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特大網路造謠案

8·20特大網路造謠案

2013年8月20日,北京警方根據公安部部署,結合民眾舉報,依法立案偵查,一舉打掉了一個在網際網路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擾亂網路秩序、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的網路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網民“秦火火”“立二拆四”亦為該公司員工。 從張海迪入日本國籍,到雷鋒生活奢侈,從“7·23”動車事故外國人獲天價賠償,到紅十字會強制捐款……這些曾經在網上引起過軒然大波的謠言,都出自紅極一時的網民“秦火火”等人之手。目前,秦志暉、楊秀宇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20特大網路造謠案
  • 時間:2013年8月20日
  • 人物:北京警方
  • 犯罪團伙:北京爾瑪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
案件簡介,被端經過,涉案人員,3.1犯罪事實,3.2造謠來源,法制規範,

案件簡介

2013年8月20日,北京警方根據公安部部署,結合民眾舉報,依法立案偵查,一舉打掉了一個在網際網路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擾亂網路秩序、非法獲取經濟利益的網路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簡稱“爾瑪公司”)。
從張海迪入日本國籍,到雷鋒生活奢侈,從“7·23”動車事故外國人獲天價賠償,到紅十字會強制捐款……這些曾經在網上引起過軒然大波的謠言,都出自紅極一時的網民“秦火火”等人之手。2013年8月20日,網民“秦火火”(真名秦志暉)、“立二拆四”(真名楊秀宇)和北京爾瑪互動行銷策劃有限公司其他2名成員已被北京警方抓獲。目前,秦志暉、楊秀宇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被端經過

2013年4月份,一則嚴重詆毀雷鋒形象的信息被網名叫“秦火火”的人發布在網際網路上並迅速傳播,引發大量網民對“秦火火”不滿,許多網民向北京公安機關報警,要求徹查詆毀雷鋒形象的謠言製造者。北京警方迅速開展工作,通過縝密偵查,一個以“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專門通過網際網路策劃製造網路事件,蓄意製造傳播謠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惡意侵害他人名譽,嚴重擾亂網路秩序並非法牟取暴利的爾瑪公司進入警方視線。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為提高網路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該公司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路熱點事件。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二人在網上編造、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二人還通過網際網路捏造了所謂雷鋒生活中的奢侈情節、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並對我國某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知名媒體人等多人進行無中生有的惡意中傷,製造噱頭、混淆視聽,嚴重擾亂了網路秩序。該公司還不斷突破社會道德底線,使用淫穢手段色情包裝,對多位欲出名女孩進行炒作,嚴重敗壞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

涉案人員

警方初步查明:網民“秦火火”(“淮上秦火火”),真名系秦志暉,男,30歲,湖南省衡南縣香花村人,高中畢業,曾是爾瑪公司員工。網民“立二拆四”,真名系楊秀宇,男,40歲,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區七道江鎮人,系爾瑪公司創辦人,其餘涉案人員均為其公司員工。

3.1犯罪事實

據秦志暉、楊秀宇供認,爾瑪公司自2010年3月在北京市朝陽區成立以來,主要從事網路推手、網路行銷等業務,為了擴大知名度、影響力,秦志暉、楊秀宇及其公司員工組成網路推手團隊,夥同他人,通過微博、貼吧、論壇等網路平台,組織策劃並製造傳播謠言、蓄意炒作網路事件、惡意詆毀公眾人物,以此達到公司謀利目的;同時,公司還一直以非法刪帖替人消災、聯繫查詢IP位址等方式非法謀利。秦志暉、楊秀宇等對編造“7·23”動車事故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虛構雷鋒生活奢侈細節污衊道德形象、捏造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等一系列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另外,為使公司獲得更多行銷利益,他們使用淫穢手段,色情包裝“中國第一無底限”暴露車模乾某某、“乾爹為其砸重金炫富”的模特楊某某等,助其成名,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
8·20特大網路造謠案
據辦案民警介紹,秦、楊等人組成網路推手團隊,夥同少數所謂的“意見領袖”,組織網路“水軍”長期在網上興風作浪、炮製虛假新聞、故意歪曲事實,製造事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並以刪除帖文、聯繫查詢IP位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嚴重擾亂了網路秩序。秦志暉、楊秀宇二人對所做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二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2造謠來源

