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飛行事故

6.24飛行事故,新中國空軍建軍以來迄今為止最大的飛行事故。在我國飛行歷史上具有極為重要的反面教育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24飛行事故
  • 發生時間:1994年6月24日
  • 發生地點:四川
  • 事件類型:飛行事故
事發經過,事故原因,人員評價,

事發經過

1994年6月24日,駐滇空軍航空兵第*師*團組織14架飛機進行跨區機動訓練,任務航線為在四川與湖北之間飛一個往返。四川境內由駐川空*師指揮所負責(航天英雄楊利偉當時在飛行值班室擔任飛行值班員),該團跨戰區機動訓練由崔守昌代理師長帶隊,14時29分,14架飛機編成4個梯隊從四川某機場起飛:
2架殲教-6編雙機第一梯隊,12架殲-6甲編成3個四機梯隊
15時54分,機群在湖北某機場完成著陸
15時45分,四川返航機場及周邊廣大地區氣象開始變壞,預報可接收降落時間不得晚於17時45分,最多允許到18時(晚一分鐘都不行)。
16時09分,在上級指揮所催促下,雙邊機場同意放飛。
16時24分-59分,4個梯隊陸續從湖北某機場起飛返航
17時36分,第一個殲教-6編隊返航降落到四川某機場。此時,主降機場、備降機場及附近所有軍民用機場均被強雷雨、大風覆蓋。
至18時,四川某機場15分鐘內記錄降水量達13.2毫米,後續各梯隊被迫在12-14米/秒的大順風狀態下強行著陸。
17時56分、59分和18時10分,三個梯隊完成著陸,降落過程中失事3架。
三批3號機,衝出跑道盡頭275.4米,左偏96.8米,反扣在護場溝內,飛機報廢,飛行員犧牲。
三批4號機,衝出跑道盡頭573.1米,停在稻田水渠上,飛機報廢,飛行員負傷。
四批3號機,墜毀於離機場31.5公里處一座標高1005米的山頭上,飛行員犧牲。
“6?24”重大事故,犧牲飛行員2人,損失飛機3架,除失事的3架飛機外,其餘9架飛機的雷達罩、發動機等部件均不同程度遭雷擊、大雨損傷

事故原因

廣空指揮所戰勤值班人員嚴重違反條令、條例和有關規定、急躁蠻幹,氣象掌握失職,指揮決策失誤,強行要求起飛。降落地區均為惡劣雷雨天氣覆蓋時,未果斷命令空中飛機返航。
空*師指揮所戰勤值班人員從成飛廠試飛大隊調入該部時間不久,崗位職責不熟,甚至不知道部隊轉場必須要有備降場的規定。工作不認真細緻,沒有盡職盡責,事先未組織有關人員認真研究氣象,當飛機無法正常著陸時,指揮所束手無策,陷入混亂狀態。

人員評價

駐滇空*師*團作為全軍拔尖的夜航團,飛行技術在軍內有口皆碑,從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長期擔負對越防禦和作戰任務,儀表科目技術紮實,飛行作風潑辣,戰鬥作風頑強。
參訓各飛行員在這種極其惡劣的氣象條件下,在城市上空,為了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英勇頑強,不屈不撓。空中閃電多次擊中飛機(飛機落地後,多架飛機蒙皮被雷電擊穿為拳頭大的洞),飛行姿態惡劣變化,飛行員處變不驚,連續調整,將飛行操縱恢復到正常狀態,反反覆覆,不屈不撓,沒有一個飛行員失去信心,提出棄機跳傘,將事故損失降到了最低。
在地面失去指揮,任憑飛行員自行處置的情況下,帶隊幹部自覺指揮部屬,幹部謙讓部屬,老員謙讓新員;堅持到最後的副團長張茂海、副參謀長劉運良,降落時油料表指零,飛機一接地便雙發停車。為保護戰友生命和國家財產,表現出大無畏的革命英雄主義。後來,該團當時
事發後,相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駐滇空軍*師代理師長崔守昌免職,成空指揮所當日值班指揮員金陸均空軍少將,因負有領導責任,被免去成都軍區空軍司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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