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9年

歷史紀年

公元1149年,南宋紹興十九年;己巳蛇年);西夏天盛元年大理大寶元年皇統九年天德元年西遼鹹清六年越南大定十年日本久安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49年
  • 歷史紀年:南宋紹興十九年
  • 皇統九年三月皇統九年(1149)三月辛丑
  • 皇統九年五月:金殺張鈞
通鑑記載,歷史大事,

通鑑記載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九年(金皇統九年,十二月,改天德元年。己巳,一一四九年)
春,正月,甲申朔,帝以太后年七十,即宮中行慶壽禮。
丁亥,詔信陽軍撥隸淮西。
己丑,北使召守忠等辭行,置酒垂拱殿。時在上辛祈谷致齋之內,禮官援治平故事請用樂,從之。自是以為例。
戊戌,金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宗賢罷。以領行台尚書省事勖為太師、領三省事,以同判大宗正事充為尚書左丞相,亮兼元帥。
亮生日,金主使近侍大興國賜物,皇后亦有所附賜,金主知之,不悅,杖興國百,追還其賜物。亮由此愈不自安。充,宗乾長子也,尋薨。
丙午,金以右丞相亮為左丞相,以判大宗正事宗本尚書右丞相,以左副元帥宗敏為都元帥,以南京留守宗賢為左副元帥兼西京留守。己酉,宗賢復為太保、領三省事。
二月,甲寅,金以會寧牧唐古辨復為尚書左丞,以尚書左丞稟為行台平章政事
甲子,復置雷州遂溪縣。
庚辰,帝謂輔臣曰:“每歲市馬,悉付鎮江王勝軍而未見孳生之數。宜分送諸軍,仍立賞罰。”於是歲發川馬二百匹進御,而以四千匹付江上諸軍,鎮江、建康、荊、鄂軍七百五十,江、池軍各五百,又以秦馬三千五百付三衙,殿前司千五百,馬、步各千。自是歲為定例。
三月,癸未朔,日有食之,陰雲不見。帝不視事,百官守職,過時乃罷。
甲申,詔:“皇太后慶壽,親屬各進官一等,慈寧殿官推恩有差。”
庚子,帝諭大臣曰:“淮甸久平,宜加經理。民復業者,令守令多方恤之,使盡力田畝,數年後方可起稅。”
辛丑,金以尚書右丞相宗本中書令,以左丞相亮為太保、領三省事。
亮益求名譽,引用勢望子孫,結其歡心,金主不悟。
甲辰,詔責授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鄭剛中,許用議減,特免禁錮,移封州安置。
初,秦檜怒剛中不已,捕其子右承務郎良嗣,與將吏賓客即江州同系,遣大理寺丞湯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鞫其事,掠治無全膚。獄成,剛中坐任四川宣撫副使日,被旨收捉過界偷馬盜賊,全不遵奉,凡事乾邊界,常是懷奸異議,陰與見罪籍人符合交通,沮害國事;又,輒違朝命,出賣度牒,收錢五十五萬餘緡;又,專輒起置錢監鑄錢,擅便支使;及違法請過供給廚食等錢一萬三千餘緡入己;剛中欲並都轉運司入宣司,遂將錢物贈移士人,令赴行在上書開陳,既並運司,違法私使過錢十二萬餘緡;及有詔置總領錢糧官,剛中不喜,豫作緣故,收樁隱匿,計四千餘萬緡;又欲歸怨朝廷,乃說諭統兵官,令為總領,盡數交並錢物,無可送遺;及被旨令赴行在,乃忿怒遷延,收匿札子,不即起發,多帶官物,在路妄用;法當死,特有是命。良嗣貸死,送柳州。右朝請郎張漢之,嘗主管宣撫司機宜文字,坐依隨剛中,亦除名,送賓州編管。右奉議郎趙士禡,嘗通判荊南府,坐不即拘收剛中隨軍錢物,特除名。右武大夫、開州刺史、御前中部統領官張仲,亦坐依隨剛中,追橫行一官,勒停,送本軍自劾。即日擢允恭尚書刑部員外郎,仲堪倉部員外郎。