靠自己“解讀”
其實,“秦火火”等人的謠言漏洞頗多,被很多網友鑑定“層次很低”。那么,這些謠言都是怎么編造出來的?“秦火火”自己交代:“對於很多熱點事件,我都是自己解讀一下發出來,轉發的少,自己發的多。”
8·20特大網路造謠案
對於“3000萬歐元賠償”的出處,“秦火火”這樣告訴預審民警,他從微博上看到有人說在突發事件中,不同國家的死傷者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另外他還看到有人猜外國人得賠1000萬歐元,有人說得2000萬歐元。“這都太少了,不如說3000萬歐元。”這個數字,就被他一拍腦袋定了。
至於李天一案事發後對其年齡的質疑,“秦火火”說他全是從維基百科和中文百科上一些蛛絲馬跡中得出的結論。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秦火火”告訴民警,“我對比了一下李天一和李雙江的照片,覺得他們長得不像,於是得出結論,李天一很有可能不是李雙江的親生兒子。”隨後,他將這一“結論”發布在了微博上。
對於為何編造針對羅援將軍的謠言,“秦火火”說,因為看了網上的一些言論,覺得這個人太可惡了,於是就到處搜尋羅援的負面信息,並想當然地認為“1979年他逃過兵役”。
張海迪,被譽為中國的保爾·柯察金,她的故事感動和鼓舞了很多人,但對她,“秦火火”等人也沒有放過。有關張海迪國籍的無端指責一直困擾著她的工作和生活,“作為一個殘疾女性,面對一撥撥謠言,我採取的是包容的態度。但是我的寬容卻使謠言製造者更加肆無忌憚,而輕信謠言的人越來越多,一些人把謠言越編越大,不僅僅是編造國籍的謠言,甚至用一個殘疾女性的痛苦編造謠言。”“秦火火”曾在微博中發布了一張張海迪坐在汽車裡的照片,並質疑:“不是說殘疾人不能開車嗎?她怎么就能,我就是要發出來給大家看看。”可他卻忘記做最基本的調查與了解,早在2010年,公安部就公布了新修改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其中對殘疾人學車放寬了條件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雙下肢殘疾人考取駕照。對此,“秦火火”解釋說,“就是發來看看,樂一下好玩一下,她一直都特正面,又沒別的緋聞什麼的可說。”
“秦火火”說,他曾在最後一條微博里說過,以後不再發這類微博了。民警問及他原因,他答道:“以前的事兒確實有點過分,我也想給孩子積點陰德,別讓孩子以後被鄙視,說他老爸不上道兒。”

法制規範

網路社會也是法治社會
警方出手嚴查網路造謠,這再次提醒人們,網路社會也是法治社會,只要行為越過了法律所允許的邊界,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網際網路號稱“虛擬社會”,其實從來就不是“虛擬”的。它由真實的人構成,是現實社會在網路上的延伸。現實社會中對每位成員應有的約束和規範,在網路社會沒有理由不遵守。所有維護公共場所安全的法律,在網路社會也同樣適用。網路是現實社會的一部分,不會也不能有超出法律規定的絕對自由。
近些年來,網路信息技術快速發展,人們的意見表達空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擴展。但眾聲喧譁中,泥沙俱下、魚龍混雜的網路環境也著實讓人困擾。如今的網際網路上,捕風捉影、無中生有的言論層出不窮,造謠生事、毀謗他人的行為屢屢發生。種種亂象,擾亂著人們的思考判斷,危害著社會的正常秩序,衝擊著基本的法律道德底線,必須嚴厲打擊。
中國是法治社會,網路必須遵守底線。網際網路如果成了任由謠言肆意流布的藏污納垢之地,絕非網路之福,也絕非網民之福。保障網際網路健康發展,就必須依法把那些無法無天者清除出去。作為網路空間的一分子,我們不僅要對網路信息認真甄別、科學理性判斷,更要對那些違規違法者給以譴責、絕不縱容。只有大家都行動起來,負起責任,才能真正構築起一個文明有序的網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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