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城市管理局

齊齊哈爾市城市管理局位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齊齊哈爾市城市管理局是齊齊哈爾市政府負責城市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城市管理局
  • 位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 主要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齊齊哈爾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執行齊編髮[2011]60號檔案規定的職能。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編制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3、負責編制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行業作業標準及考核辦法;負責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行業作業和從業單位的資質審核;負責編制環境衛生專項資金計畫,負責專項經費的使用與管理。
4、參加城市公共、民用建築中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工程的規劃審查和驗收;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程施工和設施維護;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廁的監督管理。
5、負責全市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負責中心城區戶外牌匾設定的管理;負責中心城區建(構)築物和廣告、牌匾的亮化、臨街建築門窗改建、外部裝修、公共場地、工程現場等容貌的管理;負責臨時占道經營的審批管理;參與中心城區停車場的規劃設定;負責車輛停放的管理。
6、行使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者設施。
7、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8、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市街面和公共場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和惡臭氣體物質,未及時清運、處置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未在指定地點傾倒、堆放和隨意扔撒城市生活垃圾,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或者遺撒固體廢棄物,運輸裝卸儲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露天燒烤食品,在商業活動中以高噪聲的方法招徠顧客,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噪聲污染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無營業執照在道路或者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擺攤設點、走街串巷流動經營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占用道路從事經營活動以及在人行道內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3、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14、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15、負責制定城市管理工作考評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各區的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各區城管系統科級幹部協管工作;負責城管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1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環境衛生管理部
行政審批辦公室
街路綜合管理部
市政綠化管理部
城市規劃稽查部
法制處
黨委工作部
機關黨委
園林綠化科

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 王 健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黨委工作部、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副 局 長 韓 光負責常務工作,城管四級網路建設工作、協調縣(市)區城管工作。分管環境衛生管理部、法制處,市環衛處、市環衛清運保障服務中心、中心城區路橋征費處,協管黨委工作部、辦公室。
副 局 長 王竹春 脫產抽調到齊齊哈爾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作為建設單位代表,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工程建設。
副 局 長 陳開金 負責紀檢監察、行風和縣(市)區業務考核工作,分管城市規劃稽查部、勞動湖風景區管理處。
工會主席 王芝馥 負責工會工作,分管局機關黨委、龍沙公園。
調 研 員 陳廣宏 分管市政綠化管理部、明月島風景區管理處、市垃圾處理公司。
黨委委員 李鶴群 負責市容秩序和城管執法工作,分管街路綜合管理部、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
黨委委員 蔡曉強 負責綠化工作,分管綠化辦、市園林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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