剛中至貶所,守臣左朝請郎趙成之希檜意,每窘辱之,剛中竟卒於貶所。
夏,四月,乙卯,權禮部陳誠之,權知合門事孟思恭,賀金主生辰還。秦檜白帝曰:“大金書詞丁寧,盟好甚切。”帝曰:“此番待奉使愈周至,館舍極宏壯,思恭等所得馬亦皆上駟,可知其永好之意也。”
戊辰,日左右生青赤黃珥,太白犯月。金國太史言不利於君,大臣將作亂。壬申,金京師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有火入金主寢殿,燒幃幔,金主趨別殿避之。丁丑,有龍斗於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風壞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飄十數里,死傷者數百人。
五月,甲申,創太廟齋殿。
乙酉,戶部員外郎周莊仲請復蜡祭之禮。其禮,東西方百神視感生帝,南北方視岳瀆,皆以臘前一日祭之。
戊子,金殺翰林學士張鈞
時金主以天變,欲下詔罪己,命鈞視草。鈞意謂奉答天戒,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乾天戒”及“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參知政事蕭肄素惡鈞,乃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者,弗曉人事;眇者,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金主大怒,命衛士拽鈞下殿,搒之百,不死,以手劍剺其口而醢之。賜肄通天犀帶。
是日,曲赦上京囚。
金主問群臣曰:’張鈞謗訕,誰使為之?”左丞相宗賢曰:“太保實然。”金主不悅。庚寅,出太保亮領行台尚書省事。
亮道過北京,謂同知留守事蕭裕曰:“我欲就河南建立位號,先定兩河,舉兵而北,君為我結諸明安以應我。”定約而去。
庚子,金主使龍虎衛上將軍、殿前左副都點檢唐括德溫,昭武大將軍、四方館使高居安,來賀天申節。
六月,辛亥朔。故事,宗廟時祠,以宗室觀察使以上充初獻,刺史以上充亞獻、終獻。其後以宗室數少,乃請初獻以防禦使以上,亞、終獻以遙刺以上。至是正任止三人,壬子,大宗正司請權以遙團以上充初獻,將軍以上充亞獻,許之。
己未,金以都元帥宗敏太保、領三省事兼左副都元帥,左丞相宗賢兼都元帥。
辛酉,右朝奉郎朱同知南雄州,代還,言嶺南無醫,凡有疾病,但求巫祝鬼,束手待斃,請取古今名方治瘴氣者集為一書,頒下本路,從之。
秋,七月,辛巳,左中奉大夫楊惇知舒州,代還,請戒監司、守臣修水利,詔付戶部。帝曰:“平江堤堰不修,歲輸米比舊虧十萬斛。臨安西湖,民間灌溉所資,其利不細,歲久亦填污,宜悉令修治。”
八月,庚戌朔,昭信承宣使鎮江府駐答刂御前諸軍統制王勝卒,謚毅武。
癸丑,復泰州興化鎮為縣。
庚申,金以劉筈司空,行台右丞相如故。
