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9年

1559年

世紀: 16世紀 年代: 1550年代 年份:1559年 傳統紀年: 年號: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日本正親町天皇永祿二年 己未年(羊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559年
  • 中國年號: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
  • 日本年號:正親町天皇永祿二年
  • 農曆:己未年
大事記,出生,逝世,歷史記載,

大事記

1)1月15日伊莉莎白一世加冕為女王
伊莉莎白於1559年1月15日在威斯敏斯特教堂被加冕為女王,當時她的地位很不穩定。她加冕的日子是當時英國著名的數學家和占星士約翰·迪伊挑選的,據說它特別吉利。給她加冕的是卡里斯勒的主教,他是當時在教會界能找到的最高的承認她的合法地位的人。同年她就已經簽署了結束義大利戰爭的卡多-坎陪吉條約。
2)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初五日 倭寇4000多人,從海口牛宅竄到宏路,兩個月後才撤走;六七月間,倭寇侵占白鶴、瑟江、東瀚、後營等地;八月十八日倭寇400多人,從長樂進犯福清,占據江陰島
3)1559年,西班牙殖民者在蘇克雷城設立了美洲殖民地司法最高機關。
4)4月3日,法國和西班牙籤訂和約。

出生

努爾哈赤(滿文:1559年2月21日-1626年9月30日),原姓不明,後改姓愛新覺羅,因為努爾哈赤曾入贅佟氏,後來
清太祖 愛新覺羅‧努爾哈赤
的元妃佟佳氏為元配,故明朝文獻稱其姓童或佟,名努爾哈赤,號淑勒貝勒,後金太祖高皇帝。
關於努爾哈赤的名字,明朝人文獻多記載為童奴兒哈赤或佟奴兒哈赤,朝鮮人早期文獻記載為老乙可赤、奴兒哈赤,清朝官方文獻中則記載為努爾哈齊(《清太祖實錄》)或努爾哈奇,現多稱其為努爾哈赤。
努爾哈赤在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出生於建州左衛蘇克素護部赫圖阿拉城(後改稱興京,今中國遼寧省新賓縣)。祖父覺昌安(明代譯作叫場)、父塔克世(明代譯作他失)為建州左衛指揮,母為顯祖宣皇后。
本因坊算砂(1559年-1623年),生於京都,本名加納三郎(一作加能三郎)。日本著名圍棋與將棋棋士,本因坊家第一代。
龍華民(1559年-1654年),生於西西里的 Caltagirone 城,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1597年來華。在利瑪竇死後,接替他的職務。但是他與利瑪竇在對待中國禮儀的問題上觀點不同,從而引發天主教教廷與大清帝國朝廷的中國禮儀之爭,最終導致天主教被禁止傳播。他於1654年在北京病逝,埋葬於滕公柵欄。
孫如法(1559年—1615年),,明朝政治人物,刑部主事贈光祿寺少卿。字世行,號俟居,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生於浙江餘姚。孫家三代尚書,其曾祖父忠烈公孫燧,贈禮部尚書;祖父曾任南京禮部尚書;父親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時有“昭代閥閱之盛,首數孫氏”之喻。
阿爾布雷希特七世阿爾布雷希特七世
葉向高(1559年-1627年),字進卿,號台山,晚年自號福廬山人,福建福州府福清縣人。
阿爾布雷希特七世
尚永(1559年-1588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第六代國王。他是尚元王的第二王子。1573年至1588年在位。神號英祖仁耶添按司添。封阿應理屋惠王子。1572年,其父尚元王薨。因為尚元的長子尚康伯(久米具志川王子朝通)不是正妃所生,群臣遂擁立次子尚永繼位。1579年(萬曆七年),明朝遣使封尚永為王。
池田元助(1559年-1584年5月18日)是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將,父親為池田恆興,其弟為池田輝政。通稱莊九郎、紀伊守,一說他有另一個名字叫“之助”。
阿爾布雷希特七世(1559年11月11日-1621年7月13日)通稱奧地利的阿爾布雷希特,哈布斯堡王朝的奧地利首席大公,布拉班特公爵,低地國家的總督(1595年起)和至高無上的統治者(1598年起)。

