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4日

2006年3月14日大事件記錄;2006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 日期:2006年3月14日
大事記,經濟,

大事記

1.溫家寶:兩岸不存在誰吃掉誰的問題
北京3月14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4日在此間表示,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我們主張兩岸進行協商與談判,這是完全平等的,不存在誰吃掉誰的問題。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記者招待會,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同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溫家寶在回答台灣TVBS記者的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溫家寶強調,“不管什麼政黨,什麼人,他過去說過什麼,做過什麼,只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我們就願意同他進行對話與談判。包括民進黨,只要他放棄‘台獨’綱領,我們也願意做出正面的回應,進行接觸和協商。”溫家寶表示,我們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一貫的、明確的,這就是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海峽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
2.溫家寶:土地出讓金應主要給予農民
中國的農民問題的核心是土地問題。中國的改革是從農村開始的,最重要的是實行了家庭承包經營。土地屬於集體,但生產和經營權屬於農民,這是一大特點,也是一大優勢。我們說要給農民的土地經營權以長期的保障,15年不變,30年不變,就是說永遠不變。在中國,必須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必須保護農民對土地生產經營的自主權,必須對那些占用農民土地要給予應有的補償。土地出讓金主要應該給予農民,必須依法嚴懲那些違背法律,強占、亂占農民土地的人。

經濟

2006年3月14日,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十一五”規劃綱要是(2006年——2010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十一五”規劃綱要中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部分放在突出位置,指出,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紮實穩定推進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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