宰臣議徙遼陽、渤海之民於燕南,從之。侍從高壽星等當遷,訴於皇后,後以白金主。金主怒議者,杖平章政事秉德,殺郎中薩哈。辛酉,宗正寺丞王葆言:“國家設法,應女戶、單丁與夫得解舉人、太學生並免丁役,蓋本先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頃議者歷陳丁役之弊,遂有募人充役指揮。臣謂進納雜流之人,物力高強,雖系單丁,自應雇募,至若前項三色亦令雇募,似為矯枉之過。且女戶而無子孫,與雖有子孫而年在幼弱,皆窮民之無告者,若遽使當力役之事,則公私所費,必倍於豪強。故昨來指揮,寡婦有男為僧、道成丁者,並許募人充役,正恐奸民旋行規避爾。今州縣之間,舞文以虐無告,則或指遠適之緇黃為某氏之子孫,初不以存亡為別也,因使寡婦守志者,不免於執役困悴之患,其勢迫而行者,家貲產業或破坏於後夫之手,是豈朝廷勤恤民隱之本心乎!得解舉人名已登於天府,今乃同籍於役人;太學生身已隸於上庠,今乃心累於執役。是二者,其家或有兼丁,則力役自不妨充募,若乃單孓一身而奮身庠序者,不得自別於齊民,甚非陛下仁先孤寡、貴肄多士之意。望特詔有司重加省定,庶幾孤寡得所而士知愛重。”帝曰:“單丁、女戶,舊法免差役,後以許免者多,有司遂有雇募之請。宜令戶部詳其的確利害來上。”葆,崑山人也。既而本部請女戶無子及得解舉人、太學生單丁,並免身役,即特旨及因恩免解人,聽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從之。
丙寅,太常少卿張杞充大金賀正旦使,武節大夫、和州團練使、知合門事趙述副之;直秘閣、知臨安府湯鵬舉司農卿,充賀生辰使,右武大夫、吉州刺史、帶御器械石清副之。通好後,以庶官出疆自此始。
甲戌,詔以景靈宮繪像功臣之副藏於天章及秘閣,復故事也。
九月,辛卯,惠州刺史、知合門事宋籛充大金賀正旦副使,以趙述疾告也。
丙申,金復以領行台尚書省事亮為平章政事。亮行至良鄉,召還,未測金主意,大恐。既至,金主復任之,而亮逆謀益切。
初,左丞唐古辨,右丞相秉德,以被杖怨金主,與大理卿烏達謀廢立,烏達以告亮。它日,亮與辨語及廢立事,曰:“若舉大事,誰可立者?”辨曰:“其胙王元乎?”問其次,曰:“鄧王子阿林。”亮曰:“阿林屬疏,安得立!”辨曰:“公豈有意耶?”亮曰:“果不得已,捨我其誰!”於是旦夕相與密謀。
左衛將軍特斯疑之,以告皇后曰:“辨等每竊竊私議,竊疑之。”後以告金主。金主怒,召辨謂曰:“爾與亮謀何事?將如朕何!”杖之,餘釋不問。
戊戌,金以右丞相宗本為太保、領三省事,以左副元帥宗敏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平章政事秉德為尚書左丞相兼中書令,以司空劉筈為平章政事。
庚子,金以御史大夫宗甫參知政事
金平章政事亮,以胙王元有人望,欲除之。會河南軍士孫進自稱皇弟阿禪大王,金主疑皇弟二字或在元也,使特斯鞫之,元狀。亮怨特斯泄其謀,而知金主有疑元心,乃上言:“孫進反有端,不稱它人,乃稱皇弟大王。陛下弟止有元及扎拉耳,特斯鞫不以實,故出之。”金主以為然,使唐古辨、蕭肄按問特斯,特斯自誣服故出元罪。十月,金主殺其弟北京留守胙王元安武軍節度使扎拉及左衛將軍特斯。亮乘此擠阿林,殺之。阿林弟達蘭,金主本無意誅之,亮曰:“其兄既已伏誅,其弟安得獨存!”又殺之。金主以亮為忠,益信任之。遂降詔大赦。
丙辰,右承議郎、知新州張棣提舉荊湖北路常平茶鹽公事,以其再劾胡銓也。至官一日卒。
時責授濠州團練副使洪晧在英州,閩人右承務郎倪譽為守。譽老矣,內無奧主,聞棣以巧中遷客取使節,欲效之,即使兵馬都監伺其隙,捕晧家奴置獄中,釀成其罪。未及發而譽死,事乃解。
降授文州刺史辛永完,勒停,送肇慶府編管。
