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11·4泉港碳九泄露事件)

11·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

11·4泉港碳九泄露事件一般指本詞條

2018年11月4日凌晨,福建泉州碼頭的一艘石化產品運輸船發生泄漏,69.1噸碳九產品漏入近海,造成水體污染。 2018年11月5日,泉港區農林水局發布《關於暫緩起捕、銷售、使用轄區肖厝村海域水產品的緊急通知》,稱待水產監測報告出來後再做決定。

截止2018年11月8日17時,泉港區醫院共接診此類患者52名,其中門診就診42名,住院留觀10名。其中1人入住ICU,經過專家組會診後,予抗感染等治療,病情平穩,已轉入普通病房繼續觀察治療。其餘9名住院患者中,入院時均有不同程度的頭暈、噁心等症狀,收治後症狀有了明顯改善,病情好轉。

2018年11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泉港碳九泄漏事件處置和事故調查最新情況,東港石化實際泄漏碳九69.1噸。11月27日,福建7名泉港碳九泄露事故相關責任人被批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
  • 事件地點:福建泉州碼頭
  • 事件時間:2018年11月4日凌晨
  • 造成影響:水體污染
事件起因,事件經過,事件傷亡,事件處置,處置流程,官方通報,情況續報,水樣監測,新聞發布會,依法批捕,提起公訴,事件原因,

事件起因

2018年11月3日16時左右,“天桐1”油輪靠泊泉州市泉港區東港石化公司碼頭。19時20分,開始從東港石化碼頭輸油管道進行工業用裂解碳九的裝船作業;
11月4日凌晨0時51分,輸油管出現跳管現象;
11月4日凌晨1時13分,東港石化碼頭作業人員巡查時發現:裂解碳九泄漏。
11月4日凌晨2:00許,處置單位趕到碼頭進行污油回收。
11月4日凌晨3:00左右,泉港區環保局接到部分民眾投訴。
11月4日凌晨4:30圍油欄內清污作業基本結束。但部分污油向鄰近的肖厝海域移動,泉港部分區域空氣出現刺鼻性氣味。
作業人員立即採取停泵、關閥措施,至凌晨1時23分泄漏停止。
同時,立即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迅速到碼頭進行污油回收,凌晨2時許,處置單位趕到碼頭,開始污油回收,至凌晨4時30分,圍油欄內清污作業基本結束。但部分污油受風向影響,向鄰近的肖厝村海域移動,泉港部分區域空氣出現刺鼻性氣味。

事件經過

2018年11月4日凌晨,福建泉州碼頭的一艘石化產品運輸船發生泄漏,69.1噸碳九產品漏入近海,造成水體污染。根據涉事石化公司的通報,在裝卸作業時,因軟管墊片老化、破損,故而發生碳九泄漏,這是一場典型的“人禍”。
11·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

事件傷亡

2018年11月4日以來,泉港區醫院陸續接診來自該區南埔、後龍沿海一帶的52名疑似接觸碳九泄漏的民眾。此類患者的主訴主要為“接觸刺激性氣體後身體不適”,其主要症狀為頭暈、噁心、嘔吐、咽部不適。泉港區醫院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裂解碳九的治療方案組成醫療小組,開通綠色通道,方便民眾就醫,同時增調醫療力量,並根據此類患者的症狀及病情輕重程度,分類(門診治療或住院留觀治療)予以處理。
截止2018年11月8日17時,泉港區醫院共接診此類患者52名,其中門診就診42名,住院留觀10名。42名門診就診患者,經過相關檢查及對症處理後,症狀改善,門診隨訪。10名住院留觀患者中,其中一名在事發水域溺水,出現吸入性肺炎,第一時間收住ICU(重症監護病房),經過專家組會診後,予抗感染等治療,病情平穩,已轉入普通病房繼續觀察治療。其餘9名住院患者中,入院時均有不同程度的頭暈、噁心等症狀,收治後症狀有了明顯改善,病情好轉。區衛計部門、泉港區醫院將密切關注相關患者的病情變化,同時全力積極做好後續治療。

事件處置

處置流程

2018年11月4日凌晨,泉港區農林水局發布《通知》,只是要求暫緩捕撈、銷售和使用污染水域的水產品,對泄漏物可能的致害後果,沒有任何風險提示,甚至連泄漏物的名稱也未通報。而在涉事石化公司的《承諾書》中,同樣沒看到基於化工品對身體、環境的明確警示,讓漁民無法以正確的方式及時止損。
2018年11月5日,泉港區農林水局發布《關於暫緩起捕、銷售、使用轄區肖厝村海域水產品的緊急通知》,稱待水產監測報告出來後再做決定。
2018年11月8日夜間,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泉州市政府就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碼頭化學品泄漏情況進行通報。泉州市政府表示,截至8日15時,當地共出動船舶400多艘次、人員2500多人次,投放吸油氈732袋、清油劑70桶開展油污吸附,受影響海域漂浮的油污已基本完成清理;繼續出動船舶和人員對岸邊、漁排等隨潮水起落的殘留油污進行吸附,此項工作仍在繼續。
此外,2018年11月4日9時,福建省海洋與漁業監測中心在養殖區抽取3個樣品進行初檢,根據檢測規程需連續兩周檢測無裂解碳九殘留物,方可解除管制。為確保食品安全,泉港區已暫緩受影響海域網箱養殖水產品起捕、銷售、食用。

