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深圳打工女楊思仙割喉案

12·16深圳打工女楊思仙割喉案

2014年12月16日,在深圳打工的17歲侗族姑娘楊思仙在晚上11時許倒在了回家路上,她的致命傷在脖頸處。來自醫院的訊息顯示,楊思仙是被割破動脈,失血過多而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6深圳打工女楊思仙割喉案
  • 外文名:12 · 16 Shenzhen working girl Yang Sixian cutthroat case
  • 遇害人:楊思仙
  • 遇害年齡:17歲
  • 遇害人民族:侗族
  • 地點:晚上11時許倒在了回家路上
  • 嫌疑犯:投案杜某
  • 時間:2014年12月16日
  • 事件性質:兇殺
  • 傷亡人數:1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監控錄像,家屬講述,遇害女孩,處理結果,反思評論,

事件背景

2014年12月16日,在深圳打工的17歲侗族姑娘楊思仙在晚上11時許倒在了回家路上,她的致命傷在脖頸處。來自醫院的訊息顯示,楊思仙是被割破動脈,失血過多而亡,隨身帶的手機和皮包都在。歹徒的作案動機成疑,警方沒有透露相關信息,稱正在全力破案中。

事件經過

監控錄像

事後警方查看監控錄像,發現在楊思仙與表嫂的身後,有一個身穿米黃色上衣的男子悄然跟隨,兩名女子全然不知危險隨時降臨。她們回家前,還到工廠附近的餐店吃了夜宵,之後手挽手往家的方向走去。當晚11時許,當兩人走到距離水官高速高架橋大約六七十米的地方,那名男子從楊的身後靠近,用一隻手勒住楊的脖子,走在楊身右的表嫂聽到男子嘟噥了一句什麼,但緊張的她沒有聽清,她本能地跳開三步,驚恐地注視,她感覺對方手裡拿著刀,於是跑走。
遇害位置遇害位置
據楊思仙的表嫂吳女士稱,她當時一路跑到了離案發現場四五十米的地方,在這裡她遇到一名微胖的中年男子,吳女士向他求救,“前面有打劫!”她結結巴巴地跟那名男子說,那名男子沒有反應。無助的吳女士又繼續向前跑,在距離案發地100米外的地方,她遇到了另一名男子願意藉手機給她,讓她打電話報警。吳女士的手機忘在了家裡,於是她接過手機,打給了自己的丈夫。吳的丈夫之後從1公里外的家裡趕過來,兩人會合往事發地點趕,“距離事發不到幾分鐘的時間。”但是楊思仙已經倒在了血泊中,血噴了一地。120急救車趕到後,醫生下車翻過楊的身體,跟吳女士夫婦說道:“沒得救了,已經斷氣了。”

家屬講述

思仙的表嫂吳女士講述事發情況時,幾次眼紅流淚,泣不成聲。在楊思仙的住處記者看到,房間約20平米,陳設十分簡單。一張床、一個衣櫃、一張桌子,靠窗處被隔出一小塊面積,作為廚房和衛生間。雖然簡陋,卻顯得很乾淨。床上被套上繡著“女孩的生活”幾個字,床邊牆壁上貼著卡通圖紙。表嫂吳女士說,思仙之前住在7樓,牆壁上也是被貼得花花綠綠。床邊的桌子上放著一面鏡子,邊上是思仙沒有完成的十字繡,上面繡的是一對青年男女偎依在一輛轎車邊,邊上配著一行字:親愛的,你是我眼中的蘋果。吳女士
痛心的表嫂痛心的表嫂
思仙繡品思仙繡品
說,思仙在潮州的時候談過一個男朋友,後來對方回老家,已經結婚。到了深圳後,思仙一門心思放在工作上,沒有空談戀愛。思仙跟母親說,她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下一場戀愛,她會到二十五六歲再談。接下來的目標是籌錢,她不會打一輩子工,等籌夠了錢,就回家做點生意。
在親屬眼中,楊思仙是個誠實、善良、可愛的姑娘,一心只想著家裡過得好一點。據悉,她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17歲的她家中排行最小,卻很懂事。她一個月的工資只有2000塊錢,但每個月都會把其中1000塊錢寄回家,剩下的1000塊錢,除了350元房租,加上其他生活上的花費,基本沒有剩餘。

遇害女孩

楊思仙年僅17歲,貴州凱里劍河人,侗族人。2014年3月,她從潮州來到深圳打工,經親友介紹,進入一家珠寶廠做珠寶雷射列印的工作。16日晚10點半,楊思仙下班回家,與她同行的是她的表嫂吳女士。吳女士說,每晚下班後楊思仙都會循著步行回家,大約1.4公里。這段路有點荒涼,路的一邊是一人多高的荒草,路燈落在人行道上,光線大半被行道樹擋住,視野顯得有些昏暗。
楊思仙楊思仙

處理結果

2014年12月27日晚21時許,嫌疑人杜某(男,22歲,湖南人)向警方投案自首。杜某交代,其患有抑鬱症,於本月12日從東莞來到深圳龍崗打工作,但因多次應聘失敗,心生憤恨導致心理扭曲,本月16日晚,杜某在案發地附近偶遇楊某並一路尾隨,後用裁紙刀將楊某殺害,作案後,杜某東躲西藏,但面對警方大面積的排查追捕和懸賞通告,終因心理壓力巨大投案自首。目前此案在進一步調查中。

反思評論

出現這些情況有人認為與許多女大學生不經世事,她們缺少社會經驗,她們對社會了解不夠深有關。許多年輕幼稚的剛出校門的外出務工人員,為了一份理想和家庭責任,付出了辛酸的血與汗,付出了痛苦的血與淚。17歲的楊思仙就是這樣一個未成年人,她付出了年輕的生命,在花一樣的年齡凋謝,令人痛惜。我們在為這些女孩的不幸經歷感到痛惜之時,更不禁要問,女孩頻頻受到侵害,誰來保護她們的安全?
我國處於轉型期,影響穩定因素繁多,社會矛盾高發多發。相對男性而言女性在社會糾紛事件中相對要弱一些。這就需要家庭的保護、社會的保護、法律的保護及學校的教育形成合力。家庭的保護主要加強監護人的責任,家庭的呵護讓女孩子從小遠離危險區域;社會的保護需要加大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一方面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加快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減少社會矛盾,還要倡導見義勇為,為女孩們提供一個和諧的生長環境;法律的保護重在立法執法層面上針對女孩子成立一套法律法規進行保護;學校和教育部門需要教育在校或者剛出校門的學生一些社會生活的知識。此外還需要她們的自我保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危險地區不去,混亂地區不入,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確保女孩子人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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