永宗為湖南馬步軍副總管,居邵州。永宗以嘗立軍功,給真俸。守臣右韓散郎石稽中,知永宗為秦檜所惡,劾其冒請全俸,當計以贓,請下守臣閱實。稽中先以計取永宗所受御札送檜矣,永宗由是不能自明,詔稽中依條追理。稽中選郡僚之苛刻者籍其家,一簪不得留。既而稽中語其僚曰:“前赴其家燕集,以一器酌壽,今此器不見,豈隱之耶?”其殘刻如此。
己巳,初復諸陵?贊宮薦新之禮,用太常博士晉陵丁婁明請也。
癸酉,金以翰林學士完顏京為御史大夫
金皇后費摩氏專政,性妒忌,挾制金主,故金主多以忿怒殺人。十一月,金主以積忿殺後,召胙王妃薩摩入宮。既而又殺德妃烏庫哩氏、瓜勒佳氏、張氏,於是宮中近侍皆懼矣。
辛卯,帝親饗太廟,至欞星門,降輦,步趨齋殿,虛小次不入。壬辰,合祀天地於南郊,大赦。
甲辰,詔諸郡行鄉飲酒之禮以取士。
先是司農卿湯鵬舉言:“舉人多冒貫求試,請於未下科詔前,令州縣長吏籍定來歲當應舉人名,州縣學職事覆實,申教授預先引保,委無偽冒,然後許赴鄉飲酒。若臨時投狀射保者,並不收試。”事下禮部。至是頒行焉。
金主出獵。十二月,己酉朔,還京。
壬子,軍器監王會權尚書兵部侍郎。
金平章政事亮,與其黨既定逆謀,欲得護衛圖克坦額埒楚克、布薩思恭、近侍局直長大興國為內應。亮先以女許字額埒楚克之子,而思恭微賤時為宗乾所周恤,擢置宿衛,亮知其懷舊恩,密謂之曰:’我有一言欲告君久矣,恐泄於人,未敢也。”思恭曰:“肌肉之外,皆先太師所賜。苟有補於大王,死不敢辭。”亮曰:“主上失道,吾將行廢立,必得君為助乃可。”思恭許之。亮復以告額埒楚克,額埒楚克素凶暴,聞之甚喜,曰:“何不早告我!廢立之事,亦男子所為。主上不能保天下,人望所屬,惟在阿家。今日之謀,乃我素志也。”
亮既結護衛,而金主所親信惟大興國,未嘗輕去左右,每逮夜,金主就寢,興國時從主者取符鑰歸家,主者即以付之,聽其出入以為常。先是興國嘗薦羅卜藏於亮,亮用為令史,乃使羅卜藏結興國。既而知其可與謀,乃邀至臥內,令解衣,欲與之俱臥,意有所屬者。興國固辭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亮曰:“主上無故殺胙王元,又殺皇后,乃以元財賜阿蘭,既又殺阿蘭,遂以賜我,我深以為憂。”興國曰:“是固可慮也。”亮曰:“朝臣旦夕危懼,皆不自保。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賜物,君遂被杖,我亦見疑,主上嘗言會須殺君,我與君皆將不免。寧坐待死,何如舉大事?我與大臣數人計已定矣。”興國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緩也。”乃約以初九日起事。
丁巳夜,布薩思恭、圖克坦額埒楚克內直,亮及其妹夫圖克坦貞及秉德、烏達等會於唐古辨家。辨因置饌,眾皆恇懼不能食,辨獨飽食自若。二鼓,興國竊符,矯詔開宮門召唐古辨,守門者以辨為金主之駙馬,不疑,內之,亮等懷刃隨入。及殿門,衛士覺其異,辨等抽刃劫之,莫敢動。至寢殿,金主聞步履聲,咄之,眾皆卻立。思恭曰:“事至此,不進得乎!”乃相與排闥而入。金主索榻上常所置佩刀,已為興國先取投榻下矣。額埒楚克先持刃進弒,思恭次之,金主僕,亮復刃之,血濺其面及衣。
秉德意尚未有所屬,思恭曰:“始者議立平章,今復何疑!”乃奉亮坐眾前,稱萬歲。詐以金主將立後召諸王、大臣,曹國王宗敏聞召,懼不敢往,葛王褒曰:“叔父今不及往,明日如何相見?”宗敏入宮,亮欲殺之,尚猶豫,以問左右,烏達曰:“彼,太祖子也,不殺之,眾人必有異議。”乃使思恭刃擊宗敏,左右走避,膚發血肉,狼藉遍地。葛王見宗敏見殺,問曰:“曹王何罪而死?”烏達曰:“天許大事,尚已行之,此蟣虱爾,何足道哉!”宗賢聞召,謂人曰:“主上必欲立胙王妻為後,我當力爭之。”既至,被執,猶以為立後事,曰:“誰能為我言者?我死固不足惜,獨念主上左右無助耳。”
