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大綱

2006年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大綱

《2006年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大綱》是200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文魁

基本介紹

  • 書名:2006年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大綱
  • 作者:文魁
  • ISBN:9787040159790
  • 頁數:134
  • 定價:13.0
  •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6
  • 裝幀:平裝
內容介紹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發展、完善和社會全面進步,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進入了新的發展時期,尤其是全面實施黨的十六大和憲法所確定的“依法治國、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我國各項事業必將納入法治軌道。為此,政法部門及社會其他部門都急需一大批高層次的套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套用型、複合型法律專門人才。為實現這一培養目標,1999年6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法務部法規教育司轉發了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組織修訂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
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是按法學一級學科和法律職業的基本要求確定的,課程設定覆蓋了法律二級學科的主要內容,課程結構力求體現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套用型和複合型人才在知識能力結構上的要求。培養工作不僅與法律本科教育相銜接,還與當學碩士研究生和其他專業學位教育相聯繫。此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工作的一個重要特性,即培養的全過程要體現法律職業對其從業人員應具備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識及價值觀、法律思維的邏輯與方式、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法律人員的從業素質和從業能力等方面的要求。總之,培養方案的目的在於使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培養一大批既掌握本專業知識,又具備法律專業知識、能力和素質的高層次、基礎寬的套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科學地規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工作、培養工作和培養過程,進一步完善我國高層次法律人才的培養結構和學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適應我國法律實務部門和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對高層次法律人才多樣化的迫切需求。招生考試工作是為培養目標服務的。選才是育才的前提和基礎。考試大綱是聯考命題的基本範圍。
加強對從事法律工作相關能力和發展潛質的考查,是聯考的一個突出特點和基本工作思路。法律知識固然是考查的重要內容,根據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的特殊要求,更應強調考生運用相關學科基本知識和原理的能力、準確語言的能力及邏輯分析、推理和論證等法律思維能力的考查內容。
我們真誠地歡迎有志於從事法律工作,獻身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偉大事業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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