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國土資源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是龍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國土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泉市國土資源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地址  :龍泉市中山東路136號
  • 隸屬:龍泉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主要機構,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受委託研究起草市級有關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規定,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制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2、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市立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
3、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4、制訂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懇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5、管理全市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制訂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6、制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入股、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管理和監督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制訂和實施鄉鎮(街道)村用地管理規定,知道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傳管理。
7、指導基準地價、核定地價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土地評估和土地勘測機構的資質,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市政府、麗水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農地轉用、征(使)用的審查、報批工作。
8、依法管理礦業權市場;制定全市採礦權市場的運行規則和管理規定,組織實施採礦權的行政授予、招投標和拍賣,審批採礦權轉讓申請;收取採礦權使用費和採礦權價款。
9、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工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年報和礦產資源督察工作;依法徵收和使用礦產資源補償費;依法收取和管理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監督、驗收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監督管理獨立選礦活動。
10、組織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負責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管理、施工單位資質等審查認證的管理;指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監測、監督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遺蹟。
11、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與交流。
12、領導下屬事業單位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獻的起草,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及重要事項督察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檔案、保衛以及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編制國土資源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土資源科技成果項目的鑑定和推廣,組織對國土資源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引進、開發、利用和推廣;制訂並實施國土資源宣傳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編制並落實年度財務計畫,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制訂國土資源有關規費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做好市級土地、礦產資源規費的徵收;承擔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國土資源局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對全市國土資源規費、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全局勞動工資管理和綜合統計工作;對直屬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與審計。
法規監察科
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政策調研,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的法律諮詢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宜。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組織對土地及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和礦產資源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承擔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土地規劃耕地保護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市立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承擔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和農地轉用規劃審核。制訂並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耕地開墾、農地保護、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復墾等有關政策性規定;指導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農地轉用報件的組織,承擔補充耕地方案、土地征(使)用方案的審核和管理工作;承辦與轉用或徵用同時上報的土地供應方案的審查報批工作。
地籍管理科
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規定、地籍管理技術規範和權屬管理辦法,承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終止等的權屬管理;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組織全市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土地利用管理科
制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作價入股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承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組織審核土地評估機構資質;承擔土地評估價格的初步確認;承擔土地等級評定的審核工作;實施鄉鎮(街道)村用地管理、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和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監督管理;承擔企業轉制的土地資產的管理及處置工作;承擔供地方案的審核及上報審批的各類項目用地的報批工作。
礦產資源管理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負責採礦登記發證和採礦權轉讓審批、招投標和拍賣工作;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依法收取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負責全市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調處採礦權屬爭議;負責全市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的組織指導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管理礦床工業指標;組織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統計工作;管理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工作,認定評審結果;組織礦產資源儲量年檢和儲量審計;組織開展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研究擬訂礦產資源政策。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調查評價與礦產勘查規劃、計畫;管理地勘活動。
地質環境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地質環境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勘查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地質環境資源保護管理,參與與地質環境有關的重點建設項目、易造成地質環境問題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和地質遺蹟保護區的審批;負責地質災害區監督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建設工程地質環境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作;監督礦泉水和地熱水的開發利用;組織、監測、監督並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承擔地質環境監測管理與信息服務。

直屬單位

龍泉市統一征地拆遷辦公室
龍泉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龍泉市國土資產管理所
龍泉市土地儲備中心
龍泉市土地整理開發中心
龍泉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小梅管理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龍淵管理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工業園區分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八都管理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西街管理所
龍泉市國土資源局安仁管理所

領導班子

葉偉玲: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
季明星:黨委副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群、辦公室、人事、財務、工青婦、老幹部、計畫生育、文明創建、社區共建、幹部考核、基層國土所建設、聯繫村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財務科、基層國土資源所、國土勘測規劃所,聯繫工業園區國土分局、新農村建設和人大、政協、統戰工作。
劉小平: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土地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建設用地管理、耕地保護、農地轉用、國土經濟分析、項目建設等工作。主管土地儲備中心工作,分管土地規劃耕地保護科。
謝大武: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礦產規劃、礦產資源管理、礦業權市場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政府採購、工作督查、效能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主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礦產資源管理科、地質環境科、國土資源信息中心。
張永呈: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土地整理開發、政策法規和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宣傳教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信訪、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法規監察科、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統一征地拆遷辦公室、土地整理開發中心。
呂蘇敏: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土地出讓、土地市場管理、地產交易、企業改制涉及的土地資產處置及地價管理、土地評估確認、地籍管理、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土地權屬管理、土地調查統計、行政許可等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科、地籍管理科、行政許可科(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視窗)、國土資產管理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