逝世

亨利二世 Henri II(1519年3月31日—1559年7月10日)法國瓦盧瓦王朝國王(1547年—1559年在位)。弗朗索瓦一
亨利二世
世次子,母為法蘭西的克洛德。生於巴黎西郊的聖日耳曼昂萊(Saint-Germain-en-laye)。1526年,作為釋放被俘的弗朗索瓦一世的條件之一,他曾與長兄弗朗索瓦太子一起被送往西班牙當人質。1547年,加冕為法國國王。
李舜臣(1499年-1559年),字懋欽,一字夢虞,號愚谷,又號未村居士。山東樂安縣縣城西南李鵲莊人(今山東省廣饒縣李鵲鄉李鵲村)。李舜臣穩重文雅,氣度甚偉,自幼好學,讀書若渴,尤喜古文。
文徵明(1470年-1559年),初名壁,字征明,更字征仲,號衡山居士、停雲生,中國明代畫家,長洲(今江蘇蘇州)人,與唐伯虎、沈周、仇英合稱為“明四家”;並與唐伯虎祝枝山徐禎卿並稱“吳中四才子”(亦稱江南四大才子)。晚年與老師沈周並駕齊驅,繼沈周之後成為吳門派領袖。
從正德到嘉靖年間,據《吳門畫史》一書統計,吳派畫家共有876人,人材濟濟,但在當時,出類拔萃,聲名顯赫,唯有沈周、文徵明等一些人。
王慎中(1509年-1559年),字道思,初號南江,更號遵岩居士。因排行第二,又稱王仲子。中國泉州晉江安平鎮(今安海鎮)人[1],他不但為明朝嘉靖年間之官吏,也是知名作家,是為嘉靖八才子之首,為明朝反復古風的代表人物之一。
楊慎(1488年-1559年),字用修,號升庵,別號博南山人、博南戍史,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區)人,祖籍江西廬陵,為內閣首輔楊廷和之子,明武宗時狀元,“大禮議”事件後遭貶雲南至死,諡文憲。現成都市新都區仍存有其私家園林升庵桂湖。
弗郎西絲·格雷 薩福克公爵夫人(1517年7月16日-1559年11月20日),出生時取名弗郎西絲·布蘭登小姐,是第一代薩福克公爵查爾斯·布蘭登 與法國王太后、英格蘭公主瑪麗·都鐸的第二個孩子、長女。她是九日女王簡·格雷小姐的母親,第一代林肯伯爵亨利·布蘭登的妹妹及埃莉諾·布蘭登小姐的姐姐。