官方通報

泉港區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化學品泄漏事件最新進展及處置情況
一、事故調查。泉州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監局、公安局、環保局、湄洲灣港口管理局、總工會、監察委、檢察院等單位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勘察現場、將油輪上的監控設備做司法鑑定,對事故發生原因開展調查。公安機關對事件發生時涉事4名企業人員進行依法調查取證。目前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二、油污清理。11月9日,再次出動人員400餘人次,出動船隻60多艘次,繼續對岸邊、漁排等區域的殘留油污進行清理,重點為漁排區域裡的受污網箱及浮球。
三、環境監測。(1)海洋水質狀況。泉州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9日繼續對肖厝網箱養殖區及界山鎮、後龍鎮、峰尾鎮附近海域開展水質監測,並增加對山腰鹽場附近海域進行水質監測。肖厝碼頭海域監測點及惠嶼島周邊1個監測點海水石油類處於第三類水質範圍,化學需氧量處於第一類海水水質範圍;轄區其他海域的10個監測點海水石油類處於第一(二)類海水水質範圍,化學需氧量處於第一類海水水質範圍。(2)大氣狀況。泉州市環境監測站應急監測,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9日監測結果為:上西村(11時)0.1612mg/m3,峰前村(11時)0.1193mg/m3,肖厝村(11時)0.1735mg/m3,肖厝村(12時)數據為0.1416mg/m3,肖厝村(15時)數據為0.0597mg/m3。
四、嚴格肖厝村海域水產品管控。(1)市、區兩級海洋與漁業執法人員對肖厝村海域和碼頭實施24小時巡查值守,禁止肖厝村海域水產品采捕上岸;(2)繼續開展肖厝村水產品質量抽樣檢測;(3)執行最嚴格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儘快組織國內專家對肖厝村水產品安全進行風險評估;(4)對肖厝村海域少量死亡的水產品集中衛生填埋處理。
五、水產養殖損失理賠。截至9日下午,涉及的152戶99單元漁排已全部清點登記,具體養殖品種、規格、數量正在統計匯總。現已協調福建省水產研究所儘快對事件造成漁業損失開展調查評估。市、區兩級政府將督促涉事企業承擔應有的損失賠償。
六、住院診療。截至9日下午,原住院治療10名,經治療1名出院,9名病情明顯好轉。今天下午新增住院病人1例,病情較輕。
七、民眾工作。持續深入開展民眾接待和入戶走訪工作,在肖厝防汛大樓設定民眾接待室,區、鎮領導接待民眾來訪,協調落實民眾訴求。同時,組織5個小組重點走訪部分漁民、養殖戶、住院民眾、困難戶和受影響較重的民眾,通報處置進展,聽取意見,疏導民眾情緒。

情況續報

2018年11月14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東港石化碳九泄漏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續報。續報稱,警方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刑事拘留3名東港石化公司人員、4名“天桐1號”油輪人員。續報指出,截至2018年11月14日17時,累計完成漁排油污清理6615格(總計6713格,其中有98格未受污染,不用清理)。至此,吸附在漁排上的油污清理任務已全部完成。此外,已完成第6個下沉漁排修復加固。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政府新聞辦介紹,泉港區醫院住院留觀的患者剩下2名,未新增住院留觀患者。

水樣監測

2018年11月14日,在泉港1號至3號監測站點,抽取水樣中的特徵有機污染物檢出濃度分別為0.014mg/L、0.009mg/L、0.006mg/L,比4日分別下降91%、97.6%、81.4%。12日採樣的養殖水產品中的特徵有機污染物檢出濃度分別為0.848mg/kg、0.102mg/kg、0.026mg/kg,比4日分別下降40.3%、88.1%、84.7%。
最新水樣中篩查出的特徵有機污染物為雙環戊二烯,養殖水產品中篩查出的特徵有機污染物包括以芳香族化合物為主的多種石油類物質,如苯乙烯、萘、α-甲基苯乙烯、雙環戊二烯等。

新聞發布會

2018年11月25日下午,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泉港碳九泄漏事件處置和事故調查最新情況。
泉州市市長王永禮通報稱,經調查組調查,泉港裂解碳九泄漏事故涉事企業安全生產隱患嚴重,泄漏事件發生時存在違規作業。發生泄漏事件後,企業要求中層以上員工統一口徑,隱瞞泄漏數量,並惡意串通碼頭船隻統一口徑。
包含涉事企業東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內的7人被採取強制措施。

依法批捕

2018年報11月27日據福建檢察訊息,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東港石化公司員工陳某山、劉某山、徐某清,以及“天桐1號”化工船作業人員林某定、葉某彪批准逮捕;以涉嫌謊報安全事故罪對東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仁、常務副總經理陳某芳批准逮捕。

提起公訴

2019年6月12日,據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訊息,日前,泉州市泉港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泉港碳九泄漏事故8名相關責任人員提起公訴: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和謊報安全事故罪依法對東港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仁、副總經理雷某華、常務副總經理陳某芳提起公訴。以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東港石化公司員工徐某清、劉某山、陳某山以及“天桐1號”化工船作業人員葉某彪、林某定提起公訴。

事件原因

2018年11月8日晚,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通報稱,事件原因是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執行工業用裂解碳九裝船的船舶與碼頭連線軟管處發生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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