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年

1314年

公元1314年,甲寅年(虎年);元皇慶三年,延祐元年;越南興隆二十二年,大慶元年;日本正和三年。

1314諧音"一生一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314年
  • 外文名:In 1314
  • 定義:公元1314年,甲寅年(虎年)
  • 人物出生:錢唐、李善長、朱右等
  • 人物逝世:約翰·巴里奧、教宗克雷芒五世等
  • 日本紀年日本正和三年
  • 性質: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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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公元1314年,愛德華二世率領一支約10萬人的英格蘭遠征軍入侵蘇格蘭,以圖解除在羅伯特一世領導下的蘇格蘭軍隊對斯特林城堡的圍困。
公元1314年,立回回國子監。公元1314年,置雲南行省儒學提舉司。以齊履謙為國子司業。履謙立升齋積分之法,自此人人立志,多文學之士。開下蕃市舶之禁,令下蕃商販須由江浙行省給牒,方可前往。
愛德華二世愛德華二世
公元1314年,冀寧、汴梁武安涉縣地震、丹屋,死三百餘人。
公元1314年,畏吾兒人魯明善編《農桑衣食撮要》。此書後於文宗至順元年(1314)重刊。
公元1314年,元朝泰定元年,中央政府為取南疆安寧而定名為“南寧”,南寧由此得名。
公元1314年,元仁宗改年號延祐

雜譚逸事

延祐開科

世祖、成宗、武宗三朝,不斷有人要求試行科舉取士之法,便均未為三帝採納。仁宗好儒尚文,元仁宗的儒師太子詹事王約仕元曾多次建議科舉,其他大臣也上書請行科舉,李孟與仁宗論用人之道,強調“自古人材所出,自非一途,而科目得人為盛。今欲取天下人材而用之,舍科目何以哉”。
仁宗登基後(1311年),為了整頓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帶來的某些弊端,主張以儒治國,重新提出"求賢取士,何法為上"(《黃金華集》卷43)的問題,重用儒臣,施行新政。皇慶改元(1312年)仁宗將其任河南江北行省右丞的儒師王約召來,特命為集賢大學士並將他的“興科舉”建議“著為令甲(法令的第一條)”(《元史》王約傳)。
皇慶二年(1313年)農曆十月,仁宗要求中書省議行科舉。 農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強調“舉人宜以德性為首,試藝則以經術為先,詞章次之”,規定《四書》設問以朱熹章句集注為準,並確立了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分卷考試,各取二十五人的制度。
延祜元年(1314)八月,各省舉行鄉試,按規定的解額上貢京師。二年二月,各省鄉貢進士一百三十五人聚禮部舉行會試,取合格者五十六人。三月七日,仁宗舉行御試,中選者五十六人,分別賜予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有差。此後,科舉每三年舉行一次,只在順帝後至元元年至六年間中止了兩科。

延祐經理

仁宗初年,江南富戶、寺觀大量隱佔官民田產,強者田多而稅少,弱者產去而稅存,賦役不均,政府財政收入受到嚴重影響,“非經理固無以去其害(經理,即查實田產,追納稅糧)。延祜元年 (1314),中書平章政事章間建言行經理之法,以使各投下、寺觀、學校等從實納稅服役。仁宗採納他的建議,派章閭等往江浙,尚書你咱馬丁等往江西,左丞陳士英等往河南,經理田賦,命行御史台分台鎮遏,樞密院派軍防護。其法:先期張榜示民,限四十日赴官府自報田產。如有作弊,許知情人揭發,按欺瞞數額多少處罰,最重者可流放北地,沒收所瞞田產。州縣官若不認真勘查,一經發現有脫漏情形,量事論罪,重者除名。由於官吏多與富豪勾結,“並緣為奸”,致使延祐經理實際成為流毒三省百姓的暴政,江西信豐縣(今江西信豐)甚至出現了撤屋夷墓以充頃畝的現象,江西贛州路(今江西贛州)更是引發蔡五九領導的大規模反元武裝起義。次年,仁宗被迫下詔免三省經理出來的隱瞞田土三年租稅。五年(1318),又下詔河南所查出的不實田地每畝減半徵收租稅,江西部分地區(主要是蔡五九起義的地區)亦免新稅。

