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台灣地溝油事件

9·4台灣地溝油事件

台灣警方2014年9月4日通報,查獲一起以“餿水油”(即地溝油)等回收廢油混制食用油案件。經查發現涉案嫌疑人郭烈成經營的地下油廠,用回收潲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即地溝油),強冠公司則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進並製成“全統香豬油”上市販售。台食品藥品監管單位查明,強冠公司2014年2月至8月間共出產劣質豬油782噸。

台灣頂新飼料油風波再起。台灣地區彰化地方法院就頂新飼料油案件開庭審理:前董事長否認檢方指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4台灣地溝油事件
  • 流向:242噸流向強冠企業
  • 製成食用油:907噸
  • 波及廠商:波及的下游廠商971家
  • 製成問題產品:136項
事件追查,波及廠商,處罰措施,究責階段,殃及大陸,老闆道歉,官員辭職,風波再起,事件大逆轉,

事件追查

台灣桃園縣衛生局2014年9月8日追查地溝油產品流向時發現,彰化縣上泓食品行被發現使用“全統香豬油”制售“香蒜吐司”,“全統香豬油”即此次被曝光出使用劣質豬油作為原料的問題油,這批“香蒜吐司”由桃園縣溢旺貿易實業有限公司委託生產。溢旺貿易將這批問題吐司銷售給16家台灣本地商販以及1家大陸商販。
截至2014年9月7日下午2時,台“食藥署”稱,“食藥署”與各縣市衛生局出動1361人次,總計稽查食品工廠、夜市、攤販、供飲食場所等5797家次。已查明強冠公司提供的下游235家業者,出貨問題油數量為782公噸;下游廠商總計971家,衛生局稽查已掌握問題油品流向645公噸,其中封存油品數量為142.1噸,製成問題產品共136項,下架封存回收數量為216.4公噸。
台灣桃園縣衛生局2014年9月8日追查地溝油產品流向時發現,溢旺貿易委託生產的“香蒜吐司”使用了問題油。桃園縣衛生局表示,自5月開始,溢旺貿易共進貨“香蒜吐司” 610箱,約11700公斤,已出貨447箱(12包/箱),現場查獲38箱2包,其餘74箱10包流向仍在追查中。

波及廠商

台當局“食藥署”針對強冠公司2014年3月1日至8月31日製造的全統香豬油搜查出貨名單,最多桶數的是工研購入4611桶,其次為台益、金利華、信益、油蔥及味全。食品大廠也紛紛入列,包括美食達人(85度C)、好帝一(牛頭牌)、盛香珍、味王、滋味珍(黑橋牌)、台糖、美而美、基隆李鵠、玉珍齋、五花馬都全部“中槍”。
被波及的食品餐飲行業包括陸仕、憶霖、久芳等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游廠商,客戶涵蓋統一超商、統一星巴克、華元、聯華、愛面族等知名品牌,以及肯德基摩斯漢堡等連鎖快餐店
位於台南市的久芳興業,主要產品包括天然香辛料、複合調味料、健康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等,下遊客戶包含味全、統一、義美、聯華、華元、維力等知名食品大廠。
被強冠問題油波及的下游廠商已增加為971家,製成問題產品也增至136項。
2014年9月14日晚間,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昨晚公布,香港383家食肆餅店等下游商戶,懷疑曾使用台灣“強冠”的問題豬油,多家大型連鎖餐廳及著名老店紛紛“上榜”。這次台灣強冠地溝油事件爆發以來,首次被曝出大規模席捲香港商戶。
根據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公布的名單,包括美心食品、大家樂、康年餐廳、王家沙、煌府、夏麵館和拉麵店豚王等餐企在內的383家商戶可能曾分銷或使用有關“強冠”豬油。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稱,根據台灣當局最新通報,6家香港公司從2014年3月開始,曾進口逾500噸懷疑有問題的強冠豬油,或豬油製品,再分銷到逾300家商戶。香港方面通過分銷商獲得這些商戶名單。
台灣地區“地溝油”事件進一步發酵,越來越多的下游品牌商受其拖累,康師傅控股捲入其中。
根據康師傅的公告,公司旗下一款在台灣地區生產的速食麵產品受到該事件的影響。同時康師傅撇清該產品與大陸市場的關係。
相關澄清
2014年9月5日,台灣旺旺食品發表澄清聲明,指出在清查中發現的“旺旺煎卷”,所用“精緻豬油”系向強冠公司購買,但經查證,該豬油非劣質油。

