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籃球聯賽

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籃球聯賽是由湖北省體育局 湖北省教育廳主機板的青少年體育比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籃球聯賽
  • 主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 湖北省教育廳
  • 承辦單位::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
  • 競賽項目::女子籃球、男子籃球
基本信息,競賽辦法,參加單位,參賽資格,參加辦法,名次獎勵,報名報到,其他事項,

基本信息

一、
二、、**市體育局
三、協辦單位:
四、競賽日期和地點
(一)女子籃球:2013年10月*日至*日在**市舉行
(二)男子籃球甲組:2013年10月*日至*日在**市舉行
(三)男子籃球乙組:2013年10月*日至*日在**市舉行
五、

競賽辦法

(一)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最新競賽規則和有關補充通知執行。
(二)各項目正式報名參賽的運動隊(員)不得無故棄權,如無故棄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女子比賽:根據2012年全省青少年籃球聯賽成績排序,進行單循環比賽,初次報名參賽的隊根據報名順序依次遞補。
(四)男子甲組:荊州市體校、湖北省體校、黃岡市體校、潛江市體校、十堰市體校、宜昌市體校及兩所特邀中學,根據2012年全省青少年籃球聯賽成績排序進行單循環比賽。
男子乙組分組:第一節段根據2012年全省青少年籃球聯賽成績蛇形排列進行分組,分為若干組進行單循環比賽。第二階段根據實際報名參賽球隊數決定賽制。
男子甲組七、八名的球隊降級至乙組,獲男子乙組一、二名的球隊升級至甲組,參加2014年全省青少年籃球聯賽。
(五)特殊規定:
1、每隊必須分成甲、乙兩組各6名運動員分別參加第一、二節比賽,每名隊員單節至少上場滿5分鐘(由技術代表負責統計),如比賽進行到第5分鐘任何一方沒有進行換人,由技術代表暫停比賽,換人後繼續比賽。
2、一、二節的上場隊員不得相互替換,在賽區如遇運動員因比賽受罰、受傷或生病(受傷和生病者須有醫生證明)不足10人時,首先保證第一節有6人進行比賽,第二節由對方教練員指定不足10人方的任何一名運動員上場比賽,教練員指定權僅限於一次。第三、四節上場隊員可自由組織。
3、第一、二節比賽必須採用全場人盯人緊逼防守,否則將判罰教練員技術犯規(僅執行兩罰一擲,不登記教練員的累積犯規)。
4、一場比賽中,每隊投中4個三分球以後,從第5個起每投中一次得四分,若對正在投籃隊員犯規,投中有效,並判給一次罰球,若未投中,判給被侵隊員4次罰球。
5、比賽用球:男隊使用7號、女隊使用6號比賽球(比賽用球須經湖北省籃排球管理中心審定、賽區提供)。

參加單位

各市、州、省直管市、省直體校、武漢體院,特邀中學

參賽資格

(一)運動員參賽資格按照《省十四運周期湖北省青少年兒童代表資格註冊管理辦法》(鄂體青少〔2011〕5號)執行。
(二)必須持有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同時必須出具保險證明。
(三) 參賽運動員必須持有經公安部門辦理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此確定參賽組別。
(四)所有參賽運動員應擁有相應高中(中專)、國中、國小學籍,凡在讀大學生或參加過歷年高水平測試、高校單招考試的運動員不允許參賽;
(五)市州輸送到省直體校的運動員實行雙重註冊,可代表輸送單位參加比賽;
(六)2013年全省青少年籃球錦標賽及2013年全省青少年籃球聯賽為最終確定運動員第十四屆省運會代表資格的賽事。