亮既即位,廢前主為東昏王,以秉德為左丞相兼侍中,以左副元帥唐古辨為右丞相兼中書令,以烏達為平章政事,布薩思恭為左副點檢,以圖克坦額埒楚克為右副點檢,圖克坦貞為左衛將軍,大興國為廣寧尹。於是自太師、領三省事完顏勖等二十人,進爵增職各有差。
己未,金大赦,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賜秉德等錢、絹、牲畜有差。
金主召參知政事蕭肆,詰之曰:“學士張鈞何罪被誅?爾何功受賞?”肄不能對。金主曰:“朕殺汝不難,人或以為報私怨也。”於是除名禁錮。
壬戌,帝恭謝景靈宮。
甲子,金主誓太祖廟,召秉德、辨、烏達、思恭、額埒楚克、興國六人,賜以誓券。
金主將謁廟,以芮王亨為右衛將軍,密諭之曰:“朕以太宗諸子過強,以卿材武,備左右耳。”亨,宗弼子也。
丙寅,金以燕京路都轉運使劉麟為參知政事
癸酉,金太傅、領三省事蕭仲恭、尚書右丞稟罷,以行台尚書左丞溫都思忠為右丞。
乙亥,金主追尊其父宗乾為皇帝,廟號德宗,名其故居曰興聖宮。
是月,責授濠州團練副使解潛卒。
潛以不附和議為秦檜所斥,既歿,喪不得歸。後檜死,乃得歸葬。

歷史大事

金以完顏亮領三省事
皇統九年(1149)三月辛丑,金以左丞相完顏亮為太保,領三省事。亮系金太祖庶長子宗乾第二子,本名迪古乃。皇統八年(1148)六月,為平章政事。十一月,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十二月,為尚書右丞相。九年(1149)正月,復為尚書左丞相。亮一貫結黨營私,內蓄窺伺皇位之謀。至是,更是利用職權,引用勢家望族子弟,樹己威望,以便篡位。
金殺張鈞
皇統九年(1149)五月,金熙宗因雷電震壞宮殿,火燒寢室,命翰林學士張鈞起草肆赦詔書,內有。惟德弗類,“上千天戒”及“顧滋寡昧,眇予小於”等語。參知政事蕭肄平素厭惡張鈞,見後即譯奏道:“弗類,乃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者,弗曉人事;眇者,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此乃漢人以文字罵主上。”金熙宗聽後大怒,下令殺張鈞,並追查指使之人。左丞相宗賢說是太保亮。庚寅,亮被貶為領行台尚書省事。
金熙宗大殺貴族大臣
完顏宗弼(兀朮)死後,金廷內爭紛然。金熙宗無法控制政局,遂遷怒於大臣。皇統九年(1149)八月,熙宗殺左司郎中三合,杖平章政事秉德。又疑其弟胙王元與河南起義軍有關。十月,殺弟元、弟查刺和左衛將軍特思。十一月,因不滿裴滿後干政,殺裴滿後及妃嬪多人。戊子,又殺完顏奭子阿懶和撻懶。朝中貴族大臣因之人人自危。
金海陵王完顏亮金熙宗
十二月,金海陵王完顏亮金熙宗,改皇統九年為天德元年,殺曹國王完顏宗敏、左丞相完顏宗賢
第二次十字軍東征1145年1149年)是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成功占領耶路撒冷之後,為了回響耶路撒冷王國的請求與教廷號召,由路易七世康拉德三世率領發起保衛聖地耶路撒冷的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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