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西單大悅城殺人案

2·11西單大悅城殺人案

2.11西單大悅城砍人事件,2018年2月11日下午13時許,平安北京官方微博,發布一條訊息:在西城區西單大悅城商場內有人持械行兇,警方迅速開展處置,當場將嫌疑男子抓獲,造成一名年輕女性死亡,經初步審查,嫌疑人朱某某,承認其發泄個人不滿持械傷人的犯罪事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1西單大悅城殺人案
  • 地    點:北京市西城區
  • 時    間:2018年2月11日
事件經過,一審判決,

事件經過

2018年2月11日13時許,在西城區西單大悅城商場內有人持械行兇。警方迅速開展處置,當場將嫌疑男子控制,並會同醫療急救人員及時將現場13名(3男10女)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一名女性因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人員正在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一審判決

2019年6月13日,北京二中院對在西單大悅城商場持械殺人的被告人朱紀業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中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時許,被告人朱紀業為發泄個人不滿情緒,持械前往西單大悅城,先後追逐擊打、砍刺餐廳顧客及工作人員,致1人死亡、14人受傷。公安機關出警後,朱紀業挾持餐廳一工作人員與警方對峙,後被當場制服並抓獲。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紀業為泄私憤,事先預謀並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春節前夕在繁華的公共場所內,持械殺害無辜民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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