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17日

1931年8月17日下午,鄧演達赴上海愚園路愚園坊20號出席江西起義幹部訓練班結業式,國原行動委員會上海市幹部會負責人陳敬齋叛變告密,鄧不幸被捕,同時被捕的還有羅任一、金新光、鄧文、張小山、李文英、黃素、雲素青、黃經耀、方巨、張昌、朱風卿、任樹宣等12人。


嗣後,許壽祥、程朴二人又在威海衛路和麥根路被捕。這天共捕15人,其中任樹宣不滿16歲,是二房東的兒子,與案情無關;許壽祥是廚師,朱鳳卿是打錯門牌闖進來的,亦與本案無關。參加這次搜捕的除鄧警銘率領的淞滬警備司令部偵查隊外,還有公共租界總巡捕房的中西包探。下午3時許,鄧演達等13人被關進靜安寺英國巡捕房一間僅一丈見方的臨時囚室。18日上午9時,租界當局將鄧演達等押至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第一法庭進行審訊。鄧演達籌組的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已成立一年,基層組織遍布14個省市,並準備在江西發動武裝起義。他邀集黃埔軍校進步學生組織的“黃埔革命同學會”,成為跟蔣介石嫡系組織的“黃埔同學會”相抗衡的團體,在軍事上構成對南京政府很大的威脅。蔣介石對鄧演達的革命活動極為忌恨,懸賞30萬元捉拿鄧演達,淞滬警備司令熊式輝除密令該部偵查隊緝拿鄧演達和他的戰友之外,還發函至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要求“飭捕協緝”。15日,江蘇上海特區地方法院發出了“火速拘提”鄧演達、沈維岳、季方三人“到法院聽候審訊”的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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