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尼泊爾地震西藏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

4·25尼泊爾地震西藏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

2015年4月25日14時11分,尼泊爾(北緯28.2度,東經84.7度)發生8.1級地震,震源深度20千米,餘震31次,該震中距離我國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約425公里。14時45分,中國地震台網中心又監測到在尼泊爾(北緯28.3度,東經84.8度)發生7.0級地震,震源深度30千米。我國西藏自治區拉薩、日喀則等地震感明顯,樟木口岸通訊中斷,聶拉木縣、吉隆縣吉隆鎮有房屋倒塌。震中位於博克拉,最大烈度為X度,重烈度區從震中向東延伸。

截至2015年5月1日,地震至少造成7040人死亡,14123人受傷,中國西藏、印度、孟加拉國、不丹等地均出現人員傷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25尼泊爾地震西藏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
主要內容
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日喀則市人民政府、阿里地區行政公署聯合組織編制的《4·25尼泊爾地震西藏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在四川成都通過專家評審。專家肯定了《規劃》提出的西藏災區地災預防和地災整治兩大主要任務,建議加強汛期地災動態調查,動態調整防治規劃。
尼泊爾8.1級地震和後續的千餘次餘震,強烈波及我國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和阿里地區等邊境地區。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西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對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地災防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有關部門按照“合理部署、有序推進、保障實施”的原則,明確“地震造成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聶拉木縣、吉隆縣、定日縣、定結縣、崗巴縣、仲巴縣、薩嘎縣、薩迦縣、拉孜縣、昂仁縣10個受災縣;日喀則市亞東縣、江孜縣、桑珠孜區、康馬縣、白朗縣、仁布縣、南木林縣、謝通門縣和阿里地區普蘭縣9個受地震波及影響縣(區)”為《規劃》的編制範圍。《規劃》以受地災威脅的縣城、城鎮、口岸、學校、寺廟、聚居點、災後重建集中安置區及重要基礎設施等為保護對象,以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滑坡、崩塌、土石流、不穩定斜坡等地災為防治對象,規劃期確定為2015~2019年。
《規劃》明確,在地災預防方面,開展19個縣(區)地災詳細調查和汛期地災動態排查,建設重點區域地災高精度遙感影像圖庫,編制地災防治專項規劃;建設19個縣(區)地災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對應急排查階段發現的4040處地災點進行簡易監測,對威脅對象為村、鎮人口集中區的622處災害點開展群專結合監測,開展2處口岸、3處重點城鎮區地災專業監測,開展5處重大地災點專業監測;對位於地災危險區內的1298戶分散住戶實施避讓搬遷;建設自治區、地(市)、縣三級地災應急指揮中心和地災專業監測預警平台,建設和完善自治區、地(市)、縣三級地質環境監測站,組建自治區級地災應急搶險專業隊伍,開展震區地災防治2項專題研究科技支撐項目。
在地災整治方面,實施199處重大地災點治理工程。針對地災集中發育的口岸、重點城鎮和典型流域,實施9處綜合整治工程,實施261處地災隱患點排危除險工程。
《規劃》提出,將充分利用國內專業地勘單位、科研院所地災防治專家的集體智慧,為地震災區地災勘查設計、防治方案制定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借鑑四川汶川和蘆山地震災區、雲南魯甸地震災區地災防治成功經驗,採用先進防治工程技術,提高地災防治效果。依託國家地災防治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等科研機構,開展災區地災防治關鍵技術研究,解決特殊地質環境條件下地災防治面臨的技術難題。
評審專家建議,鑒於地災應急排查難度大,發育分布隱蔽性強等因素,應加強汛期地災動態調查,動態調整防治規劃。對成災風險高的主要口岸和重要城鎮要適當提高防災標準,儘快開展樟木口岸地災詳查並制定綜合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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