處罰措施

台灣“食藥署”指出,針對強冠公司或其他廠商涉案問題,一旦查證犯罪屬實,可依“摻偽假冒”,違反台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移送審理,最高可處8800萬元新台幣(約合1800萬元人民幣)的罰金
相關責任人可處最高5年刑期並罰沒800萬元新台幣(約合164萬元人民幣),涉案公司則以10倍罰款,最高可處強冠公司8800萬元新台幣的罰金。這也將是台灣“食管法”首次動用10倍罰金的個案,該法於2014年2月剛剛重新修訂。
2014年9月,“食藥署”表示,自8日零時起,如果在架上查獲“全統香豬油”或“合將香豬油”違規產品,或者業者持續使用這些違規油品製造相關產品,將裁處6萬到500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台灣強冠黑心油求償案一審宣判後仍有237人不願和解,經台灣消保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133萬元(新台幣,下同),高雄地院今天宣判,其中160人每人可獲賠償6000至9000元不等,總計133.14萬元。
犯罪嫌疑人有逃亡之嫌,檢方提請拒絕其保釋
這起地溝油事件主要嫌疑人郭烈成,檢方發現其銀行賬戶被提取一空,認為有逃亡之嫌,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請拒絕其保釋。
郭烈成已被羈押並不得接受保釋郭烈成已被羈押並不得接受保釋
台灣屏東檢方2014年9月4日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以及詐欺罪,向屏東地方法院申請對其進行拘留。法院曾令其繳納5萬元新台幣(約合1萬元人民幣)保釋費離開。
台灣檢方指出,郭烈成三四年前便興起貪念,2014年2月在屏東竹田鄉成立地下工廠,以土法煉鋼方式把餿水變清油。隨後,他以每次27噸至30噸不等的價格出售地溝油,至今交易8次,成了地下地溝油市場的最大進貨商。
此外,涉案的強冠公司副總經理戴啟川,因主動交出地溝油相關資料,認罪態度良好,以20萬元新台幣(約合4.1萬元人民幣)保釋金得以釋放。
強冠公司12項食用油脂認證產品被取消
台灣“經濟部工業局”表示,強冠公司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其行為已損害食品GMP認證體系的形象及公信力,基於誠信原則及維護消費大眾食品安全,依據《食品GMP認證體系實施規章》,取消強冠公司食用油脂生產線共12項食用油脂認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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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冠公司被爆出生產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後,“經濟部工業局”立即主動查核強冠公司所申請的GMP烘焙用油脂生產線,發現已通過GMP認證的產品有12項,但都沒有使用“全統香豬油”,“經濟部工業局”也委請驗證單位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深入查證。
羈押
偵辦劣質豬油案的台灣屏東地檢署,2014年9月12日傳喚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訊後以涉嫌詐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屏東地方法院2014年9月13日晨裁定葉文祥收押禁見。

究責階段

台灣餿水油事件重創台灣“美食王國”形象,繼下架、修法之後,2014年9月底開始進入究責階段。台當局“行政院長江宜樺將確認懲處名單,在“究責無上限”前提下,“衛福部長”邱文達官位恐不保。據了解,“府院”已徵詢繼任人選,但尚未最後拍板。台灣“食藥署長”葉明功職務可能調整,由“副署長”姜郁美暫代。
台灣“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昨天表示,依照“行政院長”江宜樺之前公開談話,食安究責“本周將會處理”,若有進度將對外說明。
2014年10月3日, 台灣餿水油案,屏東地檢署今天偵結,郭烈成及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等8人,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提起公訴。
起訴的8人,除販賣餿油的郭烈成、購買餿油提煉食用油的葉文祥外,還有強冠副總戴啟川、販賣皮革油給進威企業的黃惠光、進威企業3名負責人蘇清煌、郭春葉及蘇進威,以及郭烈成的員工施閩毓都被提起公訴。

殃及大陸

繼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此前發公告表示“全統香豬油”沒有出口至大陸後,國台辦也發布聲明表示,經過核查,大陸沒有進口台灣“全統香豬油”,但是包括味全在內的下游企業產品可能進入大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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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廈門等地質檢部門已經發現並下架大量問題產品。此外,網路渠道的相關問題產品也被下架。
包括味全在內的多個品牌的問題產品已經經過各種渠道進入大陸。上海、廈門等地已經發現並下架大量問題產品,其中就包括味全等知名品牌的產品。
根據上海市食藥監局發布的訊息,已發現並下架問題食品約8700件(袋)。上海部分超市將味全、盛香珍等曾被點名的品牌產品下架;上海老牌百貨公司久光百貨中的超市也已將相關品牌商品下架。
廈門質監局也發布訊息稱發現大量台灣地溝油食品,主要以味全品牌為主。廈門檢驗檢疫局發布訊息稱,有兩品牌共4.9噸的食品涉及使用“強冠地溝油”。廈門口岸進口涉使用地溝油產品共兩個品牌,分別是味全食品和盛香珍食品。廈門相關部門已責令進口商召回,並封存全部庫存產品。
不少問題產品在淘寶網等渠道進行銷售,2014年9月10日查詢時發現,問題產品已經下架。
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通報,溫州檢驗檢疫局查獲一批涉嫌使用問題油生產的台灣食品,分別是味全牌王子面紅燒牛腩和盛香珍牌香瓜子。

