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17時35分,海口石龍壩水電站廠區發生一起劫持人質案件。經警方積極處置,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受害人已送往醫院診治。11日17時35分,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接民眾報警稱:在海口石龍壩水電站廠區有一男子持刀劫持一女子。案件發生後,西山分局立即啟動重大刑事案件處置預案,指揮中心、刑偵、治安、巡特警大隊警力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在石龍壩電廠門口一水塘邊,發現一男子將一女子按倒在地上,手持一把水果刀騎坐在女子身上,情緒激動地衝著民警大聲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1雲南昆明劫持人質案
- 發生時間:2011年1月11日17時35分
- 發生地點:海口石龍壩水電站廠區
- 處理單位:西山分局海口派出所
- 犯罪嫌疑人:於承民
- 受害人:霍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