人物出生

李善長

李善長(1314年-1390年),字百室。鳳陽定遠(今屬安徽)人。明朝開國功臣。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朱元璋經略滁陽(今安徽滁州)時,隨之起義,留為掌書記(軍政機要秘書),預機謀,至饋餉,甚見親信。論功被封為宣國公。裁定明初制度,監修《元史》。洪武三年(1370年)進左丞相,封韓國公,予鐵券。四年以疾致仕。

錢唐

錢唐(1314年-1394)年,明朝初年大臣,字惟明,號白石山人,象山丹城(今浙江寧波)人。晚年,耳聾,辭官回鄉。洪武二十七年,去世。

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脫脫幼養於伯顏家,從浦江吳直方學。元朝元統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當時伯顏為中書右丞相,權傾朝野,向為順帝所忌,脫脫恐受其累,與順帝密謀逼退伯顏。至正一年(即1341年)脫脫為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即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四年(即1344年),脫脫因病辭職,到至正九年(即1349年)復出為相,發行新鈔票“至正交鈔”,並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上賜號答剌罕(意謂:自在),被讚譽為“賢相”。

朱右

朱右(1314年-1376年),字伯賢,自號鄒陽子。臨海人。明朝歷史學家。生於元仁宗延佑元年(1314年),學於陳德永,元末從陳叔夏、林景和游,又從李孝光習文法。歷官慈谿教諭、蕭山主簿、江浙行省照磨,至正二十年(1360年),授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轉員外郎。洪武三年(1370年)續修《元史》,史成,以病辭歸。後又修日曆、寶訓,授翰林編修。遷晉府右長史。洪武九年(1376年)卒官。宋濂說:“吾友朱先生伯賢,以純篤之資,而留萬方數據意於辭章,先秦、兩漢以至近代諸文,無不周覽,用功之久,灼見是非之真”。著有《元史補遺》、《唐宋文衡》、《八先生文集》。

陳基

陳基(1314年-1370年),字敬初,臨海(元末蘇州)人。生於元仁宗延佑元年,卒於明太祖洪武三年,年五十七歲。至正中,因薦為經延檢討。嘗為人草諫章,幾獲罪,引避歸。南州用兵,起參張士誠太尉府軍事。士誠稱王,為他諫止。官至學士院學士。軍旅倥總,飛書走檄,多出其手。吳平,明太祖召入預修元史;賜金而還。基嘗受業於黃溍,詩文皆操縱馳騁,而自有雍容揖讓之度。著有《夷白齋稿》三十五卷,外集一卷,《四庫總目》行於世。

人物逝世

約翰·巴里奧

約翰·巴里奧(John de Balliol)(約1249年-1314年11月25日),也稱約翰一世(John of Scotland),在13世紀末蘇格蘭王國極度動盪時期曾短暫任國王。

教宗克雷芒五世

教宗克雷芒五世(1264年-1314年4月20日),原名Bertrand de Goth,在位期間:1305年6月5日—1314年4月20日。在任期間羅馬教廷從羅馬遷到法國亞維農。他是第10位法國籍教宗。他於1312年宣布將聖殿騎士團解散。

腓力四世

腓力四世(美男子)Philippe le Bel(1268年—1314年11月29日)法國卡佩王朝國王(1285年—1314年在位),納瓦拉國王(1284年起,稱腓力一世)。他是卡佩王朝後期一系列強有力的君主之一。腓力四世的權力甚至迫使教廷屈服,在他以後的一個世紀內,教皇駐地遷到法國阿維尼翁

朱世傑

朱世傑(1249年-1314年),字漢卿,號松庭,燕山人,元代職業數學家,畢生從事數學教育。著作有《算學啟蒙》(1299年):曾傳到朝鮮和日本,《四元玉鑒》(代表作)(1303年)。

福爾克·杜梅洛

福爾克·杜梅洛,(Foulques du Merle),called Foucaud,法國元帥卒於13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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