老闆道歉

2014年9月11日,生產餿水油的高雄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現場下跪向所有廠商及消費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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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次餿水油事件,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出面致歉,他聲淚俱下並下跪鞠躬,強調他生不如死、心如刀割。並下跪道歉!時間超過30秒。
葉文祥說,對不起社會大眾,在中秋節前夕爆發這次的事件,因為他們的油發生問題,讓大家過得不快樂。他也提及,看到犁記、李鵠等餅店連日的退貨事件,感到抱歉。

官員辭職

據台灣“中央社”訊息,餿油(即地溝油)事件使屏東縣被外界批評為稽查不力,屏東縣長曹啟鴻2014年9月16日宣布準許5名一級主管辭職,並首度率全體主管向社會道歉。
屏東縣長鞠躬致歉,5名部門主管辭職。屏東縣長鞠躬致歉,5名部門主管辭職。
曹啟鴻2014年9月16日上午召開餿油事件爆發後的首度公開記者會宣布,餿油案為對社會大眾負責,準許環保局長林雅文、衛生局長李建廷、城鄉發展處長李吉弘、地政處長蘇俊源及農業處長林景和辭職。
辭職生效日自2014年11月1日開始。

風波再起

2014年10月11日,台灣地溝油風波再起,新一輪劣質食油源頭疑與上一輪一樣,都來自香港企業
台灣台南地檢署追查發現,這次發現問題油的“正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頂新集團旗下),部分油品與台灣“強冠”(用地溝油製作豬油,掀起第一輪地溝油風波)屬同一源頭,都是來自香港“金寶運”公司。
地檢署指出,供油給“正義”的“鑫好”公司,其油品來自“晉鴻”、“福瀧”及“晉瀧”3間公司,該3間公司向“金寶運”進口不可食用的動植物混合油共731噸,然後賣給“鑫好”,再轉售給“正義”。“福瀧”及“晉鴻”兩公司負責人屬同一人,該負責人郭先生聲稱,2014年曾向捲入“強冠”豬油風波的香港寶源油脂公司購入飼料用油,經加工後供應予“正義”的供貨商。寶源油脂負責人郭偉光否認向上述公司供貨,又稱“你喜歡怎么查就怎么查,不回答”。
明報》2014年10月10日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證金寶運是否涉案,署方稱未有資料。香港食安中心2014年10月10日也未能回應香港“金寶運”或“寶源油脂公司”是否涉案。
台灣頂新飼料油開庭:前董事長否認檢方指控
台灣地區彰化地方法院就頂新飼料油案件開庭審理,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此番遭指控讓屬下繼續向越南大幸福公司採購飼料油製成食用油,涉犯詐欺、偽造文書以及違反“食品安全法”等罪。但在庭審過程中,魏應充堅稱,只負責經營績效及政策方針,採購生產由專業經理人負責,否認不法。

事件大逆轉

11月27日,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頂新集團董事長魏應充以及常梅峯、陳茂嘉、楊振益、曾啟明、蔡俊勇等6名被告全部無罪。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檢方無法舉證油品來自非健康豬,因而宣判無罪。
從2013年底到2014年,頂新集團三次捲入劣質油品事件。2013年10月,頂新集團旗下的頂新制油公司被查出向大統長基食品公司購買含銅葉綠素的食用油品。2014年9月,頂新集團旗下味全公司因向強冠公司採購劣質地溝油,導致該公司包括味全肉醬、味小寶肉鬆等12款產品在台灣下架。
這一連串的事件讓頂新集團聲名掃地,並受到了來自台灣的多方抵制,同時連累了頂新集團旗下康師傅、味全等業務。頂新制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也被彰化地檢署根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一旦獲罪,可能被判30年徒刑,還面臨巨額罰款。
但今年7月28日在法庭上呈現的相關檢驗報告書卻顯示,十份樣本中,代表“油炸用食用油質量”重要指針的總極性化合物含量數據均分布在6.90-8.21%之間,並無彰化地檢當初指控總極性數值大於40%的情況,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中廠商自主管理原則不得超過25%的要求。
這些樣本數據直接說明,頂新制油從越南進口油品並非回收油或其它劣質油,基本上推翻了彰化地檢署對頂新制油進口越南油品的指控。
不過,台灣媒體也對判決提出了質疑。台灣媒體《聯合報》就稱,台灣彰化檢方去年偵辦頂新劣油案21天偵結起訴,因未在第一時間前往越南蒐證,釐清越南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來源有無非健康豬屠體。到頂新制油屏東廠采驗原料油時也僅用不夠嚴謹的“快篩法”,與主管機關所訂的“管柱層析法”不同,被告律師要求重驗,重驗結果為“合格的油”,推翻了彰化檢方之前的抽驗結果。對於判決結果,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強調,一定會抗訴。
由“飼料油”引發的官司尚未結束,台灣地方法院還有四起相關案件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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