參加辦法

(一)報名人數:每隊限報領隊1名,教練員1名,運動員12名。
(二)年齡規定:必須為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運動員。1996年的運動員必須為上屆省運會周期註冊並參賽的運動員。
(三)資格審查
1、參賽隊報名後,中心將通過國家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信息網對運動員進行網上身份核查,信息缺失或不相符的運動員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各隊報到後必須提交運動員戶口簿及第二代身份證原件,身份證信息與實際不符的運動員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3、賽區將進行骨齡抽查,所有新註冊運動員必須參加骨齡檢測。骨齡標準參照“TY/T 3001—2006《中國青少年兒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評價方法》”執行。骨齡上限為註冊年齡加1.5歲,大於1.5歲為超齡,取消該隊員參賽資格。
骨齡檢測費由各隊自理。
4、所有註冊、參賽運動員必須是湖北省原籍(以身份證號為準),本省單非本地運動員以及外省交流引進的運動員,必須於賽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報湖北省籃排球中心審批及備案,否則不予註冊、參賽。
5、每場比賽前都將進行資格審查,賽事結束後原則上不再受理資格問題。賽後經舉報有嚴重違反賽風賽紀的現象一經查實仍將嚴厲進行追究處罰。

名次獎勵

(一)計分辦法
1、比賽積分=(隊數-名次)×2
每隊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1分,棄權得0分(比分為20:0),積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兩隊積分相等,則以相互比賽勝負決定名次。若三支或三支以上隊積分相等,則以相互間得失分率決定名次,若仍相同則以同組循環賽的得失分率決定名次。
2、高個隊員的加分。
(1)高個隊員必須有明顯標誌(標誌由賽區統一製作)。
高個隊員標準:男子1.95米及以上;女子1.80米及以上。
(2)每個高個隊員每場比賽必須分別打滿2節,一次性在總積分中進行加分,一名加1分,兩名或兩名以上加2分。
3、對不符合比賽資格隊員的處理
(1)如在賽前發現不符合比賽資格的隊員,取消隊員比賽資格。符合參賽資格運動員不足12人的球隊,將按每人2分扣除總積分;達到2人或2人以上該隊允許參賽但不計成績、無積分。
(2)如在比賽中發現不符合比賽資格的運動員上場參賽,取消該隊比賽成績及參賽資格。
4、按總分決定名次,小組賽競賽積分減去處罰扣分排出各隊第一階段名次;高個隊員加分、第二階段決賽排名積分之和即為總分。總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總分相等,比賽名次靠前者列前。
5、運動員報到後將在賽區對參賽運動員進行確認核實後,再印製秩序冊,臨時更換運動員名單兩人以上的允許參賽,但不計比賽成績。被取消資格的運動隊和運動員名單不錄入秩序冊,賽區成績冊將統一記載取消比賽資格的運動員名單。
(二)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前八名頒發成績證書。
(三)各市州按獲得成績依次錄取名次,進行排名;省直體校、武漢體院獲得錄取名次,與市州單位分別排名並計相應名次。

報名報到

(一)報名:各單位要認真填寫統一下發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必須列印,手寫無效),加蓋當地體育(文體)局和醫務部門公章,附參賽運動員的身份證複印件,於賽前30天分別寄到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訓部和賽區。同時,將電子版報名表以WORD或EXCEL格式電子文本以及隊員電子版登記照(白底,大小在400-500k以內)發至籃排球中心信箱。
中心將根據報名表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一旦提交報名表後不得隨意進行更改。凡報名表內容不符合規程要求的,如球員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關鍵信息有誤或與註冊資料不一致,一律視為不符合參賽資格的運動員進行處理。
逾期報名(以寄出郵戳為準),不允許參加比賽。對報名後不參加比賽的單位,取消該單位今後參加比賽的資格。
聯繫單位: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訓部
聯繫人:方宇
(二)報到:技術代表和正、副裁判長於比賽前2天報到;裁判員、運動員於比賽前1天報到。
(三)運動隊報到時,每隊交納比賽保證金500元。賽後如無違反賽風、賽紀,運動員參賽資格符合要求將給予退還。
(四)對競賽未結束無故離會的參賽隊,不計算競賽成績,扣除比賽保證金,並取消下年度省青少年籃球競賽參賽資格。
(五)全體參賽人員都必須由球隊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單位在報名時須向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交保險單據複印件。如未辦理可在賽區補辦,否則不允許參賽。

其他事項

十二、裁判員:技術代表、裁判長和主要裁判員由湖北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提名,報省體育局審核批准後選派,其他裁判員由協辦單位選派。
十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另定。
十四、設“仲裁委員會”:職責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十五、設“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判組協助。
十六、服裝要求:每隊至少必備深、淺比賽服各一套。
十七、其他:本規程解釋權屬省體育局籃排球運動管理中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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