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龍巖公車劫持案

12·25龍巖公車劫持案

2018年12月25日15時20分,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公交公司閩FY6998公車,被一持刀歹徒劫持,沿途衝撞街道行人。歹徒邱日輝已被公安機關控制,龍巖市、新羅區兩級檢察機關已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案件正在全力偵破中。

截至2018年12月26日12時,已造成8人死亡、25人受傷,其中新收治3名傷員。

2019年1月28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邱日輝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判處被告人邱日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9年4月10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依法對被告人邱日輝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進行當庭宣判,依法駁回邱日輝的抗訴,維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9年8月1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並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邱日輝執行了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5龍巖公車劫持案
  • 案發時間:2018年12月25日15時20分
  • 案發地點: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
  • 案件傷亡:8人死亡、25人受傷
  • 作案人邱日輝 
案件經過,案件傷亡,案件處置,迅速抓捕,各方處置,初步偵查,領導批示,緊急救援,官方通報,案件審理,檢方介入,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執行死刑,

案件經過

2018年12月25日15時20分,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公交公司閩FY6998公車,被一持刀歹徒劫持,沿途衝撞街道行人,一公車停在馬路上,現場有多名傷者倒地。路面可見多處被衝撞的痕跡,有很多玻璃碎片。一名現場目擊者說,嫌疑人劫持公車從新羅區登高中路一路衝撞至九一南路,長度約三四百米,行人和車輛被撞。據公安機關初步調查,這是一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案件傷亡

截至2018年12月25日17時,該案件造成5人死亡(含1名民警)、21人受傷。
截至2018年12月25日19時,該案件造成5人死亡、22人受傷,一名傷員傷勢較重。
截至2018年12月25日21時,該案件造成8人死亡、22人受傷(其中1人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其餘傷員生命體徵平穩)。
截至2018年12月26日12時,該案件已造成8人死亡、25人受傷,其中新收治3名傷員。

案件處置

迅速抓捕

2018年12月25日下午3時3分,龍巖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民眾報警,新羅區新陂居委會有人持刀殺人,公安幹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隨後將犯罪嫌疑人邱日輝控制。

各方處置

2018年12月25日,案發當地黨委、政府正在全力組織傷員救助工作,歹徒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全力偵破中。
案件發生後,受傷人員被送醫救治,警方封鎖了事發現場的兩條道路。龍巖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已成立醫療救助、事件調查、善後、社會穩定、信息發布等工作組,全力開展後續處置工作。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分別作出批示指示;龍巖市、新羅區兩級全力以赴開展應急處置和傷員救治工作。
龍巖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時間分頭趕赴事發現場和醫院,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傷員救治工作,並立即成立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副組長,下設醫療救治組、事件調查組、善後工作組、社會穩定組、信息發布組5個工作小組,每個小組分別由一位市領導擔任組長。
當前,各小組按分工有序開展工作。醫療救治方面,市區相關醫院已組建傷員救治工作專班,省衛健委協調兄弟市組織醫療專家來岩支援救治工作;事件調查方面,市、區公安部門案件專班正深入開展調查工作;善後工作方面,每位死者都安排一個專門小組做好對應善後工作;社會穩定方面,市、區各有關部門和政法機關已分頭落實維穩措施;信息發布方面,及時、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初步偵查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邱日輝,男,1970年1月出生,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新陂社人,無業人員。2018年12月25日,當地居委會幹部到嫌疑人家中,為其父親拍照辦理優撫證,產生矛盾,因與當地居委會幹部有積怨,犯罪嫌疑人邱日輝持刀殺人,而後劫持公車撞人。案件具體情況在進一步偵查中。

領導批示

案件發生後,福建省委書記于偉國、省長唐登傑高度重視,立即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省衛健委和龍巖市全力救治傷員,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公安部門儘快查明案情,依法處置;各地要加強基層治理、源頭管控,及早發現隱患,排查問題,切實保障“兩節”安全。省領導梁建勇王洪祥田湘利也分別提出具體要求。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洪祥當即趕赴龍巖看望慰問傷員,指導事件處置工作。

緊急救援

事件發生後,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快速派出救護車和醫務人員,開展傷員現場搶救和轉運。龍巖市第一醫院、第二醫院和新羅區人民醫院共收治22名事件傷員,正全力施救。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派出國家醫療專家組指導龍巖劫持公車撞人事件傷員救治工作。國家衛健委表示,已調派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的重症醫學科、神經外科、骨科3名專家組成國家醫療專家組,趕赴當地指導傷員救治工作。
2018年12月26日,龍巖市正繼續全力以赴開展傷員救治工作。福建省衛健委組織的7名專家於25日晚抵達龍巖參與救治工作,國家衛健委組織的3名專家正趕來龍巖。市、區政府為25名傷員逐一組建工作小組,一對一開展救助服務,全力做好保障。針對部分傷員心理障礙問題,已組織心理干預團隊介入治療。8名死者身份已全部核實,各項善後措施正在積極落實中。

官方通報

2018年12月27日,福建省龍巖市官方通報,在國家級、省級及市級醫療救治專家的共同努力下,龍巖“12·25”事件危重傷員、重傷員等所有傷員均得到有效救治,當前生命體徵平穩,正逐步恢復。
通報稱,截至27日中午12時,龍巖市第一醫院二名傷員和市第二醫院一名傷員已康復出院,預計下午龍巖市第一醫院和市第二醫院還將各有一名傷員辦理出院。當前,龍巖市第一醫院還有9名傷員,市第二醫院還有4名傷員,龍巖人民醫院還有6名傷員,龍巖博愛醫院還有3名傷員。國家、省、市三級專家繼續針對每一位傷員精心制定救治方案,指定醫務人員具體負責,確保每個傷員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案件審理

檢方介入

2018年12月25日,龍巖市、新羅區兩級檢察機關已第一時間及時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

一審判決

2019年1月28日,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邱日輝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邱日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2月25日,龍巖市新羅區發生一起持刀殺人並劫持公車沿街衝撞,造成多人傷亡的嚴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邱日輝被當場抓獲。龍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邱日輝犯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邱日輝犯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犯罪手段極端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二審裁定

2019年4月10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在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對被告人邱日輝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進行當庭宣判,依法駁回邱日輝的抗訴,維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25日,抗訴人邱日輝因個人不合理要求未得到滿足而產生泄憤報復惡念,先後在家中、社區居委會辦公樓及公車上持刀殺人,並劫持公車在市區道路上駕車撞人,致多人傷亡和公私財產重大損失。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邱日輝提出的原判定性不當和部分事實認定錯誤的抗訴理由不能成立,遂依法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通過遠程視頻連線旁聽了庭審,認真聽取合議庭的評議意見並進行了充分討論。

執行死刑

2019年8月1日上午,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並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邱日輝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邱日輝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駕駛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衝撞、碾壓車輛和行人,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邱日輝因不合理私慾未得到滿足,採取極端手段報復社會,致多人傷亡,並造成重大公私財產損失,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懲處。
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邱日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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