啟採樣器,待工作正常後,調節採樣器流量,使孔口流量計壓差值達到計算的ΔH,並填定下面的記錄表格。
表A-1 採樣器流量校準記錄表
HJ 618-2011 環境空氣 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
註:大流量採樣器流量單位為m3 /min,中、小流量採樣器流量單位為L/min。
A2 智慧型流量校準器
A2.1 工作原理:孔口取壓嘴處的壓力經矽膠管連至校準器取壓嘴,傳遞給微壓差感測器。微壓差感測器輸出壓力電信號,經放大處理後由A/D轉換器將模擬電壓轉換為數位訊號。經單片機計算處理後,顯示流量值。
A2.2 操作步驟:
(1)從氣壓計、溫度計分別讀取環境大氣壓和環境溫度;
(2 )將智慧型孔口流量校準器接好電源,開機後進入設定選單,輸入環境溫度和壓力值(溫度 值單位是絕對溫度,即溫度=環境溫度+273;大氣壓值單位為kPa ),確認後退出;
(3) 選擇合適流量範圍的工作模式,距儀器開機超過2分鐘後方可進行入測量選單;
(4 ) 打開採樣器的採樣蓋,按正常採樣位置,放一張乾淨的採樣濾膜,將智慧型流量校準器的孔口與採樣頭密封連線,待液晶屏右上角出現電池符號後,將儀器的“-”取壓嘴和孔口取壓嘴相連後,按測量鍵,液晶屏將顯示工況瞬時流量和標況瞬時流量。顯示10次後結束測量模式,儀器顯示此段時間內的平均值;
(5)調整採樣器流量至設定值。
採用上述兩種方法校準流量時,要確保氣路密封連線。流量校準後,如發現濾膜上塵的邊緣輪廓不清晰或濾膜安裝歪斜等情況,表明可能造成漏氣,應重新進行校準。校準合格的採樣器,即可用於採樣,不得再改動調節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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