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供銷合作社、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供銷經聯字[2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供銷合作社、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供銷合作社、財務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部門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為了做好2012年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項目申報工作,明確項目的扶持範圍和重點、扶持對象、立項條件、扶持政策、申報程式和相關要求等,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積極申報項目,實現公開、公正、公平、科學選項,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與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聯合制定了《2012年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項目申報指南》,現予公布,請據此做好項目申報準備工作。
附屬檔案:2012年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屬檔案:
2012年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範項目申報指南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0號)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促進農民增收為目標,立足供銷合作社行業優勢,充分發揮項目的示範引導作用,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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