歷史記載

詔罷革侵冒邊糧諸臣
嘉靖三十八年(1559)正月初一日,查理邊儲戶科右給事中魏元吉等,劾奏諸邊臣侵冒不職。世宗降旨:近年邊糧給發數多,管糧官任意侵費,以致錢糧虧折。原任管糧郎中高光、主事劉崇文俱革職,逮京問罪;原任薊州巡撫僉都御史馬九德,保定巡撫副都御史艾希淳革職閒住;密雲原任管糧主事馬濂降一級調外;原任管糧郎中等官董策、曹麟、王守志、王匯征、王霽、李僑、張邦彥、丘緯、繼璿、冀練、李郁、張峰、胡志和、劉魯生各降二級;薊州兵備副使伊介夫、張子順、楊胤賢各奪俸三月。
黃懋官請嚴格各項錢糧開支
嘉靖三十八年(1559)二月十六日,戶部複議,同意總督南京糧儲、戶部右侍郎黃懋官條陳錢糧事宜:一、各衛所官軍、馬匹關支糧料,如有逃亡、事故、倒失者,應計口扣還,不得仍舊支取,以長奸欺。二、軍匠月支口糧,遇小月即扣除一日,不得五年部扣。以恣侵匿。三、長安等四門軍人口糧,仍行原委監牧司屬官每半月親詣該倉給散,不得輒委官攢,以致疏漏。四、鳳陽府貯庫錢糧,專備九衛官軍歲支等用,自今不得別項借支。其各州、縣、衛所歷年侵欠稅糧、屯糧等銀。由撫按官嚴行查追。詔從戶部所議。
馮岳致仕
馮岳(1495-1581),字望之,號貞所,浙江慈谿縣人。嘉靖五年(1526)進士,歷工部主事、員外郎、江西按察使、湖廣巡撫。進兵部侍郎,總督湖廣川貴軍務,累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嘉靖三十八年三月二十日因病致仕,萬曆九年(1581)卒,年八十七。有《恤刑稿》等著作。
俞大猷下獄
倭寇盤據浙江舟山柯梅達一年之久。而浙直總督胡宗憲懼戰,始終不命將進剿,致使倭寇得以離開舟山,駕船南行入福建沿海劫掠。於是御史李瑚上疏劾胡宗憲縱倭不戰等三大罪。李瑚與俞大猷皆系閩人,胡宗憲因之懷疑是俞大猷為李瑚提供材料。為解脫自己縱倭的罪責,胡宗憲以攻為守,嫁禍他人,上疏誣陷總兵俞大猷對盤據在柯梅的殘倭攻擊不力,縱倭南奔,失機殃民,宜加重治。世宗偏聽偏信,下詔逮捕俞大猷。嘉靖三十八年(1559)三月二十二日,俞大猷被捕至京,下獄凌治。俞大猷為嘉靖中抗倭名將,在浙江前後殺倭四五千人,有功而受害,時人鹹謂其冤。直至次年七月,始復其職。
丁以忠請停議山東民兵征銀
嘉靖三十八年(1559)三月二十五日,巡撫山東都御史丁以忠奏:山東民兵始議改徵銀兩,民不勝累,後幸停止。近又複議征銀募兵。自多事以來,山東賦繁役重,民多逃亡,土荒大半。正額稅糧尚拖欠十之七,豈能辦此額外非常之賦,請將嘉靖三十六年以前改徵減免存留、民兵逋負並以後年份工食通行民免,以蘇罷累。且今南倭未清,海運新開,其見在民兵不應複議折征,宜暫留防海,以消意外之變。兵部複議,從其請。
楊大章致仕
楊大章(1491-1568),字章之,號東橋,浙江餘姚縣人。嘉靖二年(1523)進士,歷瀏陽、歙縣知縣、工部主事,官至刑部左侍郎。楊大章為大學士李本幼時業師,依靠李本得升遷,昏庸貪鄙,迷戀權位,嘉靖三十八年四月十六日稱病求去,世宗疑其非病,特命太醫院診驗,遂令歸家養病。時論大快。隆慶二年(1568)病死,年七十八。
王紓入獄論死
王紓(1507-1560),字民應,號思質,南直隸太倉州(今江蘇太倉)人。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授行人,升御史。超擢右僉都御史,鎮守通州,改撫山東。嘉靖二十九年七月以巡視浙江兼轄福建福、興、漳、泉四府,先後上方略十二事,督將士擊毀倭船五十餘艘,請築浙江各地縣城。遷右副都御史,北上巡撫大同,加兵部右侍郎。後改為薊遼總督,進右都御史。嘉靖三十八年二月,俺答諸部入擾,王紓兵敗灤河,京師震動。同年五月初十日,被捕入獄,嘉靖三十九年十月三十日被斬於北京西市,年五十四。隆慶初,王世貞與弟王世懋為父申冤,詔復故官。
賈應春致仕
賈應春,生卒年不詳,字東陽,號樵村,北直隸真定縣(在今河北石家莊地區)人。嘉靖二年(1523)進士,累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嘉靖三十二年,進兵部右侍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次年,改為宣、大總督,築邊牆一萬一千八百餘丈,開屯田二萬頃,邊民頌其功。其後歷南京戶部尚書、刑部尚書、戶部尚書。時國用不足,賈應春上疏請令嚴催科,更漕政。不久,於嘉靖三十八年六月十四日致仕卒,贈太子太保。
定太倉銀庫月報出納之數
嘉靖三十八年(1559)七月初一日,給事中龔情上疏說:臣於本年正月奉命巡視太倉銀庫,經稽核庫貯銀兩七十四萬有奇。至今未及半年,庫貯銀僅餘八千餘兩。各邊之年例,商鋪之貨價,折俸之絹布,軍營之草豆鹽米,均未支付。國儲至此,可為寒心。請皇上責令提督倉場侍郎月報銀庫內外出入之數,務在簡易明白,一覽可見盈縮。疏上,戶部請令倉場侍郎每兩月一具報進呈皇上御覽。世宗詔可,太倉銀庫月報出納自此始。
蘇州“惡少”鬧事
蘇州官豪勢要子女與流氓、地痞相勾結,依仗權勢,橫行不法,遊手好閒,不事生產,群聚鬥毆,飲酒作樂,嚴重擾害社會治安。人們稱之為“惡少”,又有“打行”、“札火”諸囤名。嘉靖中,官府招集武勇抗倭,這幫“惡少”又自稱“雄傑”,乘機大肆進行活動,群聚剽劫,圖財害命。嘉靖三十八年(1559),應天巡撫翁大立明令府縣嚴加痛治,督導府縣緝捕諸“惡少”。諸“惡少”大為恐懼,飲血為盟,用白巾抹額,於同年十一月初十日,各持長刀、巨斧,夜攻吳縣、長洲和蘇州衛,劫獄囚,鼓譟,攻都察院,劈門而入,翁大立攜其妻子越牆逃去。諸“惡少”遂縱火焚衙門,翁大立所奉敕諭、符幟及“令”字、旗牌,一時俱毀。諸惡少氣勢益盛,復糾眾欲劫府治,掠府庫。知府王道行督兵勇緝捕。天將明,諸“惡少”直衝葑門,斬關而出,逃入太湖。官軍遣兵四散搜捕,俘獲首從周二等二十餘人。事聞,命翁大立戴罪限期剿滅,以靖地方,府縣以下,俱由按臣逮問。
詔行海運輸糧入遼
嘉靖三十八年(1559),巡撫遼東都御史候汝諒因遼東大飢,議開山東登萊及天津二海道,運糧入遼東。並進呈所勘天津入遼路線:自海口發舟,至右屯河、通堡,不及二百里。其中曹泊店、月沱、桑沱、姜女墳、桃花島均可停泊,相距不過四五十里,可免風波、盜賊之慮。請動支遼東本鎮賑濟銀五千兩,造船二百艘,每艘可裝運一百五十石,委官督發至天津通河等處,招商販運,並令彼此監督,不許夾帶私貨。經戶部複議,除開登萊海道一事容後另議處,其餘皆予以同意。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詔行海運,轉糧入遼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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