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年2月18日

1607年2月18日為將趙標處決,邢相等3人流放邊衛充軍的日子。


1607年2月(明萬曆三十五年正月),泰興縣知縣龍鏜赴京參加“大計”(外官進京接受皇帝考核),因考跡不佳,被貶了官,心中鬱悶不樂,帶病離京。 當他走到廣寧門,遇到稅監趙祿、王泰、張憲、邢相等人正在卡門收稅,見龍鏜到來,誤認為這個貶官大有油水可撈,於是便橫加勒索。誰知龍鏜的行囊空匱,滿足不了稅監們的貪心,開始僅對他污辱謾罵,接著拳打腳踢,還動用兇器。龍鏜被打得篷頭散發,口噴鮮血,昏死過去。事後民眾發難,聯名寫了奏文,由兵部委請皇帝,要求依法嚴辦這伙橫行不法的稅監。明神宗迫於公憤,拖了七八天,才把肇事者收監下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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