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餵養試驗

30天餵養試驗

當評價某受試物的毒作用特點時,在了解受試物的純度、溶解特性、穩定性等理化性質和有關毒性的初步資料之後,可進行30天或90天餵養試驗,以提出較長期餵飼不同劑量的受試物對動物引起有害效應的劑量、毒作用性質和靶器官,估計亞慢性攝入的危害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0天餵養試驗
  • 外文名:30 days feeding test
  • 拼音:30tianweiyangshiyan
  • 實驗動物:大鼠
  • 目的:評價某受試物的毒作用特點
  • 領域:食品毒理學
術語和定義,最大未觀察到有害作用劑量,靶器官,實驗動物,劑量與分組,操作步驟,

術語和定義

最大未觀察到有害作用劑量

是指通過動物試驗,以現有的技術手段和檢測指標未觀察到與受試物有關的毒性作用的最大劑量。

靶器官

實驗動物出現由受試物引起的明顯毒性作用的任何器官。

實驗動物

選擇急性毒性試驗已證明為對受試物敏感的動物種屬和品系,一般選用嚙齒類動物大鼠。為了觀察受試物對生長發育的影響,使用雌、雄兩種性別的離乳大鼠(出生後4周)。對於某些特殊的保健食品,可根據其適宜人群情況,選用年輕的成年大鼠(不大於出生後9周),進行30天餵養試驗。試驗開始時動物體重的差異應不超過平均體重的±20% 。

劑量與分組

至少應設三個劑量組和一個對照組。每個劑量組至少20隻動物,雌、雄各10隻。原則上高劑量組的動物在餵飼受試物期間應當出現明顯中毒表現但不造成死亡或嚴重損害,低劑量組不引起毒性作用,估計或確定出最大未觀察到有害作用劑量。在此二劑量間再設一至幾個劑量組,以期獲得比較明確的劑量-反應關係。劑量的設計可參考以下原則:
(1)能求出LD50的受試物:以LD50 的10%~25%作為30天或90天餵養試驗的最高劑量組,此LD50百分比的選擇主要參考LD50劑量反應曲線的斜率。然後在此劑量下設幾個劑量組,最低劑量組至少是人的可能攝入量的3倍。
(2)對於求不出LD50的受試物:30天餵養試驗應儘可能涵蓋人的可能攝入量100倍的劑量組。對於人體攝入量較大的受試物,高劑量可以按最大灌胃劑量或在飼料中的最大摻入量進行設計。90天餵養試驗根據30天餵養試驗結果確定劑量;或者以人的可能攝入量的100-300倍作為最大未觀察到有害作用劑量,然後在此劑量以上設幾個劑量組,必要時亦可在此劑量以下增設劑量組。

操作步驟

(1)給予受試物的方式:首選將受試物摻入飼料中餵養(應注意受試物在飼料中的穩定性)。如有困難,也可加入飲水中或灌胃。動物單籠飼養。當受試物摻入飼料時,需將受試物劑量按每100g體重的攝入量折算為飼料的量(mg/kg),30天餵養試驗按體重的10%折算,90天餵養試驗按體重的8%折算。
(2)灌胃體積:灌胃時,體積一般不超過1ml/100gBW/日。各劑量組的灌胃體積應一致。每天灌胃的時間點應相似。
(3)觀察指標因受試物及研究目的有差異,一般可包括以下各項:一般情況觀察:每天觀察並記錄動物的一般表現、行為、中毒表現和死亡情況。每周稱一次體重和2次食物攝入量,計算每周及總的食物利用率。均為必須觀察和測定的項目。血液學指標:測定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白細胞計數及分類,依受食物情況,必要時測定血小板數和網織紅細胞數等。30天餵養一般於試驗結束時測定一次,90天餵養一般於試驗中期和結束時各測定一次。血液生化學指標:谷丙轉氨酶(ALT或SGPT)、穀草轉氨酶(AST或SGOT)、尿素氮(BUN)、肌酐(Cr)、血糖(Glu)、血清白蛋白(Alb)、總蛋白(TP)、總膽固醇(TCH)和甘油三酯(TG)均為必測指標。病理檢查: 大體解剖:試驗結束時必須對所有動物進行大體檢查,並將重要器官和組織固定保存。臟器稱量:肝、腎、脾、睪丸的絕對重量和相對重量(髒/體比值)為必測指標。必要時可稱取其它臟器重量。組織病理學檢查:在對各劑量組動物作大體檢查未發現明顯病變和生化指標未改變時,可以只進行最高劑量組及對照組動物主要臟器的組織病理學檢查,發現病變後再對較低劑量組相應器官及組織進行檢查。肝、腎、脾、胃腸、睪丸及卵巢的組織病理學檢查為必測項目。其它組織和器官的檢查則需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之。其它指標:必要時,根據受試物的性質及所觀察的毒性反應,增加其它敏感指標。
(4)數據處理將所有觀察到的結果,無論計數資料和計量資料,都應以適當的統計學方法給予評價。試驗設計時即應選妥所採用的統計方法。計量資料採用方差分析或t檢驗,計數資料採用X2 檢驗、泊松分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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