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5

COP15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這次大會定於2009年12月7日——12月19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
  • 外文名:COP15
  • 類型:會議
  • 會議地點:哥本哈根
  • 召開時間:2009年12月7日—19日
  • 針對:氣候變化
COP15簡介,協定的目標,附述,

COP15簡介

COP15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這次大會定於2009年12月7日——12月19日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召開。 在這次大會上,世界各國領導人將就2012-2020年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安排進行討論,以期達成新協定,取代《京都議定書》。

協定的目標

——每個人必須貢獻一份力量。氣候變化是影響所有國家的全球挑戰,因此,達成新的全球氣候變化協定符合所有國家的共同利益。而且,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全球性的任務,涉及每個人。因此,工業化國家、新興經濟體和開發中國家的參與都是必要的。不過,在應對全球變暖中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是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的根本原則。
——新的氣候協定需要解決四個問題:1)確立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中期減排目標;2)幫助最貧困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3)技術開發與轉讓;4)資金支持。
——“巴厘島行動計畫”是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的第一步,也為未來的談判進程確定了路線圖。既定的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進程以及八國集團峰會和主要經濟體會議都將在這一進程中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同樣重要的是非政府組織、科學技術、企業界的廣泛參與。

附述

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每一年舉行一次,上一屆於2007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亞的巴厘島召開,然而在哥本哈根的這次大會將會很特殊。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除美國以外,幾乎全球所有的已開發國家,都有具體的溫室氣體減排任務,而此議定書2012年到期失效。這種複雜費腦的國際商討時間上漫長而又拖沓,因此有必要在2010年前制定一個計畫,以確保議定書失效前後,不會產生嚴重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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